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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一聲嬰兒的啼哭打破了慈慶宮的寧靜。與其他的皇子皇孫沒有什麼不同,這個男嬰的降生並沒有對當時的後宮產生多大的震動,因為在皇帝和大臣們眼中,只有“潛在的太子”才能引起他們的注意。

天啟二年(公元1622年),這位剛滿十一歲的少年被封為信王。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他的一生可能會像其他的皇族一樣,在極致奢華的物質享受中度過枯燥無味的一生。可上天卻給他安排了另一條不同尋常的道路,一條他自己都不曾設想的道路:成為大明的皇帝。

說到這兒,我想大家已經猜到了今天故事的主角了——明朝的最後一位皇帝,明思宗朱由檢,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崇禎皇帝。

崇禎皇帝

崇禎皇帝無疑是古代諸多帝王中最具話題性、且極富有爭議的帝王之一,因為他身上有著太多的“不一樣”。其中最為顯著的一點就是:歷朝歷代的末代皇帝往往都“惡評如潮”,無論是治國方略,還是個人品行,絕大多數的末代皇帝都做的一塌糊塗。而崇禎在死後卻受到了古代文人的“一致好評”。

無論是《明史》中的評價還是在清朝乃至近代的某些文人口中,崇禎都被塑造成了一個勤勉節儉、勵精圖治、想要力挽狂瀾的“聖主”。這一點從他的諡號中就不難看出:欽天守道敏毅敦儉弘文襄武體仁致孝莊烈愍皇帝(古代皇帝諡號普遍很長),我們再簡單舉幾個古代諡法稍作說明:道德博聞曰文,學勤好問曰文;威強敵德曰武,克定禍亂曰武;屢徵殺伐曰莊,武而不遂曰莊。

因此,當我們瞭解了崇禎在史書中的形象後,必然會更加疑惑:這樣一個皇帝,是如何親手葬送了大明王朝的?

崇禎皇帝

在瞭解崇禎皇帝的執政方式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一下,他是在怎樣的大環境下接手了“最高權杖”。

公元1627年,朱由檢即皇帝位。此時的明王朝,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異常尖銳,生產關係嚴重地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土地兼併達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明末秦王在西安府的莊田就遠在八千九百頃以上。九千歲魏忠賢的莊園佔地也達一百萬畝。而在一般地主中多者千頃,小者亦不下五、七百頃。隨著土地的集中,大批農民淪為佃戶和奴僕。

江南“有田者什一,為人佃作者什九”(十分之一的人佔有田地,十分之久的人為他們耕作)。政府的壓榨也越來越重,從萬曆四十六年起加派遼餉,以後又有所謂的“剿餉”、“練餉”,共加派了一千六百七十萬兩,比政府的正賦還多出一倍。地主又用各種辦法將負擔轉嫁給小農,小農輕則忍飢挨餓、重則家破人亡。

另一方面,萬曆年間張居正改革的巨大成果,早已被揮霍一空,神宗連續二十餘年不曾上朝,深居宮中,聲色犬馬,縱情享樂。從皇帝到臣子,無不“貪財惜命”。加上天啟一朝,魏忠賢把持朝政,閹黨禍亂天下,搞得朝廷上下烏煙瘴氣——此時明朝的官僚體系已經從根子裡爛掉了。

人禍不已,天災不斷。從萬曆到崇禎年間,全國各地陷入了連年災害之中。由於朝廷殘酷的壓榨和野蠻的政治壓迫,社會生產力受到了嚴重的破壞,人們無法抵禦水災、蝗災、旱災和瘟疫的肆虐,造成了農村“十室九空”,甚至出現“母烹其女”“父子兄弟夫妻相食”的現象。嚴重的“天災人禍”很快就導致了農民起義的大爆發!

