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流放來回數千裡,衙役為何爭相押送女囚犯?實情令人感慨!
眾所周知,一個人的痛苦主要來源於身體和精神兩方面,而精神上的摧殘往往更加難以忍受。因此,古代有許多刑罰就是參照這一邏輯而設立的。事實上,相比起極刑,流刑雖然是次一級的刑罰,但因為對犯人精神和身體的長期折磨,囚犯們幾乎談之色變,甚至有很多囚犯寧可選擇死亡也不願接受流放。
當然,流刑在不同朝代也有所區別,除了距離遠近就是流放的地點偏好,比如在宋朝時,兩廣和海南一帶瘴氣叢生,很多犯罪的官員都會被流放到這裡,史書中經常能看到“流放嶺南”四字;元朝時期則區分南北,犯人若是南方人,就必須流放至北方,犯人若是北方人,則必須流放至南方地區。
對衙役來說,押送流放犯人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因為他們也需要押送犯人走著去流放地,而且還要走回來,這一來一去要上千公里的路程。在押送犯人途中,還要小心謹慎,防止犯人逃跑等,不然的話需要他們擔責。對於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很多衙役都不喜歡做,但對押送女囚犯和有錢有勢的囚犯,衙役卻搶著去,這是為何?
一是為了獲得更多的收入,古代的官吏的俸祿都不高,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清官,官做著很大,但生活過得很貧苦的原因。官吏的俸祿都很少,更不用說小衙役了,他們的薪俸很少,所以很多衙役的生活也過得很艱苦。押送犯人,衙役會獲得官府的額外補助,這也能增加他們的收入。
尤其是女囚犯的家屬,擔心犯人在途中被衙役侵犯,還會塞給他們更多的銀兩,所以衙役才對押送女囚犯更加積極。而且相比起正常工作,押運犯人更加舒適。
被判流放重罪的,往往都是大戶人家或者朝廷官員,他們都有比較殷實的家底,加上身體嬌貴不能受苦,所以家屬往往會安排馬車供他們使用,這樣衙役也不會太辛苦,送到目的地後還可以坐著馬車返回。
此外由於女性身子骨嬌弱,如此漫長的路,女囚犯比起男囚,更加難以逃跑,因此護送的任務更為輕鬆方便,衙役沒有太多要操心的事情。在路途上,有人也會為他們打點好住宿和伙食,無需再吃比較差的飯菜,住公家簡陋破舊的旅館。在路途中,也有人幫他們把住宿和吃的都打點好,和在衙門上班相比,押送犯人確實稱得上是一件美差。這樣的實情太令人感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