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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能力如何,由他治理國家經濟上可見一斑,我就說下這一點。

元末明初,到處都是戰爭的廢墟,顯現出人口銳減、田土荒芫的淍敞景象。龍風三年(1357年)朱元璋攻克揚州時,昔目的繁華之地竟僅餘十八戶人家(見於明太祖實錄卷5)。㓋武元年(1369年)閏七月,明軍北伐,至河北時見"河北州縣,時兵革連年,道路皆榛塞,人煙斷絕"(見於明太祖實錄卷29)。

如此狀況在明初比比皆是,比如說當時中原諸州"積骸成丘"。甘肅河州衛"城邑空虛,人骨山積"。陝西谷縣"田野荒蕪,人煙稀少"。總之,明初的社會已是力竭財盡了,各地官府衛所不斷報告"累年租稅不入",租稅無所從出"。不少府州因戶糧數過低只能降格,如開封由上府降為下府,萊州由上府降為中府(見於明太祖實錄卷96,102)。洪武十年(1378年),河南、四川布政司由州改為縣者十二,縣並者六十(見於明太祖實錄卷112)。可以說,明初的經濟已陷於破產的景地。

而朱元璋要治理陷於如此景況的江山,單是減輕賦稅是遠遠不夠的,朱元璋運用了他的鐵手腕進行了一系列的興革措施,挽救破敗的社會經濟。經過元末的動亂後,全國人口大量減少,農村勞動力嚴重缺乏,為了解決勞動力不足的問題,朱元璋嚴格限制僧道的數量。㓋武六年1373年八月,禮部報告全國共有僧尼道士九萬六千三百二十八人,朱元璋認為人數太多,安坐而食,於十二月下令:"府州縣止存大寺觀一所,並其徒而處之,擇有戒行者領其事。若請給度碟,必考試,精通經典者方許"(見於明太袓實錄卷84)。同時又以民家多以女子為尼姑、女冠,規定:"自今年四十以上者聽,未及者不許"(見於明太祖實錄卷86)。及至洪武十七年,禮部尚書趙瑁報告全國僧道數量僅餘二萬零九百五十四人(見於明太袓實錄167)。由此僧道數量大為減少,不僅減輕朝廷與民間的負擔,而且也相應增加了生產的勞動力。

另外朱元璋又因應元末戰亂後,一些起義農民屯聚山林成為"綠林好漢"而下詔實行大赦,詔書規定:"避兵人民,團結山寨,詔書到日,並聽各還本業。若有負固執迷者,罪在不原。"(見於克復北平詔)大赦的實行,也使許多逃戶回到農村生產,對於安定社會與發展生產起了積極作用。

由於全國荒地太多,只靠流民僧道回鄉耕墾,其力量有了限,於是朱元璋開始大規模移民屯田,展開了中國史上最大規模的移民行動,即洪武大移民。

早在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十月,朱元璋令徐達揮師北上中原的同時,、就已下令遷徙蘇州富民實濠州,成為大移民的先聲。洪武三年(1370年)五月,明廷在河南設立司農司,議計民田,負責移民墾荒之事宜。六月,以蘇、松、嘉、湖、杭五府地狹民稠,而臨濠地多閒棄,遷五府無田之民4000戶,由官府資給耕牛、種籽、舟車和糧食,往臨濠墾荒,佔為己業,三年不徵田賦。同月,又令北方無田之民開墾近城荒地,每人15畝,菜地2畝。有餘力者不限頃畝,三年不徵其稅。(見於明太祖實錄卷51)

洪武四年(1371年)三月,移山後之民往耕北平,人數多達17000戶。六月,再徙山後民35800戶,197200口,入藉北平各衛所和州縣。此後又復移徙沙漠故元遺民32860戶,到北平開荒,總計立屯254,墾田1343頃。(見於明太祖實錄卷66)