明末的農民起義遍及湖北、江西、廣東、浙江、福建、江蘇、 山東等地,與之遙相呼應的還有南方佃農的抗租鬥爭和奴僕暴動,以及城市的反對礦、稅監的鬥爭。加之關外崛起的後金正虎視眈眈,隨時準備“趁你病要你命”,明朝起數將盡的徵兆已經再明顯不過了。這時候別說是崇禎皇帝,就是秦皇漢武、唐宗宋祖,也不可能讓大明“重回正軌”。

但我要說的是,崇禎仍算得上是一位“亡國之君”,他說朝堂之上“皆是亡國之臣”,只是他人生中數次甩鍋的其中一次罷了。

儘管剛剛即位的朱由檢不過是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年,卻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除掉了當朝第一大“毒瘤”魏忠賢,並在後續的工作中逐漸掃清了“閹黨”,如此傲人的政績當然不應該被忽視。但崇禎在親自處理政務之後的表現,說是一塌糊塗也毫不過分。

其一,剛愎自用,獨斷專行。崇禎八年,五省總理(軍務)盧象升與洪承疇合力剿匪,全殲闖王高迎祥主力騎兵,戰功顯赫。盧象升的主力屬於騎兵,慣於在平原馳騁,不善山地作戰,當江北、河南的各部農民軍進入河南、湖廣邊境的大山之中後,崇禎命其入山進剿,因大山綿亙,騎兵無法施展,全靠步兵攀援,導致進度異常緩慢。

為此,盧象升請求朝廷收回成命,但崇禎仍嚴令在五個月內蕩平“流寇”,全然不聽臣下申辯;又有陝西巡撫孫傳庭,足智多謀,能征善戰,文韜武略皆備,曾與洪承疇東西夾擊,俘獲闖王高迎祥,重創李自成。就在剿匪大業即將成功之時,清軍突破長城要塞大舉南下,崇禎在“攘外”與“安內”的兩難選擇中把孫、洪兩部調離陝西戰場,孫傳庭本想據理力爭,主張趁此時機一鼓作氣消滅起義軍。

但崇禎卻固執己見。結果致使李自成得以逃脫而東山再起,數年圍剿之功毀於一旦。心中憤懣不已的孫傳庭以有耳疾(確有其事)為由不去上任。崇禎便派巡按御使楊一儁核實,楊一儁回朝後稱孫傳庭並非“託疾”,但崇禎堅決認為楊是在包庇孫傳庭,於是派錦衣衛將他們押解回京。致使一員大將無端受屈,入獄三年。最終貽誤戰機,釀成了無法挽回的後果。

其二,猜忌成性,患得患失。這一點從崇禎“前無古人”的用人方式便可看出。崇禎在位共十七年,在這十七年中,首輔換了五十位。而宋開國至元祐初百三十年,至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範純仁為相時,始為五十一人。十七年的時間就用了宋朝一百三十年的宰相數(這裡暫且將首輔≈宰相)。

又據史料記載,“帝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書十七人,薛貞以閹黨抵死,蘇茂相半歲而罷 ,王在晉未任改兵部去……胡應臺再召不赴,繼其後者張忻,賊陷京師,與子庶吉士端並降。刑部尚書這樣的高官十七年換了十七個。而且,自帝自即位以來,誅總督七人:崇儉及袁崇煥、劉策、楊一鵬、熊文燦、範志完、趙光忭也。十七年裡殺了七個總督。我們暫且不論其中是否有冤屈,不該殺之人、有不該更換之人,如此頻繁的官僚更替,上層的指令有如何得到實施?政策如何得以推行?

朝中大員的升遷、貶謫,乃至生死存亡,只在彈指一揮間,一切全憑崇禎的好惡決定,那滿朝大臣最後剩下的,就只能是“阿諛奉承”“欺上瞞下”的庸碌之輩。

崇禎

其三:刻薄寡恩、殘忍嗜殺。臣子剿匪、禦敵有功時,極盡吝嗇,不肯大加封賞,以資鼓勵。稍有犯錯,便嚴懲不貸。明末大文豪張岱稱他:“焦於求治,刻於理財,渴於用人,驟於行法,以致十七年之天下,三翻四覆,夕改朝更,用人太驟,殺人太驟,一言合,則欲加諸膝;一言不合,則欲墜諸淵…”

