還是從《水窗春囈》所講的戶部小吏向大帥福康安要錢的故事說起:小書吏要把一張名片遞到福大帥手中,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他為此前後花了十萬兩銀子,這可不是個小數目。
那麼,他這些錢花到什麼地方去了呢?這就涉及到了清代政治體制中另外一類人,就是官員的家人與長隨了。他要見這位炙手可熱的大帥,要把名片遞上去,先要過的就是家人、家丁這一關。
官員的家人與長隨性質上雖屬於“官員僕隸”之列,卻也在官僚體制中佔有一席之地要說官員的家人與長隨,其實有兩個不同的層次,是一個很容易混淆的內容,第一個層次是真正的家中奴僕,是侍候官員家庭或家族的人,他們照料官員及家屬在家中的生活起居,與外界一般聯絡不多;第二個層次就與政治體制掛鉤了,他們是隨主人赴任到官衙的長隨、家人、門子、跟班等等。
以地方州縣官府來說,官衙分為內外兩個部分,外部主要是三班六房和差役等人,內部則主要是官員與師爺所在的地方。內外兩個部分怎樣聯通呢?就要靠這些所謂長隨、家人、門子了。性質上他們雖屬於“官員僕隸”之列,卻也在官僚體制中佔有一席之地。
在一個官本位的社會中,與官員沾上一點關係都是非同小可的榮耀,家奴、家人、長隨之類是官員的貼身人物,雖然沒有什麼法定身份,其影響力卻是非同一般。他們甚至會成為官員身邊的重重黑幕,成為官僚體制中的一個毒瘤。也正因為如此,吏部那書吏要進見福大帥才會花去十萬兩的鉅款。
高官顯貴的家奴、奴僕為害一方,在京城中體現較為明顯為害較淺的,如書吏要花錢的第一關口,就是高官顯貴府邸的“門子”了。這種門子與地方官衙中交通內外、不看門的“門子”不同,他們是真看門的。清人劉體智《異辭錄》中說:“京師貴人門役,對於有求者,輒靳之以取利。”雖是家人奴才中地位至低之人,你想要進門,要看你手頭是否寬裕、出手是否大方了,否則,進門的第一關你就過不了。
為害至巨的,則如貼身奴才、府中管事之類。清禮親王昭槤著《嘯亭雜錄》卷九,回憶了他自己家族祖上,在康熙時期有一個豪橫的奴才叫張鳳陽。說是王府奴僕,但這個張鳳陽卻可以交接王公大臣,當時著名的索額圖、明珠、高士奇請客,張鳳陽都能成為座上客。六部職司、衙門事務,他都能插得上手,勢力極大。當時京中諺語說:“要做官,問索三;要講情,問老明;其任之暫與長,問張鳳陽。”把這個王府家奴與當朝大員索額圖、明珠相提並論。
一次,張鳳陽在郊外路邊休息,有個外省督撫手下的車隊路過,喝令張鳳陽讓路,張斜眯著眼說,什麼齷齪官,也敢有這麼大的威風。後來,不出一個月,這個高官果然被罷免。更有甚者,一次,昭槤的外祖父,也是旗內大族的董鄂公得罪了張鳳陽,張竟敢帶人去其府上,胡亂打砸一通。禮親王終於沒辦法了,把這事告到了康熙帝那裡。康熙回答說,他是你的家奴,你可以自己治其罪嘛。王爺回府,把張鳳陽叫來,命人“立斃”於杖下。不一會,宮中皇后的懿旨傳來,命免張鳳陽之罪,卻已經來不及。老王爺杖斃了張鳳陽,京中人心大快。
這個張鳳陽,是主人親自出手才得以治罪。清王朝對此類事,也有懲處。但多數時候,是在這些奴才的主子身敗名裂後,在其主子的罪名中加上“家奴逾制”等等罪名。如:雍正時權臣隆科多的罪狀中,第二條大罪就是“縱容家人,勒索招搖,肆行無忌”。年羹堯的大罪中有兩條與縱容家人有關“家人魏之耀家產數十萬金,羹堯妄奏毫無受賄”;“縱容家僕魏之耀等,朝服蟒衣,與司道、提督官同座”。嘉慶初年,懲治乾隆時權臣和珅,其第二十條大罪是:“家人劉全資產亦二十餘萬,且有大珠及珍珠手串”。
家奴之流橫行霸道,但畢竟沒有合法理由和身份,只能是狐假虎威,離開了主人的威勢,一個小小知縣也能治得住他。但就整個清代而言,他們仍是官場乃至社會一害,民間恨之入骨卻又無可奈何。
家奴與長隨當然也有一些幹練之才,但就其總體情況而言,這個群體對社會政治與下層百姓為害甚巨至於長隨之類卻又與家奴不同。清代的長隨,尤其是州縣衙門的長隨,始終是地方官員私自僱傭的一種力量,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是作為一種行政力量而存在的。以人數而言之,長隨數量極為龐大,雖然制度上明定了限額,但實際上一州一縣往往達數十百人之多;以職能而論,州縣所有行政事務,無不有長隨家人蔘與其中。有學者做過統計,長隨雖有門上、簽押、管事、辦差、跟班五大類別,而實際事務中,舉凡衙門事務,都離不開長隨等人的具體承辦。
長隨最盛之時,在乾隆至嘉慶時期。清錢泳《履園叢話》中說:“長隨之多,莫甚於乾嘉兩朝;長隨之橫,亦莫甚於乾嘉兩朝。捐官出仕者,有之;窮奢極欲者,有之;傲慢敗事者,有之;嫖賭殆盡者,有之;一朝落魄至於凍餓以死者,有之;或人亡家破男盜女娼者,有之。”與家奴不同的是,他們是官僚體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之相同的是,他們與官員本人的聯絡較吏胥密切得多,凡事借官之聲威,辦事有力,而為害也大。很多時候,其中很多人借主官之名,混跡於官場,借公事肥私。
長隨們“往往恃其主勢,擅作威福”。一個典型事例是,道光間,安徽巡撫王曉林手下“門丁”陳七“小有才幹”,深得主子信任,攬權舞弊,在官場上聲威很大。這個陳七家裡生了公子,官場上所有大小官員,都要前往恭賀。王巡撫在皖時間較長,而這個陳七也藉機發了大財。咸豐時竟也花錢冒名捐了個官來做,儼然一副士大夫氣派了。
家奴與長隨當然也有一些幹練之才,但就其總體情況而言,這個群體對社會政治與下層百姓為害甚巨。當主子強幹時,他們也許就只能供雜役、辦差事而已,而多數時候,搜刮民財、為害一方仍是其主流。
(作者為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員)
本文發表於北京日報 2016年07月04日,原標題為《清代官場上的家奴與長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