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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從漢代(公元前206年到公元220年)引入科舉考試,科舉考試是中國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直到1905年清朝進行現代化嘗試時廢除。考試製度在隋朝(581-618年)系統化,成為招募官僚的正式方法。目的是確保任命政府官員是基於才能,而不是世襲。從理論上講,中國的任何成年男性,無論其財富或社會地位如何,都可以透過科舉考試而成為高階政府官員。考試分為四個級別:鄉,縣,省和國家。主要考察候選人對儒家經典知識,寫作能力以及“四書五經”:軍事戰略,民法,稅收,農業和地理的瞭解。因此只有約5%的人通過了考試,

中國的公務員制度後來成為其他亞洲和西方國家發展的公務員制度的榜樣。

科舉考試史

總覽

中國曆代王朝通常是透過軍事征服建立的,有時是皇帝,他們憑藉其戰略技能和組織人民的能力從卑微的起源中崛起。這些統治者需要大量聰明且受過良好教育的官僚才能成功地管理其領域。公務員考試製度成為建立這樣一個有能力的官員隊伍的一種手段。公務員職位的任命不是基於繼承的特權,而是根據個人候選人的能力。

秦漢時期

中國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官僚帝國是在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實現的。秦官僚的任命基於著名貴族和現有官員的建議,人們普遍認為候選人必須來自貴族。公務員考試製度的起源被稱為九卿制度,這可以追溯到漢代(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公元前124年,漢武帝時期,建立了一所帝國大學,以儒家的原則對官員進行培訓。

公元前115年,已經建立了一套課程。學者們接受六藝水平的測試即音樂;射箭和馬術;算術; 寫作; 以及關於公共儀式和“五經”所描述的儀式和儀式的知識。然後,課程擴充套件到涵蓋“五經的研究”:軍事戰略,民法,稅收,農業和地理以及儒家經典。

隋唐

隋朝(581–618)採用漢族考試製度,將其系統化為招募官僚的正式方法。隋朝制定了一條規則,規定一個縣的官員必須是中央政府的任命官,而不是地方貴族,而且地方民兵必須服從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員。

在唐朝(618-907年)期間,建立了地方學校制度,為學者準備公務員考試。那些希望進入官僚機構高層的人隨後參加了殿試考試,以測試他們對儒家經典的認識。這些考試逐漸成為甄選政府官員的主要手段。到唐朝結束時,士紳階層取代了舊貴族制。

宋朝

公務員制度在宋朝(960-1279年)達到頂峰。在整個中國,建立了公立學校,以造就那些才華橫溢但貧窮的人。禁止有血緣或婚姻關係的官員一起從事該業務,皇室成員和親戚不得擔任高階職務。同時還建立了一項功績制度,提名個人晉升的任何人都應對其行為負全部責任。

1065年以後,每三年舉行一次殿試考試,並且該考試對所有透過本地資格考試的人開放。

明清時期

公務員制度在明朝(1368–1644)達到了最終形式,隨後的清朝(1644–1911)幾乎完好地採用了該制度。不允許任何官員在其家鄉地區任職,並且每三年輪換官員一次,以防止其建立權力基地。公務員考試分為三個階段:在地方一級舉行的叫秀才;在縣府首府舉行的舉人;在北京舉行的進士。高階官員必須透過殿試考試,但其他學位則享有特權,例如免除勞務和體罰,政府津貼以及獲得上層士官身份。考試的主題僅限於《四書》和《五經》。設定區域招募配額以防止任何一個地區占主導地位,並採取了防範作弊的措施。試卷的形式成為風格化的“八股文”有八個主要標題,使用的字元數不超過700個,並按固定的方式處理主題。

到1370年,考試持續了24到72小時,並在孤立的備用考試室進行。但是,有時它被裝在小隔間裡。小型房間設有兩個板,可以放在一起作為床,也可以放在不同的水平上用作桌子和椅子。為了獲得評估的客觀性,應透過編號而不是姓名來識別候選人,並在評估前由第三人複製考試答案,以防止識別候選人的筆跡。

考試經常受到批評,因為在考試中表現出色的能力不一定反映出良好的管理能力,並且因為考試優先於風格而不是思想的內容和獨創性。作為其現代化計劃的一部分,清朝終於在1905年廢除了儒家考試,在1911年的革命中,公務員制度與清政府一起被推翻。

短暫的太平天國政權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接納女性作為考試體系候選人的政權。

1911年清朝淪陷後,新崛起的中華民國領袖孫中山博士透過名為“考試院”的機構為新的政治體系制定了類似的程式。

科舉考試製度的目的

從理論上講,中國的任何成年男性,無論其財富或社會地位如何,都可以透過科舉考試而成為高階政府官員,儘管在某些朝代下,商人階層的成員被排除在外。實際上,由於學習考試的過程往往既耗時又昂貴(如果聘請了導師),因此大多數候選人都來自少數相對富裕的地方紳士。但是,在中國歷史上,有許多例子說明了個人透過科舉考試的成功而從低下的社會地位轉變為政治上的突出人物。在某些朝代下,帝國官僚機構變得腐敗,考試被廢止,官方職位被出售或給予政治獎勵。在這些時候,公眾士氣下降,

