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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妾地位低於妻,妾只能算奴婢,一夫多妻之也就是一個男子和幾個女子同時保持著婚姻的關係,第一位娶進門的是妻子,而其餘的就被稱作是姨太太。一夫多妻之是為了讓女人可以更好的生兒育女增加勞動力,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就取消了這種一夫多妻制的不平等行為,開始實行了一夫一妻制,那麼這些已經娶回家的姨太太們都去了哪裡?她們又應該怎樣生活呢?

在中國的古代,封建傳統社會的婚姻制度當中,一夫多妻制是非常正常的,男人一般都會有很多的妻子,只不過是名義上只有一個妻子罷了。而在古代,妻和妾的差距是很大的,每個男人只能取一位正妻,被稱作“嫡”,生下來的孩子也是“嫡出”的,而妾所生的孩子就被視作是“庶出”。就像是古代的皇宮,皇后就是皇上的正妻,所以名分名位自然會高於那些妃子。

有很多人認為,建國之後一夫多妻制的廢除是對男人不利,其實不是這樣的,這其實是對大多是男人的一種保護,因為女人的數量就那麼多,自然有錢有權的人家哪家不是三妻四妾的,誰還願意嫁給你一個普通人呢,全都被那些有錢的貴人霸佔了,所以納妾制度的廢除也是對普通男人權利的一種保護。

在一些電視劇當中我們看到一般的姨太太們都會比正妻要受寵,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明文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但由於歷史的原因,這個法律並沒有得到徹底的貫徹,比如張宗昌就有著50多個姨太太。直到1950年5月1日,中國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同樣實行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說,新中國的男人只能娶一個媳婦,不允許有妾室。然而這部婚姻法在事件過程中卻遇到了很多麻煩,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歷史遺留問題”了。那些已經娶上三妻四妾的男人該怎麼辦呢?一夫多妻制廢除之後,這些對於養尊處優習慣了的姨太太們又要去向哪裡呢?長時間享受下人照顧的她們其實早就已經沒有了自己動手生存的能力了,已經過門的姨太太其實是可以留在以前的家裡生活的,只不過身份也不再是姨太太了。而那些還沒有去過妻子的男人們就只能娶一個妻子了。

在1952年12月,廣東省婦聯副主席古大存在《宣傳婚姻法的一點意見》中寫道:婚姻法施行前的重婚、納妾是舊社會遺留下來的問題,是否離婚,要看女方(妻、妾)要求來決定,我們不能強迫其離大或是離小。如果婦女一方要求離婚時應立即批准,並照顧其離婚權利。如果女方沒有這樣的要求,就仍應讓他們保持原來共同生活關係。所以如果這些姨太太自己沒有想要離開的意願的話是可以像原來一樣留在家裡面生活的。還有一些姨太太是有自己生活的能力的,所以她們會選擇自己出去找工作來養活自己,有一些姨太太們就會選擇改嫁,因為有一些姨太太本來就是有文化或者是有一些技能的,所以他們完全不用擔心以後生活的問題,甚至還可以比以前嫁的更好。那麼剩下一些既不願意留在原來的家裡的姨太太,又不願意自己出去找工作養活自己,還不願意改嫁的呢,就會選擇回到家鄉投靠自己的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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