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十一年十一月,隨著宋、金“紹興和議”的訂立,高宗趙構和姦相秦檜便也進一步加緊了對岳飛的陷害,並最終不顧一切地於這年除夕,將岳飛、岳雲及部將張憲一同殺害。
那麼問題來了:宋高宗趙構和姦相秦檜一心想殺害岳飛也就罷了,為何還一定將岳雲和張憲一同殺害呢?
況且,在此之前,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大理寺卿週三畏、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等人,都認為岳雲罪不當死,甚至有與秦檜為一夥的主審万俟卨,還代表大理寺對岳雲做出了:“官減外,徒三年,追一官,罰銅二十斤入宮,勒停。”的判決(也就是判有期徒刑三年,外加罰款的判決)。而對張憲呢,在對岳雲做出判決之前,甚至對他都一直未曾做出任何判決。那麼,宋高宗趙構和姦相秦檜為何又一定要殺害這兩位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其實也簡單。在岳雲和張憲被下大獄之前,看看二人在岳家軍中的情況,就很快明白了。
首先是岳飛的兒子岳雲,因為作戰勇敢武藝超群,不僅是岳家軍中公認的“贏官人”(常勝不敗的意思),是岳家軍中的最重要的戰將之一,更是岳家軍精銳——背嵬軍的實際領導者和指揮者。
而岳家軍的背嵬軍,又是怎樣的一支部隊呢?可以說,他是在無數次戰鬥中磨練出的一支農耕民族最先進的騎兵。不但在宋朝軍隊中的強悍戰鬥力是絕無僅有,就是在以騎兵為優勢力量的金國部隊中,也是一提起岳家軍中的這支背嵬軍,就令他們膽戰心寒的。
而張憲呢?應該說,除了岳飛之外,在當時,他不僅是岳家軍前軍、背嵬軍、遊奕軍等岳家軍序列的實際領導者,在南宋初年的威望,更只是在岳飛之下。
如紹興五年,岳飛先是派部將李道討伐湖南盜賊張平,也就在張平正與李道對峙時,岳飛突然讓張憲取代李道出現在宋軍陣前。一時間,這讓毫無心理準備的盜賊張平一見,不由大吃一驚,因為懼怕張憲,當時全軍不戰自潰,最終投降了岳家軍。由此可張憲在當時的威名之高。
還有紹興七年,因為岳飛想並統淮西等軍、大舉北伐的計劃被宋高宗和張浚取消,憤而辭職時,岳家軍將士中也“洶洶生異語”(大概是說怪話,情緒不穩的意思),監軍薛弼便請當時告病假的張憲出面撫慰,張憲一出面,便很快安定了軍心。又可見張憲在岳家軍中的威望。
所以,有了以上對岳雲和張憲情況的簡單瞭解,我們就不難想像,高宗趙構和姦相秦檜在陷害岳飛的同時,不能不考慮岳家軍的反應。或者說,岳飛一旦被害,岳家軍若是發生兵變,怕是要比金兵還難對付,他這個南宋小皇帝的位子還能不能坐牢都是一個問題。
於是,在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宋高宗趙構便下達了這樣一道命令:“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在此,宋高宗趙構還特意交待:“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大意是多派兵將保護刑場)。隨後,岳飛被殺死在大理寺獄中,岳雲和張憲被斬首於臨安鬧市。
當然,若是進一步講,在抓捕和準備陷害岳飛前,就如何防範岳家軍兵變一事,我們還可以從罷免劉光世兵權前,宋高宗趙構與張浚反覆密謀出的一系列措施中也能找到答案。
或者說,他們是很好地接受的“淮西軍變”的教訓,乾脆將岳雲與張憲這兩位岳家軍的最主要骨幹一同拿下,再與岳飛以同樣“莫須有”的罪名一同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