在帝制晚期,考試製度和相關的中央官僚招募方法是中央政府奪取並保持地方精英忠誠的主要機制。他們的忠誠確保了中國國家的一體化,並抵制了區域自治和中央體制分裂的趨勢。考試系統根據省和縣的配額分配獎品,這意味著從全國招募的科舉官,其人數與每個省的人口大致成比例。全國甚至包括處境不利地區的精英人士,都有機會成功透過考試並獲得就職獎勵。

考試製度還有助於保持文化統一性和基本價值共識。考試內容的統一性意味著整個中國各地的地方精英和有抱負的政治抱負都被灌輸了相同的價值觀。儘管參加考試的人中只有一小部分(約5%)通過了考試並獲得了頭銜,但為以後考試的成功做準備和希望仍然吸引了參加考試的人的興趣。那些不及格的人-大多數人在任何一次考試中都沒有失去財富或當地的社會地位;作為儒家的忠實信徒,他們在沒有政府任職的情況下,擔任教師,藝術贊助人和地方專案(如灌溉工程,學校)的管理者。

在傳統中國晚期,教育受到重視是因為考試的成功保證了社會的向上流動。考試系統及其相關學習計劃的總體結果是文化的統一性以及對受過教育的精英的國家和地區目標而非價值觀的認同。這種具有自我意識的民族身份仍然是民族主義的基礎。

公務員考試的內容和結構

考試在地方,省和國家各級進行。地區考試對候選人的儒家經典知識以及他們使用固定的詩詞形式和書法在特定主題上創作詩歌的能力進行了測試。省級考試以考生對經典知識的廣度進行測試。透過省級考試的候選人被稱為舉人,並且符合國家級考試的條件。

在國家一級,除了根據經典進行的常規考試外,還對候選人分析當代政治問題的能力進行考察。透過國家考試的個人達到了進士水平。有時,根據法令舉行了享有盛譽的特殊考試。

公務員考試的成功率很低,受地區配額的限制;在唐代,透過率約為百分之二。個人在準備和參加考試中遭受的個人苦難已經成為中國民間文學藝術的一部分。許多候選人屢屢失敗,有些人因失敗給家人帶來恥辱而自殺。其他人甚至在他們變老了,頭髮灰白時仍繼續參加考試。透過這些考試而升格的人的氏族或家庭的社會聲望和財富也增加了。

這些考試的功勳性質在中國歷史上已經被注意到:在明代,透過最高級別考試的人中約有47%來自沒有正式關係的家庭。

學位型別

以下是一些提供的學位型別:

· 生員,也叫秀才,持有執照;每年在縣一級舉行的考試中進行管理。

· 舉人,省級畢業生,每三年進行一次省級管理

· 進士,國家級畢業生,每三年在首都進行管理

影響

總覽

中國的科舉考試製度在整個東亞都具有國際影響力。高麗時代和朝鮮時代將其複製為韓國的養班,直到被日本吞併。1075年至1919年在越南也有複製。在平安時代,日本使用類似的考試製度來促進未成年貴族的學習。隨後它被武士時代的世襲體系所取代。

有人認為,中國的科舉考試製度對《北斯科特雷維揚報告》具有重要的影響,因此對英屬印度和後來的英國的公務員制度也產生了重要影響。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英國公務員行政管理部門的錄取取決於對經典研究考試的成功。

影響深遠

“大多數國家/地區使用的考試系統是從英國系統複製而來。孫中山(1866-1925)在其《五權憲法》中說,他創立了一個獨立的機構,稱為“考試院”,以監督考試過程,而英國考試製度的起源實際上是中國來的。以及其他四個機構負責其政府的立法,行政,司法和監督權。

1621年初,羅伯特·伯頓撰寫的一本名為《憂鬱的解剖》的書透過挑戰貴族享有的特權並建議引入中國的科舉制度,在英國貴族中引起了恐慌。兩個世紀後的1855年,英國正式建立了民事官員考試製度。“今天,西方學者普遍認為,中國的科舉考試製度對西方現代公務員考試製度產生了直接影響。”

清代科舉金榜

宮廷考試是清朝(1644-1911年)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最後階段。這項考試由皇帝親自準備並主持,並在皇宮的太和殿舉行。透過考試的人將被授予進士的頭銜。他們將被分為三類,成功候選人的姓名將被寫在一張黃色的紙上,被稱為“黃金名單”。金榜有兩種型別,小金榜要提交給皇帝,大金榜要張貼在長安城門外。

大金榜長150-220釐米,寬80-90釐米。它用中文和滿語寫成,並加蓋了皇帝的印章。滿語是從左到右書寫的,而中文是從右到左書寫的。兩種語言在日期的中間連線在一起。沿紙的上邊緣每米連線一根繩索。小金榜長100釐米,寬35釐米,在樣式和內容上與大金榜相同,但上面沒有皇帝的印章。

第一歷史檔案館保管著大小不一的黃榜,範圍從康熙皇帝第六年(1667年)到光緒第二十九年(1903年)不等。所有檔案均以精美的書法書寫,可以視為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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