崇禎是否符合這樣的評價,我們舉幾個例子便可說明。兵部尚書孫承宗由於在敵我懸殊的情況下失利,崇禎就認為他喪師辱國,罷免了孫承宗的官職,致使內憂外患日益加深,一發不可收拾;同為抗清名將、曾在寧遠大捷中重創努爾哈赤的袁崇煥,崇禎卻聽信讒言認定袁崇煥與金人私通,大逆不道,將其凌遲處死(千刀萬剮)。

陝西總兵賀人龍,只因是李自成的同鄉,就被懷疑私下與李自成勾結而被處死;其餘邊關督撫,偶有失敗,丟棄城池者,不問青紅皂白就處以極刑的例子,數不勝數。

其四,遇事推諉,毫無擔當。論推脫責任,崇禎皇帝一直是一把好手。崇禎十五年,松錦之戰明軍戰敗,處在內外交困之中的皇上也明白,不可能“兩線作戰”,於是就想到了與金議和,集中力量對付內部的農民起義。

可被委以“談判”重任的兵部尚書陳新甲意外走漏了風聲,結果崇禎自己立刻“翻臉不認人”,在表面了自己的“主戰立場”後,將陳新甲處死;我們知道,歷史上的王朝在出現“嚴重危機”的時候,有過“南遷”成功的例子,唐、宋兩朝就是如此。

崇禎皇帝並非沒有想過南遷,但為了保住自己的“好名聲”,一直緘口不言。最後,他找到了內閣首輔陳演,想讓他替自己說這個話,結果在轉過天來的“朝臣會議”中,陳演絕口不提南遷之事,氣的崇禎皇帝怒不可遏,卻也毫無辦法。“決定我做,責任你擔”,這樣的君王,有怎會有臣子願意替他賣命?

松錦之戰

可當我們將視線迴歸到崇禎皇帝的家庭,回顧朱由檢的人生經歷,彷彿他的所有缺點,似乎又變得可以理解(不是說“可以原諒”)。朱由檢的父親明光宗朱常洛,是萬曆的長子,卻不是嫡出。萬曆最喜歡的孩子,乃是由鄭貴妃所生的皇三子朱常洵。但在大臣們的據理力爭下,朱常洛還是在二十歲的那一年被立為太子,不過仍然不受父皇的喜愛。

萬曆四十三年,慈慶宮發生了著名的“梃擊案”,一陌生男子持棗木棍闖宮,逢人便打,經審訊後,鄭貴妃被懷疑是幕後主使,但最後也不了了之。在此後十九年的太子生活中,朱常洛生活失意,精神苦悶,只是縱情酒色。光宗繼位後,鄭貴妃先是進奉美女,使光宗因貪色而病倒,繼而指使太監用大黃通利,這一熱一冷的刺激下,使明光宗僅在位一個月便暴斃而亡。

兄長朱由校(即天啟皇帝)登基後,乳母客氏因害怕後宮嬪妃生下皇子導致自己失寵,因此只要有人懷孕,客氏與魏忠賢便明裡暗裡下毒手。朱由校儘管生下不少皇子,但無一存活。因而朱由檢才能“兄終弟及”,在兄長召其進宮時,朝廷內外遍佈魏忠賢的死黨,極度的緊張與恐懼導致朱由校一夜未眠,始終佩劍在身,連宮中的食物都不敢吃,只能“自帶乾糧”。這就是朱由檢的成長環境。

從孩提時代開始,他就生活在被冷落、被迫害、被猜忌的太子宮中,這種氛圍幾乎伴著他的整個童年。生活沒有教給他信任,沒有教給他寬厚,生活使他變得多疑、寡恩、剛愎自用,他是一個有著嚴重性格缺陷的皇帝。換句話說,朱由檢在登基之時,既沒有想好如何做好皇帝,也沒有能力成為一個“好皇帝”。而他所謂的勵精圖治、宵衣旰食,最終也只能換來明朝的“加速滅亡”。

參考文獻:

《明史·本紀第二十四》張廷玉·清

《石匱書·後集卷第一·烈皇帝本紀》張岱·明

《明莊烈帝論》全祖望·清

《明史紀事本末》谷應泰·清

《崇禎五十相考》李慈銘·清

《崇禎皇帝大傳》張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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