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開始的抗美援朝戰役,大多數人都知道我們總共打了五場大規模的戰役,但也許很少有人知道其實還有一場戰役,志願軍司令員彭德懷已經在全方面準備,但最終並沒有發動,這次戰役如果發動,就是第六場戰役,在當時也叫做“九月戰役”。
也就是因為這場沒有發動的戰役,1959年,在彭德懷受到不公正批判的時候,這件事也成了他的一條罪狀之一。當時有人提出,這第六場戰役的制定是違背了當時毛主席制定的打小殲滅戰的方針,是彭德懷擅自行動而制定的,不符合我軍當時的實際情況,是在搞“左傾軍事冒險”。到了今天,彭德懷當年的冤情早就已經平反,但對於第六次戰役計劃的制定,依然有的人持否定態度。那麼,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聊一聊,當年的第六次戰役計劃究竟是如何制定出來的,又為什麼最終沒有發動。
一、毛主席提出的打小殲滅戰方針對於彭總第六次戰役計劃的很多非議,大多數都是在說這次計劃沒有貫徹毛主席提出的要打小殲滅戰的指示。那麼我們就先來說一說,毛主席提出的打小殲滅戰方針,究竟是在指什麼。
這個方針的提出是毛主席在總結了我軍入朝以後的幾次作戰經驗以後提出的。毛主席在指示中提出:當時美軍的戰鬥意志還是很強的,如果我軍一次性包圍了美軍的一個師,或者是一個團,是很難做到殲滅的。所以戰鬥的野心不能太大,每次消滅美軍的一個營,打擊美軍的自信心就可以了。這樣幾次之後,美軍計程車氣就會下降,到了那個時候就可以制定一次消滅美軍一個師的計劃了,必須完成幾次小殲滅戰的任務,才能進入大殲滅戰的階段。
需要指出的是,這個指示是毛主席在1951年的5月26日提出來的,在毛主席提出這個指示的時候,還並不知道美軍方面已經準備停戰談判。
毛主席的這個指示提出來以後,彭總在第二天就給毛主席發電報,電報中說到:“軍事方針指示是完全正確的,當按照執行”。並且彭總在其後給朝鮮人民軍的指示中就當前的作戰方針給出了明確指示,就是“在目前的一段時間內……擬以兵團為單位,不斷進行小戰役,爭取一個軍每個月平均消滅美軍一個營”。
毛主席和彭德懷在北京
由此可以看出幾個問題:
1、彭總在當時是完全贊成毛主席提出的打小殲滅戰方針的。
2、這個方針的提出,是毛主席在特定的時間內提出的過渡性方針,並沒有考慮美軍要進行停戰談判的可能。所以,這個方針和第六次戰役計劃的制定是沒有直接的聯絡的。
3、這時提出的小殲滅戰是具有小型戰役規模的。它不同於以後進行的以敵連排單位為殲擊目標的那種零打碎敲的小殲滅戰,它只和1952年下半年有計劃的戰術反擊類似。因此,不能以後者來衡量當時的第六次戰役計劃。
二、第六次戰役計劃制定的背景在抗美援朝戰役進行了五次戰役以後,敵我雙方的勢力已經形成了均勢,所以雙方都在尋求新的方向。當時的美軍在1951年的5月31日就直接向蘇聯做出了要和談的表示。到了6月4日,毛主席在北京和金日成進行了會晤,討論了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可能,並向蘇聯方面徵求了意見。
很明顯,這個時候的中美兩方都在積極促成停戰談判。而這一情況的出現,對後來第六次戰役計劃的制定,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說,第六次戰役計劃就是圍繞在這一新情況的出現制定的。
到了6月11日,毛主席將和金日成的會談結果告知了彭德懷,並指出:兩個月以內不進行大規模的反攻作戰,要在八月進行一次有把握的反攻。很顯然,這一指示的提出,已經考慮到了未來很有可能要進行的談判問題。
毛主席和金日成會談後,在6月中旬,金日成同高崗即前往莫斯科與斯大林會談,斯大林表示贊成進行停戰談判。6月23日,蘇聯駐聯合國代表馬立克便根據中朝兩國一貫主張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立場,和美國近期一再表示進行談判的意向,在聯合國正式提出進行停戰談判的建議。6月25日至27日誌願軍黨委召開會議,討論如何貫徹毛主席提出的持久作戰,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和打小殲滅戰問題,同時,也傳達了中央關於準備進行停戰談判的意向。
彭德懷和金日成
6月30日,“聯合國軍”司令李奇奉命發表宣告,同意進行停戰談判。7月1日,金日成、彭德懷通知李奇微,同意派代表與美方會晤。這時,停戰談判能否進行已經明朗化。
也是在7月1日,彭德懷向毛主席提出了自己的作戰意見,表示和談對中朝人民都是有利的,如果以三八線為分界的話,是雙方都能接受的,要是美軍還堅持現在的佔領地區,就準備在八月進行反擊。
