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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穆罕默德其人和伊斯蘭原初形態,有不少誤解,本文會予以澄清,不知大家還想不想繼續看。

先知穆罕默德其人

關於穆罕默德,也有一些誤解需要澄清下。

穆罕默德出生於古萊氏族的雜湊姆家族,其家族在麥加頗有勢力,但穆罕默德因為父母早亡,先後由祖父和伯父養大,所謂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所以年輕時他就比較幹練,有經商才能,人品和口碑也不錯,在圈子裡贏得了廣泛的信譽。

後來一個富人遺孀赫蒂徹僱他經商,在合作中產生感情,最終結婚。雖然赫蒂徹比穆罕默德大十來歲,但是兩人應該是真愛,在赫蒂徹在世的時候穆罕默德沒有娶別的妻子(按當時的阿拉伯習俗可以娶),也沒有什麼緋聞。

有了赫蒂徹做後盾,穆罕默德的生活走向富裕和安定,就有了更多的時間從事精神方面的探索。阿拉伯人本來熟悉猶太教,他在去敘利亞經商的時候又較深入的瞭解了基督教和其他教派,所以對宗教的興趣和天分就讓他在山洞冥想時感受到了天使吉卜加勒(加百列)的教導,經過一番周折就建立了伊斯蘭教。

穆罕默德很真誠的覺得這就是神的指引,然後他就對麥加人乃至阿拉伯人崇拜多神教,跟神的指引背道而馳很焦慮,擔心他們死後下火獄,於是就開始傳教。

麥加能夠成為紅海東岸的商業中心,靠的是多神教神殿對周邊部族的吸引作用,不然像麥加這樣的城市阿拉伯半島西岸並不是沒有。所以麥加的部族很在意其多神教神殿的神聖性,這樣就跟穆罕默德要傳播的一神教產生了嚴重衝突,穆罕默德一度有被暗殺的危險。

因為穆罕默德具有組織能力,帶去的這些人被組織起來,伊斯蘭教的社群“烏瑪”就此建立,穆斯林認為這是一件開闢新紀元的大事,所以這一年就是回曆的起點。伊斯蘭教不以穆罕默德的生日或忌日作為紀元的開始,而以穆斯林社團的建立作為紀元的開始,體現出伊斯蘭教具有的公共性和社會性。

麥地那是伊斯蘭教僅次於麥加的聖地

在麥地那,穆罕默德的裁決總的來說還是令人心服的,不過在跟麥地那的猶太人部族交涉時頗有一些不愉快。麥地那的產出不足以供養新來的大量穆斯林,穆斯林就去劫掠麥加的商隊來補貼日用,麥加部族因此組織軍隊進攻麥地那,想要消滅穆斯林團體,穆斯林每次都是以少敵多,戰績是二勝一敗,總體上是勝利的一方。

這幾場具體的戰爭被伊斯蘭教賦予了濃厚的宗教意義,被視為以少勝多的奇蹟,大大的揄揚了穆斯林的聲威,很多阿拉伯人也確實將之視作神聖的奇蹟,於是穆斯林團體不斷壯大。麥加部族竭盡全力聚集萬人規模的第三次進攻仍無法勝利後,麥加被穆斯林征服就已成定局。

最終,穆罕默德率領穆斯林征服了麥加,之前麥加與之敵對的部族紛紛加入伊斯蘭教,多神教的壁畫、雕塑都被搗毀。穆罕默德也向整個阿拉伯半島傳教,除了希臘人那樣理性到一定程度的群體外,信仰渙散的多神教對於信仰力量強大的一神教是沒什麼抵抗力的,阿拉伯部族基本上都信奉了伊斯蘭教。

在這之後不久,穆罕默德就去世了。伊斯蘭教&阿拉伯帝國進入了四大哈里發的時代。

早期伊斯蘭教是什麼樣子的

那麼,早期的伊斯蘭烏瑪是什麼樣子的呢?

當時的阿拉伯半島是部族林立的社會,不但沙漠裡是遊牧部族,就是紅海東岸的商業城邦和半島南部的王國也還是部族制的成分濃厚,沒有打破部族,形成基於陌生人的契約而非熟人的血緣的社會。

要打破部族制,有三種手段。

一種是商業繁榮以後因為城市的積聚效應,部族成員自然脫出部族,與陌生人之間透過契約而非血緣來達成相處模式,進而發展成契約社會和商業社會,部分兩河城邦和希臘城邦走的就是這種模式,這樣社會產生了血緣部族以外的新的共同體,且這種新共同體不完全依賴血緣,有利於擴大。

