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世祖忽必烈是個雄才大略的君主,一生縱橫天下,威震歐亞。
一次,他在南坡與一些蒙古兒童玩,談笑中說:“凡是漢人偷盜,只要價值達到6文錢的,就要殺頭。”說者隨意。聽者留心。隨行人員立即記下來。傳達下去。變成了“漢人盜鈔六文者殺”的詔令。一時間。陰曹地府不知添了多少冤魂。
終於有一天,忽必烈在行宮打瞌睡時,朦朧中聽見有人問剛從京城來的吏部尚書:“京城的情況怎樣?”尚書答道:“別的沒啥,就是監獄裡人滿為患。”忽必烈一驚。睜開眼追問:“這是什麼原因?”尚書如實說,依照聖旨,凡漢人偷盜值六文錢的物品就要殺。殺不及,所以監獄也關滿了。
忽必烈大驚。追問是誰假傳聖旨。大臣們作證。說是您自己在南坡親口說的。忽必烈也想起來了,惱火得很:“我不過是開玩笑罷了,哪裡是什麼詔令呢!”
於是,這道荒唐的詔令被撤銷,但枉殺的百姓卻再也不能還陽了。
為政者總想建立一套令行禁止高效率的運轉機制,一旦建立起來,卻忘了為它設立監督和制動的部件,尤其是不注意監督和制約最高權威的言行。這樣一來,越高效的機制,出現的差錯可能最大。特別是在官吏素質相對較低的情況下,統治者的“亂命”往往被高效地從嚴執行,而沒人出來匡正。
元朝統治者麾下的鐵騎不愧為步調一致所向無敵的大軍,正因為這樣,決策者隻言片語的失誤,就更能變成天大的災禍。
類似的事也曾發生在元太宗(忽必烈的前任)時代,當時元軍進攻金國的汴京(開封),金軍頑強抵抗,使元軍蒙受重大損失。元軍有個舊制度,凡是攻打城邑,只要對方抵抗,破城後就要殺盡城中軍民,燒盡房屋,謂之“屠城”。這是一種極野蠻殘酷的制度。
當即將攻陷汴京時,大將速不召就向元太宗窩闊臺要求屠城。按當時周圍大臣的情緒及窩闊臺本人的傾向,屠城令是極可能下達的。幸虧有個德高望重被太祖太宗倚作棟樑的中書令耶律楚材竭力勸阻,據理力爭,他說:“如果把汴京的軍民都殺光了,有地無民,一座廢城又有什麼用?天下能工巧匠珍寶文物都聚於汴京,如果屠城,我們將一無所獲了。”
正因為這樣一代名相的力諫,元太宗的一句“准予屠城”才終於出不得口。才得已保全汴京147萬人的生命。保全了一座歷史名城。
可見。決策者言行不可不慎。不可不受監督。執行者的素質不可不提高。否則,“拿著雞毛當令箭”,有好經也讓“歪嘴和尚”念歪了,蒙受損失的還是國家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