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咱們講了美國奴隸都是怎麼來的。這回咱們要聊聊奴隸制在美國的法律地位。
首先我又得跟大家聊一個碎三觀的事:美國憲法是承認奴隸制的。
我估計不少聽眾立馬就得炸鍋:美國啊,民主和自由的燈塔啊,憲法怎麼會承認奴隸制呢?美國憲法序言裡就有一句“……為保證我們和我們的後人能夠永享自由的幸福”,這像是承認奴隸制的人說出來的話嗎?
您甭著急。聽我慢慢講。
您注意啊,人家在序言裡說的是“我們和我們的後人”,可沒提“他們”的事對吧?
“他們”的事說哪兒了呢?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二款就提到了:“眾議院人數和直接稅稅額均應按本聯邦所轄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於各州,各州人口數目指自由人總數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3/5。”
注意啊,這裡區分的是“自由人”和“所有其他人口”。那麼請問除了“自由人”之外,什麼樣的人是“其他人口”呢?當然就是“不自由的人”,也就是奴隸了。
美國憲法最早這麼規定,是因為南方各州種植業發達,需要勞動力多也更能養得住人,相應的,算上奴隸,總人口比北方各州要多不少。選眾議員要是所有人都算上,北方不幹。可要是隻算“自由人”呢,南方又不幹。互相妥協之下,才決定一個奴隸的“被代表權”相當於一個“自由人”的五分之三。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直到今天我們還能在美國憲法裡找到奴隸制的影子。
在美國獨立之後,蓄奴州和廢奴州之間一直存在一個平衡。
因為美國作為一個統一的國家,在北美是強有力的,是擁有霸權的。美國的統一對於各州、各部分勢力來說都有利可圖,而且隨著路易斯安那購地案等事件,美國正在擴張,好處正源源不斷地湧入大家的手裡。所以在美國獨立之後長達近百年的時間裡,南北方雖然在蓄奴這個問題上有爭議,但始終維持了表面上的和諧,美國的統一雖然略顯脆弱,但雙方始終被利益的鏈條緊緊栓在一起。
但是呢,兩口子過日子,沒離婚不代表不吵架,真走到離婚,早就不知道吵過多少次了。在美國爆發南北戰爭前,關於奴隸制的巨大爭議已經爆發過好幾次了。
第一次重大矛盾爆發是在1819年,這一年,密蘇里申請加入聯邦成為一個新的州。結果美國國會炸了。
其實此前已經有路易斯安納州、印第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和伊利諾伊州加入聯邦,當年還有另一個阿拉巴馬州也要加入聯邦。為什麼其他州沒發生什麼問題,密蘇里州就炸了呢?
咱們前邊說過了,美國蓄奴州和廢奴州是存在一個平衡關係的。每個新的州加入,這種關係就得重新修正一次,需要雙方互相妥協。密蘇里州當地是蓄奴的,它的加入導致蓄奴州數量超過了廢奴州。於是有個紐約的眾議員就提出,要修正密蘇里的授權法案,禁止進一步蓄奴,而且所有法令簽署後出生的奴隸,年滿25歲就自動成為自由人。
那奴隸主是把奴隸當成私有財產的。你說不準蓄奴,不是說讓人家蒙受財產損失嗎。在奴隸主看來這件事的邏輯就好像什麼呢?現在他們有100頭牛,加入聯邦之後不能再養新的,生出來的小牛長大了還得放歸大自然。您說他們能願意麼?
兩邊就為這個吵起來了,吵到什麼程度呢?一個蓄奴州的國會議員對提出提案的紐約議員怒吼:“如果你們如此堅持,聯邦就會解體。你所燃起的火焰是汪洋大海都無法熄滅的,只有血海才能償清!”
一語成讖啊朋友們。我想那位奴隸主代言人說出這句話的時候,自己都沒想到後來竟然應驗了。
對美國來說,幸運的是在密蘇里州造成國會幾乎分裂之後不久,緬因地區提出申請,想脫離馬薩諸塞州,成為一個獨立的廢奴州。這下好了,廢奴州和蓄奴州之間的數量又平衡了。
但是這場大爭論把美國不少人嚇得夠嗆。為了避免這種爭論真的導致內戰和分裂,美國參議院在批准密蘇里和緬因作為州加入聯邦的同時,還通過了第三個法案,禁止奴隸制向路易斯安安地區的北緯36度30分以北繼續擴張,已經是蓄奴州的密蘇里不包括在內。
這個法案等於是給蓄奴州和廢奴州畫下一條界線,雙方在自己的範圍內愛怎麼發展怎麼發展,不得干涉線另一邊的事。把矛盾暫時壓下來了。
有意思吧,想減少矛盾避免內戰和分裂,最終反而導致了內戰和幾乎分裂。要是美國當年下定決心把奴隸制這個問題解決了呢?後來也許就沒那一劫了。所以問題存在了,想靠一個拖字維持下去,未必是解決之道。好比治病吧,哪怕治得不好,總比耗著不治強。
但是呢,這個法案透過之後,畢竟還是起到一定緩和作用的。後來為什麼又鬧起來了呢?咱們下回再講,侵略擴張帶來的大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