洪武五年(1372年)七月遷媯州、宜興、興、雲等處居民至北平屯田

洪武六年(1373年)九月,遷山西弘、蔚、朔、安定、武、天城、白登、東勝、豐、雲等州縣凡8238戶民於中立府

洪武七年(1374年)三月移河曲府山谷民凡2092戶徙置塞內。又移江南民十四萬戶於鳳陽屯種。

洪武九年(1377年)十一月,移山西及北直隸真定等處民無產業者墾鳳陽。

洪武十五年(1382年)九月,遷廣東番禺、東莞、增城諸縣24400人入泗州屯田。

洪武二十年(1387年)十月,命湖廣常徳、辰州二府民有三丁以上者,出一丁往耕雲南。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八月,移山西澤、潞二州貧民往河南就耕,給鈔備農具,免三年稅。

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四月,迀蘇、松、杭、湖、溫、臺諸府民無田者,往滁州、和州等地開荒,賜鈔回置農具,免租稅三年。九月,召募山西地狹民稠州府縣之民,赴北平、山東、河南土曠人稀之地耕種。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七月,命戶部籍浙江等省、應天諸府富民14300餘戶,悉徙其家,以實京師。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二月命徙蘇州府崇明縣濱海民之無田耕種者2700戶於江北屯種,又徒山東登、萊諸府民貧無產者5635戶,赴東昌等處耕種。十二月,令戶部遣官赴湖廣、江西諸郡縣買耕牛22300餘頭,分發山東貧民。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二月,遷蘇州府崇明縣無田民500戶於崑山開種荒田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二月,移青、兗、登、萊、濟南五府1051戶無田貧民往東昌屯種。

(見上見於明太祖實錄卷51,53,62,66,75,84,110,148,186,193,216,223,236,239,250及見於明史食貨志1)

以上所列洪武年間可考的移民戶口資料就多達300576戶,據學者徐泓於《明洪武年間的人口移徙》考據,洪武年間民屯移民總數多達300萬人之多。如此大規模之移民於一朝之內實施,其艱難可想而知,正因如此,其成就亦是非凡。明初移民本著由"狹鄉"移入"寬鄉"的原則,以達致均衡人口,調節地力,使"地無遺利";"人無失業,而有恆產"。促進良好的人口流動,是社會進步發展的重要條件,而洪武大移民在當時大規模的興屯墾荒,開發土地,本身就是中國歷史上人口分佈與耕地分佈的一次重大調整。這種歷史性的大調整,有利於縮小中國南北及內地與邊境的發展差距,並且使北方被完全毀滅的經濟得以重生,大大加快了東北、西北、西南等邊區農業生產的發展。這是明初大移民對於中國歷史發展的重大貢獻。

其二,就全國人口及耕地面積之增長而言,明太祖移民墾荒,實是著眼於長遠的根本利益:透過恢復農業生產,改變農村環境,改善農民生活,保障賦役徵發,最終達到戶口增,田野闢,國家之長治久安之目的。

人口的增長,必須具備兩個起碼的條件:比較充裕的糧食供應及穩定的社會環境。移民墾荒與軍隊屯田,從其移動結果而言則必能促成人口,耕地及糧食之增長。無田貧民透過開墾荒田,進行生產自給,由無田可耕變為有田可耕,成為自耕農,而且政府減免其三年或五年的賦稅,額外開荒者還可以永不起科。有田可耕和輕徭薄賦,是農民最大的願望。民有其地,則自食其力,有所生計。"狹鄉"由於遷出大量居民,減輕地少人多的壓力,"寬鄉"由於移入大量居民,荒地得以開墾,耕地面積增加,農民對土地的需求得到滿足,緩和了社會矛盾,穏定社會秩序。總括而言,這些積極因素都有利於降低人口死亡率,提高人口出生率,使社會勞動力得以恢復。

至於耕地面積的增加更是顯而易見的,幾百萬的移民當中,絕大部份都是專事墾荒,耕地面積自是日增,據明太祖實錄提供的資料,從洪武元年至洪武十六年間,僅有記錄的12年下,所墾荒地就達2053314頃(見於明太祖實錄卷37,48,59,70,86,95,103,110,116,128,134,158)平均每年墾荒17萬頃之田土。

田野開闢則確保了糧食供應充足,稅糧收入增加,洪武十四年歲入糧食為2600萬石,十年後即洪武二十四年,歲入糧食就達到了3200萬石,幾乎達到元朝歲入糧1211萬石之額的三倍之多(見於元史食貨志1),至此,明代的農業生產不僅得到恢復,而且更是全面超越前代,達到一個新的高峰。

