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4年5月,太平天國水兵在浦口“譁變”,準備投奔清朝“江南大營”,局勢一度混亂。此時,楊秀清為平息眾怒,表演“天父下凡”,在公眾場合杖責北王韋昌輝數百大板,讓他幾天走不了路。韋以成《天國志》記載:“東王杖北王數百以謝唐正才(水兵將領),至不能起。”可知,楊秀清下手非常狠,韋昌輝很痛苦,也很沒面子。
韋昌輝,上帝“第五子”,冊封北王六千歲,地位僅次於東王楊秀清。水兵“譁變”,主管水兵工作的韋昌輝應當負責,但不一定非要杖責不可。那麼,楊秀清為何要杖責韋昌輝呢?僅僅是為了“謝唐正才”嗎?一起來看看。
1852年6月,太平軍在蓑衣渡遭受湘軍鼻祖江忠源埋伏,南王馮雲山陣亡,數千精兵命喪湘江。蓑衣渡之戰後,太平軍元氣大傷,能戰鬥的“老兄弟”不足五千餘人。然而,不到一年,太平軍就相繼攻克嶽州、益陽、武昌、安慶、南京、鎮江、揚州,威震東南。
進入湖南後,太平軍所向披靡,主要原因是從湖南、湖北招募一幫水兵,藉助水師優勢,縱橫長江。可以說,兩湖水兵是太平天國“功臣”,沒有他們賣力,洪秀全無法進入南京。兩湖漁民、水手、船伕、腳伕等支援太平軍,是因為他們痛恨清朝各種苛捐雜稅,而不是想參加太平天國。
對此,楊秀清很清楚,他許下諾言:“彼時不願作官者即予回籍。湖廣船多有家小,許不分男行女行”。就是說,兩湖人不想做官,可以回家;留下來的,也可以過上正常家庭生活。
楊秀清之許諾,“不分男行女行”最為關鍵。原因很簡單,金田起義時,太平天國實行“分營制度”,除洪秀全、楊秀清、蕭朝貴、馮雲山、韋昌輝、石達開、秦日綱、胡以晃等八人,其餘都不能過上正常家庭生活。“分營制度”下,男女要分開居住,不能隨便往來,即便夫妻也是如此。
兩湖水兵返回湖南、湖北不現實,他們曾支援太平軍,清朝不會放過他們,留在太平天國才能保證安全。所以,定都天京後,兩湖士兵基本都留下來,唐正才則是他們的首領。兩湖水兵留在太平天國,但東王楊秀清卻不能兌現諾言,“分營制度”下,他們也是受害者。
張德堅《賊情彙纂》記載:“比至江寧則不守前約,各與偽官令歸營,女眷亦令歸館。”意思是,兩湖水兵到了南京,立刻面臨著夫妻分居、母子別離之巨大痛苦,不能享受正常家庭生活。如此,矛盾不可避免激化。
“分營制度”下,底層士兵是受害者,他們自然不滿,對太平天國充滿怨言。1854年5月,北王韋昌輝派麾下大將張子朋來到浦口,讓他率兵兩湖水兵西征,攻打湖南、湖北清軍,增援西線戰場。兩湖士兵怨氣很重,不願意西征,張子朋惱羞成怒,直接毆打水兵,激起了兵變。張德堅《賊情彙纂》載:“打水營多賊,眾心齊叛,欲盡開船上駛投誠,抑或各散。”
兩湖水兵“譁變”,東王楊秀清很著急,他立刻派兩湖籍將領唐正才前往浦口安撫水兵,然後表演“天父下凡”,當眾杖責張子朋、韋昌輝,向兩湖士兵“認錯”。接著,楊秀清任命唐正才為水師統領,主管長江防務,表示太平天國並沒有輕視兩湖人。如此,水兵停止“譁變”,繼續留在太平天國。
從上述可知,兩湖水兵“譁變”主要是對“分營制度”不滿,張子朋毆打水兵只是導火線而已。“分營制度”是誰實行呢?答案是楊秀清,他以“天父下凡”之名義推廣,讓底層將士痛苦不堪。要知道,就在“水兵譁變”事件前不久,東王麾下大將陳宗揚因偷偷與妻子謝滿妹約會,結果雙雙被處斬。
為爭取兩湖水兵支援,楊秀清曾許諾給他們過上正常家庭生活,不用受“分營制度”約束。結果呢?楊秀清自己違背諾言,兩湖士兵自然不滿。楊秀清享有“天父代言”之權力,是上帝的“化身”,他不會承認錯誤。那麼,錯誤該由誰來承擔呢?很簡單,自然是韋昌輝、張子朋了,他們是替罪羊。
張子朋毆打水兵,是水兵“譁變”導火線,應該承擔責任;韋昌輝是張子朋直屬上司,也要承擔連帶責任。但是,韋昌輝畢竟是北王,地位僅次於楊秀清,就算要受責罰,也不至於杖責數百大板。
韋昌輝被杖責數百大板,主要原因不是水兵“譁變”,而是楊秀清想借此機會樹立個人權威,震懾其他諸侯王。韋昌輝,北王六千歲,實力派二號人物,楊秀清表演“天父下凡”將其杖責一頓。北王屈服,甘願接受“處罰”,這就凸顯了楊秀清的權威,東王才是太平天國的主宰。
楊秀清要樹立個人權威,才是韋昌輝被杖責之關鍵。後來,“牧馬人事件”,楊秀清也是小題大做,同時杖責燕王秦日綱、佐天侯陳承瑢、衛天侯黃玉昆(石達開岳父),讓大夥下不了臺面。楊秀清囂張跋扈,目中無人,人際關係非常差,這是他死於天京事變之重要原因。
參考書目:《天國志》、《賊情彙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