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年僅六歲的福臨即位,由多爾袞和濟爾哈朗一同輔政。到了第二年,也就是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大學士洪承疇、馮銓二人提出建議:改變內院過去對一些重大事務不得與聞的地位。多爾袞聽後,很快同意了他們的建議。同年九月,多爾袞被封為“叔父攝政王”。順治二年(1645年)三月,多爾袞又進一步下令,“凡條陳政事,或外國機密,或奇物謀略,此等本章,俱赴內院轉奏”,使內院成為了參與國家重大決策的重要機構。不僅如此,多爾袞還讓大學士“於國家事務,當不時條奏為是”。這些大學士追隨多爾袞左右,應對顧問,處理政務,頗得重用。
同年六月,清軍乘虛而入,直下江南。在路途中,多爾袞問大學士:“江南‘有甚好人物’?”大學士們回答說:“地方廣大,定有賢才。”多爾袞繼續問:“不是泛論地方賢才,只是先生們胸中有知道的否?”大學士們若有所思地回答:“錢謙益是江南人望。”多爾袞接著又問:“如今在否?”大學士們異口同聲地說:“昨‘歸文冊’上有,現在。”多爾袞聽完大學士們的回答,這才放下心來。自多爾袞擔任攝政王以來,他就開始搜求漢族統治人才,孜孜不倦,用心網羅名士,使大批漢族士大夫紛紛歸附於他。為此,多爾袞還在他們當中挑選了一些最有統治才能的,並把他們安排在內院、六部等中央重要機構中,使他們能更好地發揮國家治理作用。
多爾袞作為滿洲貴族的帶頭人,始終把滿洲貴族這個“大集團”當做維護清朝統治的最根本力量。清朝剛一建立起來,多爾袞就做出明確規定:在政治上和經濟上,王公貴族享有種種特權。多爾袞有遠大的政治眼光,他懂得維護滿洲貴族的尊嚴和特權,但也明白不能完全依靠他們治理國家事務。所以,多爾袞在從根本上維護滿洲貴族特權的同時,也開始不斷限制諸王貝勒的勢力,尤其是削弱、打擊自己的政敵,使他們無法利用特權,來干涉國家的重大決策和事務。
清軍還未入關前,多爾袞早已經做了不少準備工作,他先是取消了諸王、貝勒在皇太極時期兼管部院事務的職權。入關後的一段時間內,多爾袞又派遣多鐸、阿濟格、豪格、濟爾哈朗等親王率領大批滿洲貴族,輪流到各地出征。說是派他們去出征,其實是另有目的。當時,多爾袞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只要讓他們遠離統治中心,就不會干涉到國政。到了順治四年(1647年)二月,多爾袞還不肯就此作罷,並以“府第逾制”的罪名,罷免了濟爾哈朗輔政的權利。
順治五年(1648年),多爾袞又設立了六部漢尚書、都察院漢都御史,提高了漢官在這些重要機構中的地位和職權。同時,多爾袞為了使漢官能夠有效發揮作用,還嚴禁滿洲貴族欺壓、侮辱漢官,但凡有人違犯,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同年二月,豪格平定四川后,凱旋,沒想到多爾袞非但沒有加封他,反而立即羅織罪名,並將他逮捕下獄,後來折磨致死。因為這件事,還牽連了額亦都、費英東、楊古利等勳臣的不少子侄,使和多爾袞對立的滿族貴族勢力大受削弱。
同年三月,多爾袞又翻出來舊賬,以當初皇太極去世時,在繼承問題上不揭發豪格為藉口,革去了濟爾哈朗親王爵,並降他為郡王。同年十一月,多爾袞的權勢越來越大,地位也越來越高,他的稱號由“叔父攝政王”進為“皇叔父攝政王”。不過,多爾袞並沒有被權勢衝昏頭腦,他時常告誡諸王大臣:不可諂媚自己而不尊重朝廷、不盡忠皇上。就在這年十一月,多爾袞由“皇叔父攝政王”被尊封為“皇父攝政王”,掌握了軍政大權,成為大清的實際統治者和最高決策人,成為不是皇帝的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