第二種是用暴力拆解部族,把部族成員原子化,令其毫無反抗之力,然後由政治權力滲透社會的方方面面,也會竭盡權力扼殺新的共同體出現,秦制帝國走的是這條路。

到阿拉伯人這裡,穆罕默德走出了一條新路,就是透過建設一個宗教教團,把大家都虛擬成大家族(烏瑪)的一分子,內部人人平等,互相友愛,而且想把這種在他看來很完美的秩序儘可能的推廣到更多人那裡,實現理想世界。其實質是用宗教社團作為大共同體,來覆蓋基於血緣的氏族小共同體。

當然,這種思路猶太教和基督教也有過,不過猶太人的國家始終不強且後來長期沒有國家,基督教雖然是羅馬帝國的國教,但是自己並沒有很強的政治權力,都只能小規模的實驗。而伊斯蘭教團建立了橫跨三大洲、方圓五千裡的阿拉伯帝國,有實力來推廣這一套理念。

政教合一而且力量強大的阿拉伯帝國

有實力推行其宗教社團的規章

伊斯蘭教建立之初,特別強調平等,包括男女平等和主奴平等。

女性也可以當教法官,也可以從軍,參加社會活動更不在話下,到四大哈里發時代對女性參政有了一定排斥,但是女性的社會活動空間一直比較大,直到突厥人僱傭兵奪取阿拔斯王朝的權力之後,基於遊牧民族尚武之風,女性因為武力遜於男性,地位才低落下去。

主奴方面,伊斯蘭教雖然不完全禁止蓄奴,但是建議釋放奴隸,如果不釋放,也強調主人不可以虐待奴隸,而且要求主人跟奴隸在一張飯桌上吃飯,實質上將其從主奴關係提升為擬製家族關係。阿拉伯人流行的販奴同樣是倭馬亞王朝建立之後的事情。

而且,在穆罕默德時代,伊斯蘭教信仰自由,加入以後想退出也可以,對其他宗教也強調要保護。加入以後不能退出同樣是四大哈里發時代的事情,對其他宗教進行大規模的迫害則是阿拔斯王朝以後的事情,而且還時有反覆。

特別要提及的是伊斯蘭教主張娶四個老婆和女性戴黑紗的問題。

在伊斯蘭教創立之前,阿拉伯半島男女極不平等,男性可以隨意休妻且不給財產補償,而且娶妻無上限,且可以虐待。伊斯蘭教規定最多娶四個,且必須同等對待才能娶四個,而且離婚要給財產補償。相對於阿拉伯半島的傳統風俗,伊斯蘭教的規定已經大大的提升了女性的地位,而且穆罕默德作此規定時還有阿拉伯半島流行血親復仇,很多男人死後留下的寡婦處境悽慘,想要照顧寡婦的意思。

至於戴黑紗是想要促成貴賤平等。戴黑紗的風俗從公元前的亞述帝國就流行與阿拉伯半島,但只有貴族婦女可以戴黑紗出門,防止別人看見自己的容貌,平民婦女是不允許戴黑紗的,穆罕默德認為應該貴賤平等,所以鼓勵平民婦女也戴黑紗,是給他們貴族待遇的意思。

當然, 這些教義隨著時代的變化,不與時俱進,自然就會有問題。

阿拉伯肚皮舞

就是當年不那麼保守的明證

總的來說,伊斯蘭教不是一個單純的心靈宗教,而是把社群的軍政建設宗教化了,然後將自己軍政建設的成果視為完美的社會,想要將這個“完美的社會”推廣到全世界,建立完美世界,是一種社會運動或者社會革命。這跟基督教創立之初,耶穌堅決拒絕猶太人中奮銳黨人,拒絕號召猶太人發起反對羅馬帝國的起義,形成鮮明的對比。

大司馬並非穆斯林,作為一個局外人客觀的來看,伊斯蘭教的“完美社會”在7世紀的全世界範圍內,算是挺不錯的,但在今天看來當然就有各種不完美之處了。原教旨主義者想要回到7世紀創教之初不是完全沒有合理性,因為當時比他們現在強多了,但為達此目的進行恐怖襲擊和言論禁止就不對了。

同樣作為局外人來看,穆罕默德的人品總體上來說是不錯的。至於飽受詬病的穆罕默德娶九歲的阿伊莎一事,就當時阿拉伯半島的風俗來說也不算駭人聽聞,但是以此作為依據在今日仍然實行童婚自然就不行了。

那麼伊斯蘭教為什麼會演變為我們比較熟悉的、與創教初期不那麼一樣的樣子呢?這個演變是從四大哈里發時代開始的。

專業之中最通俗,通俗之中最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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