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賦 秦始皇
近年來,隨著考古工作的進展,新出土了許多秦代簡牘,為我們揭示了秦王朝許多日常運作的細節。而其中有一些簡文是關於“新地吏”和“新黔首”的。如:“新地吏及其舍人敢受新黔首錢財酒肉它物及有賣買假賃貣於新黔首而故貴賦。”這支簡是什麼意思呢?首先,新地吏是指秦國派到新徵服地方的官員。而新黔首,則指的是秦新徵服地區的百姓。這支簡的意思是說,禁止新地吏剝削新黔首的財物或者在經濟上壓榨他們。與新黔首、新地吏相關的記載還有很多,那麼,秦為何在新徵服地區施行這樣的政策呢?
一、秦國早期的新地移民
秦惠文王到秦昭襄王在位時期,在兼併擴張戰爭中,對於新獲得的土地,一般採用取其地而驅逐其民的方法。《史記》記載:“秦司馬錯擊魏河內。魏獻安邑以和,秦出其人歸之魏。”即魏國獻出安邑之後,秦國就將魏國的人民全部遷徙出來還給魏國,只要城池而不要人民。之後,秦國再將秦國人移民到這裡。
秦昭襄王
秦國為什麼會這樣做呢?這主要的原因是當時六國人民對秦國的印象很差,主要是鄙夷和恐懼,所以不樂為秦民。在六國人眼中,秦與西戎雜居,與戎翟同俗。信陵君曾對魏王說:“秦與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貪戾好利無信,不識禮義德行。”六國人在文化上自覺佔有優越性。且秦國在商鞅變法之後,打造了一支虎狼之師,而且秦法以嚴苛而聞名,這也讓六國人聞風喪膽。
秦趙長平之戰前,秦國攻佔了上黨郡之後,上黨百姓都逃到了趙國。所以白起在戰勝趙軍之後,考慮到“前秦已拔上黨,上黨民不樂為秦而歸趙”,擔心俘虜的趙軍懷有異心,所以將他們全部坑殺。當然也正因為此舉,進一步加深了六國人民對於秦人的恐懼。
白起
那秦國將什麼人遷徙到這些新佔領的地方呢?《史記》中記載:“(秦昭襄王)二十七年,錯攻楚。赦罪人遷之南陽。” 很少有人願意離開故土遷往陌生的地方,所以秦國鼓勵罪犯遷往新地,以抵消他們的刑罰。當然秦國也有流放之刑,就是將罪犯直接遷往新徵服的地方。新出簡牘嶽麓秦簡中有如下文:“諸相與奸亂而遷者,皆別遷之,勿令同郡。”就是說一個犯罪團伙,要將他們每個人遷往不同的地方,以避免他們再次勾結而作亂。
但是秦國對遷徙居民有著嚴格的管理,即移民活動只能由政府組織,百姓是不能私自行動的。新出材料顯示,秦律中存在“邦亡”名稱的罪民,即秦國故地的百姓私自跑到新徵服的地方,就會受到嚴重的處罰。當然也禁止六國的百姓隨意進入秦國,必須得政府組織,如嶽麓秦簡中寫道:“蠻夷舍、毋敢舍新黔首來書名數者,令吏各任其部求捕之,以縣次傳詣其縣。”意思就是說,如果有新徵服地區的人民跑到秦故地來登記戶籍,要差遣官吏將他們依次遣返到原住地。
二、“故秦”與“新地”的區分
在商鞅變法的秦孝公時代,秦只有關中地區三十一縣之地,但是隨著秦的不斷擴張,西並義渠,南並巴蜀,並且東出攻佔了六國的很多土地。到了秦莊襄王時,秦相呂不韋出兵滅掉東周君,亡周室,正式宣告秦國要開啟滅國戰爭,這時的秦國,已經有漢中郡、蜀郡、南郡、上郡、河東郡、太原郡、上黨郡、三川郡、隴西郡、北地郡,南陽郡。秦王政五年(前242年),又設定了東郡,共12郡。秦國疆域已經北到今內蒙古南部,西到甘肅南部,南到四川,東到山西南部、河南西部。
大秦賦 呂不韋
在秦始皇十七年(前220年)開始滅國戰爭前,這12個郡被秦人當做“故秦”。那為什麼在這個時期發生了變化呢?主要是因為呂不韋的執政。呂不韋可以說是自商鞅以來第二個大規模改變秦制的人。在主政秦國時,呂不韋對推行郡縣制、釐定律法和思想文化改革方面都有很大推進。
在秦昭襄王時,秦國還是經常實行分封的。在呂不韋當政期間,秦新攻佔的土地,都新設定了郡縣。更為關鍵的是,呂不韋主政20餘年間,秦很少對外發動大規模的攻伐戰爭,而是致力於秦律與秦文化在已征服地區的推廣。所以在秦王政親政之後進行統一戰爭前,已攻佔的地方已經凝結成一個牢固的秦文化共同體。而秦國在開始兼併六國的戰爭之後,新徵服的地區就稱為“新地”。甚至直到秦國統一六國之後,在故秦和新地所施行的政策都是有差別的。
三、秦在新地的政策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在龐大的疆域內,需要大量的官員進行日常行政工作。秦採取的主要措施是將故地的秦吏調到新地去,以便於更好的管理。但幅員遼闊,秦也不得不任用新地的本地人為官吏。新出土的裡耶秦簡暴露了一個資訊,裡耶縣(今湖南南部)經常會出現吏員短缺的情況。而從《史記》中我們也可以看到,蕭何、劉邦、陳平都是在本地為吏。
秦吏蕭何
對於新徵服之地的百姓,秦人是十分警惕的。正如前文所說,戰國時各國人對自己國家的認同感還是比較高的,因此秦人對六國百姓存在警惕之心,但又希望他們能服從秦的統治,所以秦在新地恩威並施,以籠絡新地黔首。
一方面,秦在新地會堅決地推行嚴苛的秦法,並且以殘暴的手段打擊反抗勢力。但另一方面,秦直接向新地黔首賜爵。在秦地,只有有功者才會授爵;但是對新徵服地的黔首,秦都會賜爵,以示安撫。而且在新徵服地,秦會減輕刑罰,以獲得新黔首的擁護。在秦國,為了增迦納稅戶口,要求大家庭必須分戶為小家庭,但是根據新出秦簡,這一政策在新地似乎有所鬆動,並不是很嚴格。
劉邦結婚後,沒有分家
除了日常行政管理,秦為使六國人民臣服,還致力於從文化層面上改造,除了我們熟悉的書同文外,秦還致力於天下同俗,其中一個措施就是改造新地人民的信仰世界。三晉之地、齊地、楚地與秦地的風俗都有很大區別,秦統一後,對全國範圍內的神靈系統進行了清整,廢除六國人民大量的祭祀,並推行秦國祭祀,在意識形態方面加以改造。
文史君說
根據新出土的秦簡,我們對於秦王朝有了更多的認識。而其中一個比較關鍵的認識就是秦帝國的二元政治,即在故地和新地的政策是有一定區別的。尤其在新徵服的六國地區,對新地人民實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優待,改變了我們認知中“暴秦”的形象。秦的這種二元政策的影響的確是深刻的,秦故地與新地的劃分,使兩種地域文化上仍保持著很大的差異。
參考文獻
王子今:《秦兼併戰爭中的“出其人”政策——上古移民史的特例》,《文史哲》2015年第4期。
孫慎鵬:《秦簡中的“新地”研究》,山東大學碩士論文,2020年。
李雋瑩:《簡牘所見秦新地統治政策研究 》,吉林大學碩士論文,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