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看到有些人逐漸的抹黑歷史,否認秦始皇的統一是“開倒車”,同時也因為一些嚴酷刑制對秦始皇和他的秦國進行攻擊,再也忍不下去了,再次的談下看法:
1.秦是進步的
相比于山東其他諸國秦無疑是進步的。試想下,秦本在戰國初期是七雄中最弱小的,以至於山東諸國會盟都不讓秦參加。面對諸國“卑秦”的態度,秦孝公感覺是奇恥大辱,勵志強秦,商鞅也在此時來到秦國,明君賢臣上演了珠聯璧合般的青山松柏情誼,奮鬥20年,終於改變了秦的落後面貌,成為了超級大國,最後經歷七世一統天下於秦,試問,秦制如果不進步,能夠激發秦國的潛力,激發秦軍的戰力嘛?沒有強大的戰力,秦能統一天下嘛?反觀山東諸國,手握大好的牌,卻最終丟了社稷,尤其是燕國(之前有文章談過燕國就不在此贅言),正所謂創新者生,守舊者亡!!!
2.秦堅持以法治國沒有錯
有些人特別是儒家學派將秦國的滅亡抹黑成不施“仁政”,而行法制,對比,先不說對錯,就看看實行所謂的“仁政”都什麼下場,齊魯大地,所謂仁政典範,最終結果呢?先說魯國,至始至終都是弱小國家,甚至都不能成為雄。再說齊國,五國伐齊後國勢大衰,最終滅國。燕國,做為資格最老的諸侯國,本是爭逐天下的虎勝之地,卻落個抱殘守缺,奄奄一息,終免不了社稷淪喪!!!反觀秦國,本位最弱小,而終成大事,孰優孰劣一目瞭然。
3.法制不是刑制,刑法要分開
法家學說志在富國強民。分法家勢派,主張因勢利導。法家術派,主張集權於君王,強化整肅吏治。法家法派,強調以法律治國,論證不誅心,以法律措施獎罰分明,最大限度的激發國民積極性。
而刑制是在法家學說創立之前就存在的,他的創立是隨著國家的建立而誕生的,階級性是國家的本質。所以刑法是統治者用來對民眾的管理和統治!
對於有些人說的秦法秦律是暴政,以點概全的攻擊秦法,攻擊法家,這無異於顛倒黑白。
4.秦滅亡的原因是“開倒車”,逐漸的用人治代替了法治,對於人治,曾有過一句話,那就是遇明君則強,遇常君則弱,遇昏君則亡!這就是人治社會下的總結,同時也是人治下的不足。秦統一後,逐漸的由求實逐步走向了追求虛名,沒有堅持法治強於人治的國策,內部蓄意壞法,導致最終被偷塔!!!
5.統一是進步的,秦的統一更是進步的,一個王朝存在時間的長短,不應該成為判斷一個制度的正確性,而是要看他的影響力。秦王朝開創了大一統時代,結束了國家四分五裂的局面,奠定了中原文明的框架。從這一方面說,秦始皇也的確傳於萬世了,那就是他的功績,車同軌,書同文等等等等。他的大一統理念起比所謂的家天下,影響力強的何止於萬世。
以上就是我對秦統一的各項看法和秦的統一是進步的,大一統理念更是進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