而移民屯田以外,軍隊屯田,亦即軍屯是明初恢復生產的另一項重大興革。其與移民墾荒同步進行,可以視為全國大移民墾荒運動的另一個組成部份。軍屯與民屯互相促進,互為䃼充,不僅提高了軍隊本身糧響的自給能力,而且減輕了百姓的經濟負擔,減少了軍民之間的矛盾。

建國以來,明太袓以邊區為重點,以不坐食民租為主要目標,完善了軍屯制度。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命諸將分軍屯種滁、和、廬、鳳陽等地。凡開立屯所,設都指揮員統之。

洪武六年(1373年),令在黃河迤北寧夏所轄境內,以及四川一帶置將鎮守,務農屯田。

洪武七年(1374年)正月,朱元璋以河南、山東、北平諸衛,兵餉日勞民供,命都督僉事王簡、王誠、平章李伯㫒分別往彰德、濟寧、真定,統理軍政,專事鎮守屯田及訓練之務。

洪武八年(1375年)正月,遣衛國公鄧愈,河南侯陸聚往陝西;中山侯湯和、平章李伯㫒往彰德、真定;指揮馮俊、孫通、賴鎮往汝寧;李溢、耿孝、黃寧、李青、陳方庸、武興往北平、永平"董兵屯田,開衛戍守。同年八月,敕韓國公李善長,永嘉侯朱亮祖、南安侯俞通源"撫諭諸屯,勸督農事"。

洪武十一年(1378年),置貴州都司衛所,開設屯堡。

洪武十三年(1380年)九月,詔陝西諸衛軍留三分之一守城,餘皆屯田給食,以省轉輸。

洪武十五年(1382年)八月,遣延安侯唐勝宗、長興侯耿炳文,巡視陝西城池,督軍屯田。

洪武十六年(1383年)三月,命西平侯沐英鎮守雲南,沐英在滇期間於永寧至大理,每60裡設一屯堡,留軍屯田。沐英及其子沐春十七年間共墾田31萬餘畝。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九月,敕天下衛所屯田,歲得糧500餘萬石。同年二月更定屯田法。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命延安侯唐勝宗往督貴州各衛屯田。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二月,命陝西西安右衛及華陰諸衛官軍8000餘人往甘肅屯田,給農器、谷種。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二月,詔成都六衛西蜀重鎮以十之六屯田。八月,遣馮勝、傅友德等分行山西,籍民為軍,於大同、東勝諸處設立十六衛,大興屯田。

(以上見於明太祖實錄卷 87,96,100,133,147,179)

值得注意的是明初對於邊境軍屯的投入,例如遼東雲南均是大舉開發之地。從洪武十五年至洪武二十年的5年間,雲南為全國移民墾荒與軍隊屯田的重點區域。僅二十年八、九、十,三個月內,調入雲南屯守的軍隊可查者就達108000人,供給屯牛10000頭。三年後又再給雲南諸衛屯牛6770頭。而遼東亦是如此,洪武二十六年,遼東都司有屯牛13878頭,開軍屯共29158頃田(見於萬曆大明會典卷18)。洪武初年,每年需由南方運糧六七十萬石入遼餉軍,至洪武后期,遼東軍已可自給自足。進入永樂朝更是自給有餘,屯米常溢三分之一。專任戰守的常操軍達19萬人之多。

洪永時,移民最多,軍屯也最多。僅洪武一朝就開墾軍屯64萬頃(見於萬曆大明會典卷18),明人葉春及就曾經對此評價道:"軍之食,軍自給之,邊儲之所運,軍需之所徵,供於民者無幾也。軍多為農,故雖額設數百萬,而不見其冗;食出於軍,故雖歲費數十萬,而不見l匱"(見於皇明經世文編卷266)

而明史食貨志亦稱:"於時,東自遼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肅,南盡滇、蜀,極於交阯,中原則大河南北,在在興屯矣。""天下衛所州縣軍民皆事早闢。"

總括而言,明初推屯軍屯,重新耕墾荒田確實是為明王朝創造了極大的財富,永樂元年,歲入屯田子粒達2300萬石,佔當年歲入糧食的43%,可見其對明王朝所產生的巨大作用。

