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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統一中國彪炳史冊,但秦始皇也以暴君留下千古罵名,其中罪名之一就是“焚書坑儒”,而且凡是學過中國歷史的都知道“焚書坑儒”這個成語。翻開《秦始皇本紀》,“原始察終”,我們或可對這一成語有不同的理解。

“焚書”之禍源於儒士非議郡縣制

《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三十四年,咸陽宮宗親、大臣滿座,美酒佳餚,喜氣洋洋,慶祝始皇誕辰。70位博士應邀前來祝壽獻詞。秦朝博士不同於今天的意義,是教授經學的教官。

僕射周青臣的祝酒辭,對始皇歌功頌德,尤其稱頌廢分封,實行郡縣制:

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

始皇龍顏大悅。

偏偏齊人淳于越不挑時候進諫:“臣聽說殷周擁有天下千餘年,封子弟功臣輔助。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都是百姓,雖有田常、六卿等大臣,沒有諸侯輔助,一旦有禍事,怎麼相救?”

這倒也罷了,偏偏上綱上線:

“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

這話怎麼看都夠殺頭的:一是說,郡縣制替代分封制是新生事物,不會長久;二是譏諷周青臣,實際上是譏諷始皇,因為始皇聽了周青臣的話“大悅”了。

郡縣制是李斯提出的實行好幾年了,身為丞相的他發表了長篇發言,斥責了“事不師古而不能長久”的言論:堯舜禹制度不相重複,夏商周不相承襲,都實現了治平。不用舊制度,是因為時代變了。今陛下建立統一大業,建立萬世的大功,愚蠢的儒士怎麼能明白。今天下已定,法令統一,百姓應當努力種田做工,讀書人就應該學習法度禁令。但現在他們不學習今天的法令而學習古代的東西,拿來非議當世的法令,蠱惑百姓。

李斯說話間,醞釀了一個制止借古非今的對策,他說:

丞相臣斯昧死諫言:古時天下散亂,不能統一,所以諸侯並起,各種學說道古害今,粉飾虛言干擾事實,人們善於用自己的學說,來非議上面所制定的法令。

現皇帝擁有天下,分辨是非黑白,決定於至尊皇帝一人。可是人們依然用私學非議法令,在民眾當中帶頭製造謗言。如不禁止,君主威勢就會下降,朋黨的勢力就會形成,臣以為應當禁止。

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

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

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為排除異端,使政令順利實施,讓史官把秦以外的各國史書燒掉,把民間所藏儒家經典《詩》《書》以及諸子百家的著作,限30日內都燒掉。如果違背就以各種酷刑相加:

其中,城旦為:四年守城兵役。

秦始皇對李斯這一主張,只說了一個字:“可。”

那個惹禍的淳于越當時腸子都悔青了吧,不分場合地兜售儒家“克己復禮”的陳詞濫調,引發了一場聲勢浩大的焚書運動。

這場焚書運動,在文化上確實是一種災難,儒家經典與諸子百家的書籍,還有諸侯國的歷史等民間藏書遭到了重創。但這些書的“正版”都儲存在國家“檔案館”與“圖書館”裡,“醫藥卜筮種樹之書”也都予以保留。

而焚書運動在客觀上阻止了儒士們借古非今、蠱惑百姓的言論,推動了政令的順利實施。

說起來,對中國文化造成巨大損失的還是霸王項羽,“楚人一炬,可憐焦土。”很多典籍喪失在“火三月不滅 ”中了。

值得說明的是這時候根本沒有“坑儒”的事,那個惹事的淳于越也活得好好的。

“坑儒”根本不存在,坑的是“方士”

秦始皇對當時道家的煉丹術有所耳聞。三十五年,有個燕人叫盧生的方士就自誇能煉丹尋找長生不老藥,還能找到仙人,資費龐大,但一無所獲。

始皇催得急了,盧生就忽悠始皇說:“我們尋找靈芝、奇藥和仙人,一直找不到,好像是有什麼東西傷害了它們。皇帝如果能秘密出行,可以驅逐惡鬼,惡鬼避開了,神仙真人才會來到。希望皇上所住的宮室不要讓別人知道,這樣,不死之藥或許能夠得到。”於是始皇說:“我羨慕神仙真人,我自己就叫‘真人’,不再稱‘朕’了。”

於是始皇按照盧生說得,建立了秘密通道,如果身邊有人說出去,就判死罪。因此還殺了許多人。有一次皇帝幸臨梁山宮,從山上望見丞相的隨從車馬眾多,很不贊成。宦官近臣裡有人把這件事告訴了丞相,丞相以後就減少了車馬數目,始皇生氣地說:“這是宮中有人洩露了我的話。”經過審問,沒有人認罪,就下詔把當時跟隨在旁的人抓起來,全部殺掉。從此以後再沒有人知道皇帝的行蹤。處理事務,群臣接受命令,全在咸陽宮進行。

即使這樣,依然沒有得到靈芝、奇藥和仙人。本來就是個騙局,怎麼可能找到。盧生、侯生再也裝不下去了,商量後就跑了。始皇聽說後,大怒說:“我之前收天下沒有用的書都處理了(焚書)。廣招文學方術士,想靠他們使國家興盛太平。方士想煉丹求奇藥,現在聽說跑了。徐市等尋找長生不老藥的費用以萬計,最終得不到藥,只是他們非法謀利的訊息傳來。

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

始皇能容忍誹謗嗎?於是派御吏一一審查,這些人互相告發,始皇親自把他們從名籍上除名,犯禁者共四百六十餘人,全部阬殺在咸陽,以儆效尤。

煉丹、長生不老藥、仙人,給始皇灌輸概念,騙取經費,是一個重大的詐騙團伙。按照秦律被坑殺不是咎由自取嗎?

從《史記》中我們知道,“焚書坑儒”其實是“焚詩書,坑術士”,是不同時期的沒有關係的兩件事。西漢時,為了彰顯秦始皇的罪惡而捏合成"焚書坑儒"。單從這個成語的字面意思,是燒燬了讀書人的書,還坑殺了讀書人。確實,秦始皇的殘暴人設就有了,但歷史真實呢?被矇蔽的人很多,郭沫若就寫過《十批秦始皇》的文章,呈給毛主席閱,毛主席很不悅。毛主席的態度是:

“勸君少罵秦始皇,焚坑事業要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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