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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到90年代在洋務運動的催生下,中國出現了新的階層,除了兩大熟悉的階級(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外,全新的買辦階層出現了。

洋務派代表人物

一、買辦和買辦勢力

買辦作為一種職業名稱,並非始於近代。早至明代萬曆年間,買辦群體即已出現,他們多是供應宮廷用品的採買商人。1在19世紀40年代以前的十三行時期,買辦的社會職能已有所不同,逐漸成為公行制度的一部分,以照管外商貿易、料理外國商館的日常生活、管理賬房和銀庫為職司。在十三行制度下,買辦須由商行指派,並由澳門衙署或粵海關頒發牌照,經過官方許可後方能任職。由於與外商聯絡密切,買辦在本職工作之外,還擔負監察外人的職責,並受到具有半官方身份的行商、通事的鉗制,外商無權自由僱用。

唐廷樞:中國買辦第一人

鴉片戰爭後,清政府取消了十三行制度,在《望廈條約》中規定買辦與外商往來“均屬事所必需,例所不禁,應各聽其便”2這便為洋行自由僱用買辦提供了條約依據。自此,買辦開始脫離官府組織,與外商簽訂合同,以獨立的個體身份受僱於各大洋行,將原行商和買辦的職責總攬於一身,在商業貿易中充當中介人或合作者,在比較完全的意義上正式成為近代特產的“康白度”(Comprador)。

康白度

源於葡萄牙文的Comprar,意為購買、採辦。16世紀初,

葡萄牙人以澳門為基地,開始在中國沿海進行海盜式的貿易活

動。為解決食宿問題,僱用了一些中國人居間辦理,以洋貨換取

食品。葡萄牙人便稱這些居間人為Comprar(採辦)。英語中的

Comprador即由此轉化而來,“康白度”為其譯音,通稱各外國

商號僱用的經紀人、會計、出納等華籍工作人員。在舊時的上海,

人們稱呼那些代理外商買賣的華商為“康白度”,當其轉化為單

純的外商僱員時,就改稱為“華經理”或“中國經理”。充任“康

白度”的中國人需要粗通洋文,即操一口“洋涇濱”外語,或

“略通夷語,間識夷字,僅貨名數目與俚淺文理而已”。

隨著通商口岸相繼開闢,洋行迅速增多,外國侵略勢力逐漸滲透到商品貿易、原料加工、交通運輸、貨幣金融、採礦冶煉等行業。買辦作為近代社會的一種新型職業,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成為外國資本主義對華經濟侵略的重要工具。這一時期,買辦主要經營大宗的進出口貿易,履行著貿易中介的經濟職能,擴大了外國商品向內地的運銷和原材料的出口。在貨幣流通領域,買辦身為溝通外國銀行和國內錢莊的中間人,負責發放高利貸款、拆票等具體事宜,輔助外國銀行插手乃至控制中國金融市場。除此之外,買辦還供職於航運、保險、礦山開採等各大洋行,經濟活動日漸活躍。

受鴉片戰爭前貿易狀況的影響,最早的買辦大多由廣東十三行商人擔任,分佈於沿海各個新闢口岸。隨著中外貿易活動日趨頻繁,江浙人士也開始從事這一新的職業,部分販賣鴉片和洋貨的散商及經營絲、茶和錢莊業的傳統商人等,或受洋行直接僱用,或自設行棧,按照合同為外商服務,成為買辦勢力的主體。這些人向外商提供各種業務保證,在外國領事館備案,成為外國侵略者庇護下的華籍商務人員,共同構成了早期的買辦勢力。19世紀40年代至60年代,買辦勢力得以迅速擴充套件,已“於士農工商之外,別成一業”。