對於恢復社會生產力而言,水利工程可以說是國之大事,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水利的興廢與生產息息相關,而朱元璋在此的成績也是不少。

元朝末年,由於長期的動亂而引致水利失修,湖渠破壞,河道阻塞,水利工程受到嚴重的破壞。而在朱元璋即位後,在全國興起了治理冮、湖、河、海水患,其中投入的人力物力之多,在古代是少見的。

洪武元年(1368年),修築南直隸和州銅城堰閘,周圍200餘里農田受益。

洪武四年(1371年)正月.修治廣西桂林府興安縣靈渠,為防水洩又築陡渠36條,可灌農田萬餘頃。二十九年又再次整治,浚渠5000餘丈,築提150餘丈。

洪武六年(1373年)徵發松江、嘉興民夫2萬人,開上海胡家港,自海口至漕涇長1200餘丈,可通海船。同年,還調民夫25萬疏浚開封府從小木到陳州河河口18閘。

洪武八年(1375年)十月,命長興侯耿炳文督修陝西西安府涇陽㓋渠堰,以灌溉農田。自此之後,涇陽、高陵、三原、醴泉、臨潼五縣農田大得其利。

洪武九年(1376年),整修古代著名水利工程都江堰。

洪武十二年(1379年),命寧夏衛將士整修唐代舊渠,灌溉農田數萬頃。

洪武十四年(1381年),修築浙江海鹽縣海堤。又用民夫2萬人,修治開封黃河大堤。

洪武十九年(1386年)六月,築福建長樂縣海堤。長樂農田,半數瀕海,莊稼年年為海潮傷害。築堤以後,海潮之害止息,而民獲其利。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七月,朱元璋命工部官員調集淮安、揚州、蘇州、常州四府民夫252800餘人,修築崇明、海門海堤,計長23933丈,以障潮汐。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再次掀起全國興修水利的高潮。是年八月,朱元璋派遣大批國子監生和其他人員,到全國各地督責地方官民用心修築水利工程。㳄年十二月統計,天下州縣總計修築堰40987處、河流4162處、陂渠堤岸5048處。(以上見於明太祖實錄卷66,101,178,203,207,208,221,224,242,247,256等)

事實上洪武時期的水利建設均取得不少的成果,足以為後人效法,宣德六年(1431年)八月,明宣宗在修治水利時下令"所在工部令天下有司悉遵洪武舊制,於農隙時發軍民協同修浚,惰慢者罪之。洪武年間的水利建設,改變了元末以來農田水利灌溉的落後面貌,有力地促進了農業生產的回覆及發展,成為明代水利建設的開端時期,為後世治水興農奠定了基礎。

那麼,總結而言,朱元璋交出了一張怎麼樣的成績表呢?洪武十四年,賦役黃冊編成,是歲記天下共有戶10654362,口59873305,在籍人口數量超過元朝全盛時期58834711人(見於元史食貨志),而由建國開始算,這僅僅只是用了15年的時間。洪武二十六年,諸司職掌編成,共記天下有田8507623頃,而據學者陳梧桐之推考認為洪武元年全國共有官民田180多萬頃(見於洪武皇帝大傳p.514),以此資料為基本,可考朱元璋於27年來為大明王朝增加了670萬頃的農地,這一數字還高於宋代最高田額467萬餘頃的農地數!(見於文獻通考卷四)

明史對此稱道:"洪、永、熙、宣之際,百姓充實,府藏衍溢。蓋是時,劭農務墾闢,土無萊蕪,人敦本業,又開屯田、中鹽以給邊軍,餫餉不仰藉於縣官,故上下交足,軍民胥裕。"

"宇內富庶,賦入盈羨,米粟自輸京師數百萬石外,府縣倉廩蓄積甚豐,至紅腐不可食。"

有的史籍還記述道,明初:"四民各有定業,百姓安於農畝" "人間道不拾遺,有見遺鈔於塗,拾起一視,恐汙踐,更置高潔處,直不取也。(見於松江府部,野記卷2)

這類記載都說明了在朱元璋的治理下,明王朝強盛富裕,治世安民的盛治局面,以這一點而言,朱元璋的能力未被高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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