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子珍有兄弟姊妹5人,即:哥哥敏學,妹妹賀怡、先園,弟弟敏仁。
在戰爭年代,兄弟姊妹5人都走上革命道路,都是井岡山時期的紅軍,為革命事業披荊斬棘,立下不少功勳。可是,在長征時期,子珍的弟弟因一事卻被處決了,因為何事?
1934年10月,紅軍離開蘇區,開始長征。子珍的哥哥賀敏學和妹妹賀怡等人留守贛南,堅持游擊戰。子珍則和唯一的小弟賀敏仁隨主力紅軍一起長征。
賀敏仁自小聰明伶俐,13歲就追隨哥哥姐姐參加了革命。在黃公略領導的遊擊第三縱隊當戰士時,英勇殺敵,立下不少功勞。第三縱隊擴大為紅六軍後,17歲的賀敏仁當上了一名司號兵。
當了司號兵後,賀敏仁和戰士們相處得很融洽,由於他年齡小,是翩翩少年,大家經常開玩笑地把他的名字“敏仁”叫做“美人”。賀敏仁聽後也不怎麼生氣,依然笑呵呵的。
長征開始後,由於姐姐、姐夫和哥哥都在紅軍中擔任重要職務。年齡不大的賀敏仁在生活上有時候對自己要求不嚴,自由散漫,長征路上,肚子餓時,總愛發發牢騷。
1935年6月中旬,紅軍部隊進駐藏邊毛兒蓋。這個地區由於人口稀少、高山多谷、土地貧瘠,部隊的糧食供應發生了困難。
有一天,餓得頭昏眼花的賀敏仁,就想著哪裡才能找到吃的東西呢?他聽說山上有座廟,那裡可以找到食物。於是他一個人就悄悄地上了山。
上山來到廟門前喊了幾聲後,見沒人應答,他就推門進去了。廟裡面沒有人,也沒找到吃的,只有滿地散落的經書和衣物,這廟裡的人因戰亂,早已經跑光了。當賀敏仁準備回去時,突然響起一聲清脆的響聲。他順音過去一看,啊!是銅板!原來他的腳踢在銅板上了,發出了響聲。
賀敏仁想:“要嚴格遵守紀律,但這銅板散落在地,廟裡面的人早已跑光了,我撿幾了,也不算是違規。銅板雖然不能吃,可有了它,下了山可以給戰士們買到吃的。”於是,他就順手撿著地上的銅板,1 個、2 個、…… 撿了近百個銅板。當時,100個銅板也就值1元大洋。
不曾想,賀敏仁撿了銅板剛回到連隊,就有人向上級報告說:“賀敏仁違反紀律,擅自進入廟,私自拿去了一千多個花邊(銀元)。”
當時紅軍再三明令:要嚴守民族政策,要遵守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賀敏仁私拿1000大洋”這個情況報告到了師部後,師部領導十分重視,立即下令把賀敏仁五花大綁起來,並讓他交出一千大洋,還說要槍斃他。
賀敏仁知道了問題的嚴重後,哭喊著,悔恨不已說:“我錯了,這是冤枉的,我沒拿1000大洋啊,只拿了百十個銅板。100個銅板也就值1元。”同時,他懇求同他一起參軍的一個永新老鄉,替他寫封信給姐姐子珍,反映這個情況,希望姐姐救他一命。
“賀敏仁私拿1000大洋”這個事情在在部隊傳開後,有的說:“敏仁膽子也太大了,竟敢拿的錢財,破壞我軍紀律!給紅軍抹黑。”
有的說:“撿到幾個銅板也不算是嚴重違紀。要槍斃的話,處罰是不是過重?”……有的建議鬥爭他,有的主張開除他的軍籍。
師政委說:“三令五申要嚴守紀律,他竟然充耳不聞,明目張膽地破壞紀律,必須嚴肅處理!嚴肅軍紀,槍斃賀敏仁。”
槍斃賀敏仁的命令下達後,賀敏仁所在團的團長和政委來師部說:“他年齡小,又是子珍的親弟弟、主席的弟弟(妻弟),謹慎處理啊。”
“給主席發個電報,報告這件事。等批覆後再執行?”團長和政委懇切說道。
師政委點頭:“那就發個電報吧!”
不曾想,在發電報時,電報機出問題了,發不出。給主席的電報三拖兩拖,延誤了不少時間,好不容易才發出去。
等了一天,不見有回信,師領導急了,表示這事應該及時處理,如果處理晚了,就會在部隊裡產生不良影響。不能再等了。師政委說:“賀敏仁拒不交出1000大洋。為了維護部隊鐵的紀律,堅決制止可能再發生類似行為,要對他嚴肅處理,立即執行槍決!”
軍法如山,賀敏仁被槍斃的時候,痛哭流涕,高喊:“冤枉啊,我只拿了百十個銅板……大哥大姐,你們在哪兒?快來救我啊……”一聲槍響後,17歲的賀敏仁倒在地上,閉上了雙眼。
賀敏仁被槍斃後不久,軍委指示緩期執行的電報來了,但是為時已晚。
對於這件事,軍中一時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對的,應該嚴肅軍紀,不徇私情。而有人認為是有人有意陷害。
弟弟被紅軍槍斃後,訊息傳到了子珍耳裡,她很震驚,又很傷心,偷偷地痛哭了一場。隨即對這件事情做了調查。
調查之後,子珍如實向軍委和主席反映了情況。
她說:“弟弟犯錯應受到懲罰,但是他的確沒有拿1000大洋,再說他身材瘦小,一個人怎麼也拿不走1000多銀元啊,一個最壯的挑夫,最多也只能挑七八百塊銀元。同他一起的戰士反映,他是拿了一塊錢的數額。因為拿的是銅板,100個銅板也就值1元。”
若干年後,談到這件事的時候,子珍態度很平靜說道:“我們一家革命,小妹仙圓被敵人殺害了,沒想到小弟敏仁因一元錢死於自己人之手。……但在戰爭年代,一切都要服從大局,不能干擾主席對軍隊指揮工作的進行。我要用紅軍的紀律約束自己,也要用紅軍的紀律嚴格要求自己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