在近代社會中,買辦商人的謀生途徑和收入來源與傳統行業全然不同,顯示出獨有的優越性,不僅受到外國資本主義領事裁判權的莊護、而且還可以獲得豐厚的經濟收入。他們除由商行支付微薄的薪倦外,主要從經辦的進出口貿易中收取手續費。隨著洋行貿易額的大幅增加,買辦勢力迅速致富,資本積累也日漸擴大。據不完全統計,1840年至1894年間,買辦收入累計達白銀四億餘兩。這一資料雖不精確,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買辦在近代中國社會的經濟地位。為擴大貿易規模,買辦首先將資本積累附股於在華的外商企業,成為一些洋行的股東。以航運業為例,1862年至1873年間,買辦在上海旗昌、公正、北清、華海輪船公司的投資數額約為四十九萬九千七百七十五兩,約佔資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九點六。甲午戰爭前,在各大通商口岸華商附股的外商企業達六十餘家,實收買辦資本累計四千多萬兩。

上海匯豐銀行

與此同時,買辦勢力或協助洋務派建立近代軍事、民用工業,或投資於近代商辦企業,在部分洋務企業、民族工商業的創辦和運作過程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進而推動了近代工商企業的發展與壯大,為中國近代化奠定了經濟基礎。洋務運動時期,洋務派需要藉助買辦的資本積累、與外商的良好關係及對新式企業管理較為熟悉的優勢,以發展求強求富的洋務事業。因而,買辦成為各地督撫和洋務官員競相延納的物件,諸如唐廷樞、徐潤、鄭觀應等人分別擔任輪船招商局、開平礦務局、上海織布局、上海電報總局等企業的總辦、會辦之職。買辦階層以新的管理經驗直接參與企業經營,並在商辦集資的過程中,或憑藉個人資歷招募股金,或認購部分股本,所持資本在洋務企業中佔據較大比重,兼具督辦人和投資者的雙重身份。以輪船招商局為例,1873年該局資本累計達六十一萬二千兩,其中買辦資本為四十七萬六千兩,約佔總額的百分之七十七點八。除此之外,買辦也投資或主辦近代工商企業,如郭甘章創立甘章船廠,唐廷樞和徐潤籌辦仁濟和保險公司,李松雲創立均昌船廠,曹子俊主持上海機器造紙總局,等等。

買辦一方面在實業領域表現出極大的熱情和遠見,投資活動涉及各行各業,另一方面又向政治領域滲透,依靠官僚以提高自身的社會地位。一些買辦出巨資捐納官銜,憑藉通曉中外商情的優勢,以半商半官、亦官亦商的雙重身份,直接參與企業經營。這部分人雖得到某些洋務官員的賞識與重用,但洋務官員及其他官僚對買辦商人在總體上則持鄙夷態度,認為這些人或是“佻達遊閒,別無轉移執事之路”;或是“市兒村豎”,來歷不明。雖然習得粗淺洋文,但“資性蠢愚,心術卑鄙,貨利聲色之外不知其他”,獲利豐厚而無所忌憚。5由於多數買辦這種唯利是圖的卑劣人格,無形中敗壞了社會風氣,自然難以得到社會的尊重。

外商與買辦

買辦在經濟社會領域這種積極和消極的影響,決定了其在近代中國轉型中的複雜面相。在促進經濟領域與世界接軌方面,買辦呼風喚雨,勢頭強勁;但在資本主義列強入侵和力圖控制中國的問題上,又難辭其答。總之,買辦是在中國走向近代化程序中比較特殊、影響深廣而又譭譽不定的一個新型階層。

二、資本家和資產階級

自19世紀60年代起,隨著洋務運動的興起,中國出現了民族資本主義的近代工業。1872年至1894年,民族資本家先後興辦近代企業九十四家,投資總額達五百餘萬兩。6這批新式企業分為工業資本主義和商業資本主義兩大類,或由部分地主、官僚、買辦、商人、華僑等直接投資創辦,或由一些舊式的手工工場、大作坊轉化而來。其中以輕工業為主,包括繅絲業、麵粉業、火柴業、機器軋花業、棉紡織業、造紙業、印刷出版業等;重工業包括機器修造業、採礦業等;新式商業則包括錢莊、保險業等。

