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帝制封建社會,處治犯人一般有5大刑罰,1 笞刑, 2 杖刑,3 徒刑,4 流刑,5 死刑。
其中最流行的一種刑罰,就是杖刑,俗稱“打板子”,杖刑始於東漢時期,一直被沿用至清代,起始杖刑並未規定打人某處部位,以致使受刑之人常重傷或死亡。
直至唐朝唐太宗李世民時期,出現了一本針灸方面的專著《明堂針灸圖》,它明確的記載了人體的重要器官的穴位,李世民看後發現人體的胸背部是重要器官穴位的分佈處,這些部位如果受到嚴重的拍打撞擊,會使人有生命危險。
而臀部重要穴位較少,且多肉,能使人受皮肉之苦而不致命,於是李世民便作出規定,行刑之人不得打犯人胸背部而改打屁股,這種刑罰便迅速流行開來。
皇帝被大臣聚眾打屁股說平民百姓被打板子我們覺得稀鬆平常,但說皇帝被打板子可能我們聞所未聞也不能置信,在金朝,就有位被打過板子的皇帝,他是誰呢,金太宗完顏晟(sheng 四聲)。
完顏晟是金朝的第二個皇帝,第一個是他一奶同胞的親哥哥金太祖 完顏阿骨打,作為女真族人,他有著本能的勇武彪悍,而且精通騎射之術,擅長兵法謀略,因此他跟著他哥哥開疆拓土時是他哥哥最得力的助手。
等他哥哥病逝後,他便繼承了皇位,繼位之後,勤勤懇懇把持朝政,國事處理的井井有條,為百姓做了不少好事,但就這麼一個有為的皇帝為何會被大臣打板子呢,源於他一次偷錢買酒喝。
金朝雖攻打北宋奪得了不少金銀財寶,但他所統治的地區乃苦寒之地,土地貧瘠,各種資源有限,所以立國之初完顏阿古打就規定。非戰事不得輕易動用國庫銀兩,如若違規使用便將受到懲罰。而後金朝滅了北宋之後。舉國歡騰,很久沒有喝酒的完顏晟就就想讓丞相到國庫拿銀子在宮廷辦場酒席宴請群臣,沒想卻被丞相嚴詞拒絕,並質問他難道忘了金太祖制定的規矩了嗎。
完顏晟無奈只好作罷,過不幾日,他實在忍不住想喝,於是一天晚上便偷偷跑去國庫拿了銀子去買酒喝,沒想第二天丞相查國庫就被發現了,就告訴了專職監督的完顏氏宗親 完顏宗翰,藍顏宗翰是一點也沒藏著掖著,當天在朝堂之上,就將完顏晟偷錢喝酒的事一一指出,並要他按照規定接受懲罰。
可怎麼懲罰呢,畢竟是皇上,於是大臣們開始商議,最後決定重打二十大板,既不能傷著皇上又能讓他受點皮肉之苦。
而完顏晟在聽完後並未反抗,徑直從皇位上走了下來接受群臣打板子,打完板子後群臣便齊跪地向皇上賠罪,並明言若今後再犯也同樣會杖罰,而完顏晟並沒有發怒生氣,且稱群臣打的對,是自己有錯,可見一個皇帝能知錯就改是多麼可貴的事。是大臣之福也是百姓之福。
杖刑不光能使人受皮肉之苦,最主要是它給人所帶來的羞辱感,因為打板子是要犯人脫掉衣服打,大庭廣眾之下,給人心理上帶來的傷害遠大於所受的皮肉之痛。
光緒帝的珍妃就被太監脫光衣服打板子珍妃。是光緒帝的三位嬪妃之一。因她活潑伶俐,支援光緒帝戊戌變法深受寵愛,於是她便幹起了賣官的勾當,這是嚴重違反了大清祖制,被官員舉報到慈禧太后的耳邊,慈禧便著人去查,在珍妃住的景仁宮一密室中找到一本記有賣官受賄的往來,於是慈禧便派人將此本與珍妃一同帶來,清代有位大臣胡思敬寫了本《國聞備乘》,在這裡第一卷就記載了這段事,
慈禧就問珍妃,說你不循禮教可以不追究,但這種有違祖宗禮制的事你怎敢做,是誰教的?而珍妃卻反唇相譏,說“祖宗家法亦自有壞之在先者,妾何敢爾?此太后之教也。”
意思是祖宗的禮法早就被人壞了,我這就去跟太后您學的,慈禧聽後當場大怒,命剝去珍妃衣服“袒而杖之”,
於是珍妃被太監脫去所有衣物,當庭杖責四十,打完珍妃當場昏厥過去,抬回宮後當然請太醫來治,記載說珍妃當晚抽搐不止,高燒不退。
這種傷及人尊嚴的刑罰自清代後也就消失了,它的消失代表著以人為本的人類文明的進步,法嚴並不代表著刑酷,法的完善和刑的人道是人類永不停止的追求與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