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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的統一,是孝公以來兼併擴張的結果,前後經歷了一百多年時間。因此,秦始皇繼承先輩大業,對統一有充分的準備,並在實踐中獲得了極大成功,但如何鞏固和建設這樣一個空前廣闊的國家,他卻缺乏思想和政策上的準備。他沒有如同《呂氏春秋》那樣對未來國家的制度設施作出全盤的設想,而且他剛到五十歲就離開了人間,過早地失去了總結經驗教訓的機會。這樣就使他在秦王朝的鞏固和建設方面造成了許多失誤,最後導致這個國家的覆亡。

秦始皇決策失誤之一,是指導思想沒有及時進行調整。

商鞅變法確立了法家思想在秦國的指導地位。法家主張一斷於法,有利於打擊世卿貴族;法家講究君主的權勢和權術,有利於防止豪臣弄權,加強中央集權;法家提倡法后王,反對因循守舊,有利於因時變革,使國家充滿創新的活力,法家要求信賞必罰,有利於國家令行禁止,充分發揮國家的機制;法家獎勵耕戰,有利於農業經濟的發展,鼓勵將士在戰場上獲取功名。無疑,法家思想的指導,對秦國奪得天下是起了重大作用的。

但是,法家思想“嚴而少恩”,行事過於苛嚴殘酷,又疏於人際關係,因而用以治國的弊病比較多。司馬談說法家“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不是沒有道理的。法家思想可以指導秦國打天下,而不能長用治天下,這也是被歷史實踐證明了的。

秦始皇建立秦王朝後,為統一的成功所陶醉,沒有及時認識到打江山和守江山的區別,沒有抓住有利時機對治國的指導思想進行必要的調整,卻進而將法家思想神聖化,一味地“以吏為師”,對國家政治生活實行高壓政策,對人民則進行無窮的壓榨。嚴刑酷法的結果是天下寒心。國家統一後只有幾年,時局混亂,以致不可收拾。在內部關係的處理方面,恣意強化皇帝專制,用極端手段壓制不同意見,斥逐長子扶蘇,焚燒百家著述,坑殺學士,內部矛盾尖銳對立。

正是由於秦取天下後,指導思想沒有及時進行調整,對於已經變化了的現實沒有作出理論上的新的解釋,用以指導治國的法家思想越來越脫離社會的實際,導致了一系列經濟、政治、文化乃至軍事決策的失誤。難怪漢代有人驚呼,秦王餌的迅速崩潰,是“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失誤之二:統治政策的重心沒有及時轉移。

秦始皇統一全國,從根本上來說,是幾百年來經濟運動規律的必然結果。經濟的發展促成了統一,國家的統一為經濟的新發展開闢了道路。全國的統一,也是勞動群眾長期為之奮鬥的結果。勞動群眾進入統一時代之後,迫切的願望是在和平安定的環境裡從事生產和生活。因此,統一戰爭勝利之後,秦始皇本應順應歷史發展的趨勢,及時地實行統治決策的轉移,將統治政策的重心由戰爭轉入到和平建設,調整生產關係,以穩定在新徵服六國的統治,以休養生息,恢復和發展經濟。只有這樣,才能使秦的統一鞏固下來。

種種跡象表明,秦始皇對這一點並非全無覺察。他廢分封,就是考慮到天下戰爭不休,也正是在這種認識的基礎上,他“墮壞城郭,決通川防,義去險阻”,以鞏固統一的局面。應該說,秦始皇在統一後還是覺察到社會需要“寧息”的。但是,他看重個人的權勢,更甚於社會的長治久安。因而他不可能找到社會“寧息”的正確途徑,自覺地實行統治政策重心的轉移。

相反,他為了滿足個人對權勢和財富的貪慾,統一戰爭剛剛完成,就馬上進行南北拓邊,使人民繼續疲於奔命。 同時,又大修宮殿,築墳墓,還有多次的大巡遊,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極大浪費,無止境地加重了人民的勞役和賦稅,再加上刑罰的嚴酷,讓大批農民喪失了個體經濟的地位,而成為國家的刑徒和奴婢。社會始終不得安寧,農民無法正常生產,經濟的殘破,更加速了社會的動盪。

歷史實踐證明,秦始皇沒有,也不可能把統治政策的重心轉移到穩定統一局面,恢復和發展經濟上去。而這種政策重心的轉移,又是當時形勢所需,人心所向,關係到秦帝國統治的成敗,秦始皇無視這一基本因素,結果喪失了恢復、發展經濟的大好時機,嚴重削弱了秦帝國的基礎。

失誤之三:沒有安撫六國人心。

秦的統一雖然有著深廣的歷史基礎,但是,這種統一基本上是在十年之內用軍事手段來取得的。由於時間短迫,極帶強制性,統一的基礎並不牢固。能否鞏固和發展這種統一局面,既要取決於對六國舊貴族勢力的控制,更要贏得六國人民對新的統一帝國的擁護。