江南製造總局與漢陽鐵廠

機器巢絲業是中國民族資本經營最早的近代工業。1872年,華僑陳啟源在廣東南海縣簡村創辦繼昌隆繅絲廠,以蒸汽機為動力,採用機器生產。該廠產品精美,營銷國外,獲利豐厚。受此影響,廣州附近順德、南海等縣紛紛仿效設立繅絲廠。至1881年,廣州、順德、南海、三水等地的繅絲廠已增加到十家,擁有絲釜(繅絲用具)二千四百部,生絲年產量近一百擔。1882年後,上海也開設了六家機器繅絲廠,其中浙江絲商黃佐卿創辦的公和永繅絲廠擁有資本十萬兩、絲車一百部,生產規模逐步擴充。19世紀90年代初,廣東、上海兩地的新式繅絲廠達六十餘家,廣州成為機器繅絲業的中心。

麵粉業和火柴業創辦較早。1878年,輪船招商局會辦朱其昂在天津紫竹林創辦貽來牟機器磨坊,使用蒸汽機磨面,僱工十餘人,每年獲利近七千兩。19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上海、福州、北京等地又相繼出現了幾家小型機器麵粉廠。在火柴業方面,1879年華僑衛省軒在廣東佛山開辦了第一家火柴廠。至1894年,天津、上海、重慶、廣州、廈門、太原等地建立起十餘家火柴廠,資本總額約四十萬兩。其中以天津自來火公司、上海燮昌火柴廠、重慶森昌泰和森昌正自來火廠規模較大,分別由匯豐銀行買辦吳懋鼎、上海商人葉澄衷和宋煒臣、四川商人盧幹臣和鄧徽績等人創辦,所產火柴營銷全國。

軋花和棉紡織工業出現較晚。1887年,浙江商人嚴信厚在寧波創辦通久源機器軋花廠,初始資本五萬兩,擁有新式軋花機四十臺,僱用工人近四百人。1894年,嚴信厚又與周晉鑣、湯仰高、戴瑞卿等人集資四十五萬兩,將通久源軋花廠擴建成通久源紡紗織布局,擁有二百三十臺織布機、一萬餘枚紗錠,僱用工人一千二百多人。同一時期,唐松巖、朱鴻度等人也在上海設立華新、裕源等紗廠,機器軋花和棉紡織業率先在上海、寧波發展起來。

在造紙和印刷出版方面,1882年廣州商人鍾星溪在廣州集資開辦宏遠堂機器造紙廠,初始資本十五萬兩,每週產紙四十噸。同年,買辦曹善謙、鄭觀應等也募集商股,在上海創辦倫章造紙廠並於1891年開工生產,年產量達六百噸。同時,印刷出版業也逐步興盛起來。1882年,買辦商人徐潤等在上海集股創辦同文書局,購置十二架石印機,翻印古籍善本書。上海自此逐漸發展成為中國石印業的中心。至1894年,二十餘家石印書局在北京、廣州、武昌、杭州等地相繼建立,資本總額達五十餘萬兩。

與此同時,民族資本也開始向機器修造、採礦等重工業領域拓展,但力量相對薄弱。在機器修造方面,1866年鐵器作坊主方舉贊和孫英德在上海創立發昌機器船廠。由於國內航運的需要,該廠規樟模深先擴大,至1890年已擁有車床十餘臺,主要製造輪船等機器部件及車床、汽錘、銅鐵器皿。19世紀80年代以後,買辦李松雲、何德順等人先後創辦了均昌、廣德昌等十六家機器船廠,機器修造業在上海、廣東、漢口、廈門等地日漸興起。在採礦方面,採煤業開辦最早、規模較大的有安徽池州、湖北荊門、江蘇徐州利國驛等煤礦。銅、銀、金、鉛等金屬採礦業則開辦較晚,規模也較小。