可以看出,這一設想不是源於彭總,而是彭總根據毛主席6月11日“準備8月進行一次有把握的反攻指示提出來的,並明確地同停戰談判掛上了鉤。
在7月2日毛主席給彭德懷及高崗、金日成的電文中,更是明確指出,敵人在談判前或者談判當中很有可能對我軍發起大規模進攻,如果敵人進攻,必須大舉反攻,將其打敗。
在這裡,毛主席非常明確地把我軍原來預計的“反攻”行動緊緊地同停戰談判聯絡在起了,作戰的目的性已著眼於配合停戰談判了。
毛主席同彭總的設想,此時雖尚未做出具體實施計劃,冠以第六次戰役的名稱,但是,按照志願軍實施的戰役數序,可以視為它就是第六次戰役的初始。
三、第六次戰役只是計劃打中等戰役談判開始以後,一開始進展就不太順利。由此,彭德懷向毛主席彙報了談判程序,並提出建議在八月中旬進行反擊作戰,如果敵人不進攻就推遲到九月。毛主席同意了這一建議,並指出在停戰協定沒有簽訂、戰爭沒有真正停止以前,我軍積極準備九月攻勢是完全必要的。
預令下達以後,彭總曾徵詢了各級領導的意見。他8月24日電覆鄧華對作戰預案的意見時,又進一步闡明瞭戰役意圖。他說:
“十七日預備命令,是要把全軍動員起來,積極準備作戰,而非具體部署”。
目的在於集中兵力(第42、第47軍)火力爭取殲滅鐵原、光大里、漢灘川以西地區之美第3師、土耳其旅約23000人,其它各軍只是箝制阻隔敵人的任務。如第一步殲敵任務達成,金化地區之敵亦發生動搖,再相機殲滅美第25師及偽第2師大部或一部。如果只殲敵一小部,或根本打不動,即將第一梯隊軍輪番後撤,誘敵出擊,待敵傷亡疲憊一定程度後,再集中第二梯隊軍從翼側出擊,仍以殲敵兩個師為目標,將敵趕回三八線。
彭總受到指責的就是這個“預案”。認為這個“預案”是違背毛主席意圖的,是仍在圖謀打大殲滅戰。如果把上述所列資料加以認真分析,那就不難看出這一指責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它不是以殲滅敵人為主,而是要將敵打出三八線、配合停戰談判為主。
從表面看來,氣勢不小,戰役兩步計劃共動用了志願軍13個軍,另有人民軍4個軍團配合,還準備動用10個空軍團及在朝的全部坦克炮兵部隊。但殲敵目標不大,只預殲美軍1個師和土耳其旅,而我軍擔任殲敵任務的也只有兩個軍。
這說明,戰役計劃已吸取了以往張口過大的教訓。按照彭總的說法,所進行的戰役規模屬於“中等性的戰役”。當時,戰爭指導的總方針是“充分準備持久作戰和爭取和談達到結束戰爭。即說既要準備持久作戰,也要準備透過和談早日結束戰爭。第六次戰役計劃正是貫徹這一方針的。它既是按照毛主席的意圖作出的,也是經過毛主席同意的。因此,根本談不上違背毛主席的意圖。
彭德懷在前線視察
四、備而不發“第六次戰役預案”做出之後,軍委周恩來副主席和聶榮臻代總長,根據毛主席的指示對彭總8月8日的報告和聯司8月17日的預令進行了研究後,於8月9日以軍委名義給彭總下達指示,確定九月戰役計劃,“改為加緊準備,而不發動”。
軍委根據當時的情況分析,如果第六次戰役達不到預期目標,反而容易暴露我方的弱點,而如果我方重兵在手,對方在談判中也會有所顧忌。另一方面,關於談判中遇到的問題,對方在九月份還是有妥協的可能的。所以根據種種情況,第六次戰役計劃還是處於加緊準備而不發動的情況對我方比較有利。
8月21日和22日,彭德懷兩次致電軍委,同意軍委對情況的分析和提出的方針。
彭德懷在朝鮮停戰協議上簽字
隨著戰場形勢和停戰談判形勢的發展要求,戰爭形式已重點轉到陣地戰,我軍的作戰指導思想重點也轉到了打小殲滅戰上。情況變了,第六次戰役計劃自然也就不再提及了。
從第六次戰役計劃制定的記述中,要得出的結論應該是非常明確的:制定第六次戰役計劃是完全必要的,是形勢的要求,計劃本身亦無大可指責之處。後來,軍委確定的備而不發,以確保主動,也是非常正確的。
我們今天探討第六次戰役計劃,一方面是為了恢復歷史的本來面貌;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從中得到教益。完全可以說,第六次戰役計劃制定的前前後後,一系列的指揮實踐活動,對於我們學習、研究毛主席、中央軍委和彭總駕馭戰爭的藝術和戰場指揮藝術,是很有意義的,從中會得到不少啟迪。第六次戰役計劃的制定和終止,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很生動的例項。
彭總在考慮作戰部署時把動員全軍的作戰積極性作為一個重要因素、軍委最後確定重兵在握,備而不發,以確保主動的方針這在戰爭指導藝術上是頗具深意的,且也取得了實際效果。
古人言戰,有“不戰而屈人之兵”一說。看來,第六次戰役的準備活動,似應當之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