東方六國政權林立,紮根甚深,延續數百年之久,貴族人數眾多,且勢力深厚。秦的統一戰爭給六國的打擊是致命的,各諸侯國的國王無一漏網地被俘獲,其餘的絕大多數貴族均成為階下之囚。秦對這些貴族基本採取三個措施,一是殺掉才智傑出的人,二是遷徙流放,如滅趙後,趙國的貴族被遷到葭萌,僅始皇十六年,一次就遷徙豪富十二萬戶於咸陽。三是將其降為奴僕。至於那些漏網的六國舊貴族,有的隱匿民間,如楚懷王孫心在民間為人牧羊,有的則亡命天涯,如張良、張耳、陳餘等。從後來反秦鬥爭的形勢看,六國舊貴族投入反秦行列者雖有一定數量,但真正的顯要人物卻極少,可見,秦始皇對六國舊貴族的控制雖有疏漏之的地方,但從總體看這種控制還是嚴格的、有效的。

六國人民是秦帝國的基本居民,耕耘著帝國的大部分土地。一般來說,六國人民對秦統一王朝的建立是支援並寄予希望的,但他們畢竟不同於關中秦國的百姓。他們是“新附”之民,既可以擁護新的統治者,也可以萌生復國的願望,所謂“楚雖三戶,亡秦必楚。”,即反映了這種情緒。

在如此情勢之下,秦始皇理應採取措施安撫六國人民,以爭取和贏得他們對秦王朝的擁護,但事實卻與此相反。在現存的歷史文獻中,我們未能發現秦始皇給東方六國人民優惠政策的蛛絲馬跡,倒有種種跡象表明,他對六國的統治政策,比對秦國故地更為苛嚴,壓榨更為殘酷。從始皇陵園及墓葬中發現的不少磚瓦,上有印文,記載有修造陵園的刑徒工匠的籍貫,大量的陶文表明,這些刑徒工匠都是從關東各地輸送來的。六國人民被趕到邊境服役的 “殭屍滿野,流血千里”。這說明,秦始皇沒有安撫六國人民,迫使他們萌發了叛秦復國的要求。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殘餘的六國舊貴族乘機面起,秦始皇無法贏得六國人民的擁護,秦的統一大業自然也就無法維持下去。

失誤之四:北伐匈奴。

在具體措施上,秦始皇的失誤很多,如焚書、坑殺學士,大興土木,尋仙求不死之藥、重用趙高等,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北伐匈奴。北伐匈奴的失誤,主要是在準備不足,主客觀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過早地發動了對匈奴的戰爭。

匈奴是在遊牧生活環境中聚集起來的部落,遷徙頻繁,難以控制,又善於騎射。在浩瀚的沙漠和草原上,晝夜之間他們能奔襲千里,而秦始皇沒有武裝並訓練出強大的騎兵,面以步戰,車戰為長的中原之兵去對付匈奴很難奏效。再者,秦始皇在沒有實行休養生息、社會經濟沒得到恢復和發展的情況下,又進行大規模的北伐戰爭,國家的人力,物力、財力實難支撐,因而不得不將戰爭的負擔轉嫁給百姓,其後果可想而知。

就其後果而言,北伐匈奴雖暫時延緩了匈奴的侵擾,但使秦帝國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秦從匈奴手裡收回了河南地,但三十萬大軍只好“宿兵於無用之地”,進退兩難。不僅如此,還得在漫長的北部邊境上修築長城,以此作為抗拒匈奴的屏障。蒙恬所部大概三十萬人,築長城大概四十萬人,再加上後勤運輸等數十萬,北伐匈奴實際動用了一百幾十萬的壯丁。這些人被徵用,不僅在廣大範圍內影響了社會生產,同時大批兵卒、築城者、運輸夫的死亡,嚴重摧毀了社會生產力。至於北伐匈奴所消耗的社會財富更不知有多少。總之,由於北伐匈奴,迅速激化了秦朝的社會矛盾和其他矛盾,最終掀起了反秦大起義的狂瀾。

賈誼在總結秦亡的教訓時指出:一要總結歷史經驗,並根據當時的情況制定政策和策略,並運用於社會實踐之中;二要根據形勢的變化,變換統治方法,有步驟有節制地進行社會改革。秦始皇的統治之所以連連失誤,最基本的原因在於不能審時度勢,從客觀實際出發來決定統治的方略和具體的社會政策,而是高踞於封建專制之巔,以自己的意願為中心,結果脫離了他所依賴的社會意願,脫離了歷史發展的需要,招致了二世而亡的慘重結局。

結語

秦始皇不愧為一代梟雄。在秦的昌盛道路上,他積累了成功的經驗,在秦的衰亡過程中。也給後人留下了失敗的教訓。勝也罷,敗也罷,這已經是遠離我們的歷史了。但歷史的發展是一個積累的過程。我們在今天追求美好的未來時,也可以從秦始皇那裡得到某些經驗和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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