輪船招商局

除此之外,全國還出現了一批新式商業。自19世紀40年代起、為適應進出口貿易的發展,部分華商在廣州、上海、寧波等地開設了一大批洋雜貨店,主要經營五金、棉紗、西藥等洋貨銷售及絲、茶等十貨的出口。例如,葉澄衷在1862年開設老順記洋雜貨店,主要經營五金類商品。由於獲利甚豐,又增設了南順記等五金行,至1899年資產額累計達八百萬兩。在頻繁的商貿活動中,錢莊票號、保險公司等企業也日漸增多,經營業務逐步擴大。

19世紀6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隨著近代第一批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的興起和發展,早期民族資產階級應運而生。他們投資或創設官督商辦、官商合辦、商辦的新式工商企業,社會身份多為官僚、地主、買辦、商人、華僑及手工作坊主,其中一部分人在政府機構中取得了一定的官職頭銜,或在農村中佔據相當數量的土地,具有亦官亦商、亦紳亦商的多重身份。作為一股新興的社會經濟力量,早期民族資產階級分散在各地,尚未形成一個統一整體,勢力仍顯單藻。受此影響,早期民族資本工商企業多侷限在上海、天津、廣州、漢口等沿海、沿江城市及鄰近城鎮,投資總額和生產規模偏小,裝置較為簡陋,生產效率低下。多數商辦企業並未取得清政府的正式認可,在建廠、經營和產品銷售方面,缺乏一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扶持。因而,早期資本家在創辦近代民族工商業的過程中,一方面依附國內傳統勢力和外國資本主義列強,尋求庇護,與其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另一方面又遭受國內外的雙重擠壓,以致多數新式工商業或虧損嚴重,或收縮停歇,經營舉步維艱。由此,中國的資本家對社會當局和外來勢力有抗爭的一面,也有乞求保護的一面。

三、工人和工人階層

近代工人階層的誕生受外國資本主義經濟侵略的直接影響。早在19世紀40年代至50年代,外國資本主義出於商品輸出和掠奪原材料的考慮,開始在廣東黃埔、香港和上海修建船塢和開辦船舶修理廠,廉價僱用當地破產農民和手工業者從事機器生產。中國近代第一批產業工人由此出現,比民族資產階級的產生早三十餘年。此後,外國資本又相繼建立輪船修造、加工製造等近代工業,並在租界中建立公用事業,產業工人人數隨之增加。從60年代起,隨著洋務企業和民族工商企業的逐漸增多,工人階層也日益擴大。70年代,全國產業工人約一萬人;80年代,增加到四萬五千人;至1894年,除數量相當的海員、碼頭運輸工人、城市建築工人之外,總數已達九萬餘人。

工人正在操作一個巨大的機床生產大炮

早期工人階層主要分佈在外資企業、洋務企業及民族工商企業中。據不完全統計,外國資本在華經營的近代企業二百餘家,擁有工人約三萬四千人,約佔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中船舶修造業九千人,磚茶製造業七千人,機器繅絲業六千人,服務於進出口的各種加工工業六千人,其他輕工業四千六百人,公用事業一千四百人。

洋務企業四十餘家,擁有工人約三萬六千人,約佔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七。其中軍工企業有九千一百至一萬零八百一十人,鍊鐵與紡織業有五千五百至六千人,近代礦業有一萬六千至二萬人。民族資本經營的近代企業九十餘家,擁有工人二萬七千餘人,約佔總數的百分之二十八。其中機器繅絲業一萬三千六百人,機器軋花業一千一百五十人,棉紡織業五千三百人,火柴製造業三千四百人,造紙與印刷業二千人,造船、鐵工、機器修理業一千一百人,其他企業七百人。

早期工人階層以產業工人為主體,最初由海員、碼頭運輸工人組成。隨著外資企業和國內工商企業的發展與壯大,這一群體從事的職業更為多樣,除海員、碼頭運輸工人之外,還包括機器工業僱用勞動者、市政建築工人、商業和服務業人員等。受近代工業狀況的影響,他們在行業、企業、地域方面呈現出高度集中的特徵。在產業分配上,早期工人從事的行業範圍主要涉及繅絲業、棉紡織業、船舶修造業、機器加工業、軍用工業、煤礦開採業等,數額約佔全國工人總數的百分之六十。這部分人又集中在較大規模的近代企業中。至1894年,僱用工人五百名以上的大企業共計三十九家,擁有工人五萬七千一百三十至六萬二千二百名,約佔全國產業工人的百分之六十。在地域分佈上,由於外國資本主義的經濟侵略和城鄉間的不平衡發展,早期工人階層大多集中在一些沿海、沿江的通商口岸。據不完全統計,1894年全國工廠工人約七萬五千八百五十至七萬八千零六十名(不包括採礦業工人),其中上海、漢口、廣州、天津四大城市的工人人數約佔全國總數的百分之八十,僅上海一地即有工人三萬六千二百二十名,約佔工人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七。

製造火炮的工人

近代產業工人的政治和經濟地位低下,生活處於十分困苦的境地。在惡劣的生產條件和繁重的勞動強度中,一般工人的勞動時間持續在十一至十八小時,由此導致工傷事故頻繁發生。即便如此,工人的工資收入卻很微薄。據統計,19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成年男工的日均工資一般為一角五分至二角,最高僅達二角八分;女工和童工的日均工資則更為低廉,成年女工一般為一角至一角六分,部分女工和童工最低只有五分至八分。這與國外工人的工資待遇相距甚遠,最高工資不及外國同類工人的百分之二十,最低工資則不及百分之十。在工資支取上,產業工人還受到資本家的任意拖欠和剋扣,所受剝削十分深重。

自19世紀50年代起,工人階層為爭取和維護最低限度的政治、經濟權利,掀起了多次經濟鬥爭。1859年,上海碼頭工人開展了反對外國侵略者誘掠、販賣華工的鬥爭;1879年,上海英商耶松船廠工人為反對工頭剋扣工資舉行罷工;同年,上海英商祥生船廠工人因外籍監工欺壓、毆打工人舉行罷工;1886年,開平煤礦局工人為要求平等的工資待遇而罷工;1890年,江南製造總局工人為反對延長工時舉行罷工。據不完全統計,1870年至1895年,工業企業中的工人罷工事件多達十六次。這一時期,工人抗爭的目標主要是反對延長工時、答責工人、剋扣工資及外籍僱員、官吏、工頭的欺壓,帶有自發性、分散性的特點。

早期工人階層雖然在全國人口總數中所佔比例甚微,但它作為一種新興的社會力量,代表著新的生產方式與社會生產力。其中大部分人為破產農民和家庭手工業者出身,與農村社會和農民階層有著天然聯絡。同時,由於早期工人階層多數來自農村,主體意識尚未明確,加之總體數量偏少,因而容易受傳統因素的影響,小生產者意識較為明顯。最突出的表現是,19世紀後期,幫會勢力逐漸浸潤到工人階層中,工人加入秘密會社的比例越來越高。例如三合會及其分會一向在礦工和搬運工中吸收大量會徒。秘密會社在某些地區和行業中影響很大,在廣州和香港甚至控制了各行各業。除此之外,各個行業的職工還自發組織了兄弟會、姐妹會、關帝會及廣東幫、寧波幫、山東幫等地方幫口,廠礦企業中普遍存在著行會、幫口等名目繁多的大小組織。不同行業或同一行業的幫會組織矛盾重重,由此引發了工人群體間大規模的武裝械鬥。如1888年11月,廣州部分華商絲廠職工與其他絲號的手工工人發生了嚴重衝突,幾百人參加械鬥,死傷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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