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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毛澤東根據形勢的發展,富有預見性地指出,重慶談判“自然必須作一定的讓步,在不傷害雙方根本利益的條件下才能得到妥協”。他還設想了可以作出讓步的限度:第一步讓出廣東至河南地區;第二步讓出江南地區;第三步讓出江北地區;但“隴海路以北迄外蒙古一定要我們佔優勢”。並指出,“無此讓步,不能擊破國民黨的內戰陰謀,不能取得政治上的主動地位,不能取得國際輿論和國內中間派的同情,不能換得我黨的合法地位和和平局面。但是讓步是有限度的,以不傷害人民根本利益為原則。”同年9月3日,中共方面向國民政府提交了進行談判的十一項要點,核心內容是:“一、確定和平建國方針,以和平、團結、民主為統一的基礎,實行三民主義(以民國十三年第一次代表大會之宣言為標準)”;“二、擁護蔣主席之領導地位”;“三、承認各黨各派合法平等地位並長期合作,和平建國”;“四、承認解放區政權及抗日部隊”;“八、結束黨治過程中,迅速採取各項必要措施,實行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黨派平等合作”。這裡面既體現出中國共產黨所堅持的原則,也有明顯的讓步,特別是第二條、第三條,蔣介石感到特別滿意,曾親自批寫了“甚佩”兩字。當然,對於“和平建國”方針以及孫中山的新三民主義、實行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等,蔣介石是不能也不敢公開反對的。

在解放區和抗日軍隊整編問題上,中共在談判中堅持原則,決不輕易妥協讓步,即便是在談判陷入僵局,一度中斷,蔣介石、赫爾利不斷施加高壓的情況下,中共仍然不為所懼。為什麼?就是為了堅持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原則。如:中共提出,在國民黨軍隊留有263個師的前提下,將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武裝編為48個師,但蔣介石卻只給中共12個師的編制。這其中既有數量對比上的巨大差距,也反映了平等合理整編國共軍隊的原則問題。首先,國共兩黨的軍隊問題是歷史發展所形成的,要承認現實,用平等的原則解決問題。263個師與48個師的對比是5.5:1,而263個師與12個師的對比則是22:1,這明顯是不平等的。蔣介石企圖借整編之機削弱人民軍隊,這當然是不能接受的。在赫爾利提出1/5的方案後,中共主動表示,可以將人民軍隊的數量讓到整編後全國軍隊總數的1/7,“即中央現有二百六十三個師,我方應編有四十三個師;……中央軍隊如縮編為一百二十個師,中共應有二十個師。”對中共作出的這一重大讓步,蔣介石也不得不表示“可以考慮”。當然,能比蔣介石要求的12個師多保留8個師,對人民軍隊總是有利的。中共在軍隊問題上堅持的另一個原則是,抗日軍隊必須在雙方軍隊公平合理地整編後,同時交給民主聯合政府,即在政治民主化後,軍隊才能國家化,而不是把共產黨所領導的人民軍隊交給國民黨所領導的黨治政府。1945年9月21日,當談判陷入僵局時,周恩來嚴正指出,“今日我等之商談,系出於平等之態度,然而國民黨之觀念是自大的,是不以平等待中共的。……現在政府尚在國民黨黨治時期,我們何能將軍隊、政府交與一黨政府。”並且正告國民黨和談代表,“雙方商談不能拖延,亦不容僵持。”對於解放區的人民政權,蔣介石堅持要取消,聲稱保留“絕對行不通”。中共的根本原則是可以作一些讓步,但絕對不能在實行政治民主化之前就取消。為表明誠意,中共主動表示願將海南島、廣東、浙江、江蘇、安徽、湖北、湖南、河南等地區的軍隊撤至山東、河北、察哈爾、熱河與山西、綏遠及陝甘寧地區,但國民政府仍然不作任何讓步。對此,中共方面只好提出將此問題暫時擱置,留待政協會議去討論,蔣介石不得不表示同意。

解放區政權和人民軍隊的數量問題是重慶談判中最重要的方面,也是雙方爭論最激烈的問題。中共方面雖然作出了最大程度的讓步,但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中共之所以堅持底限,而不盲目地讓出解放區和人民軍隊,主要是出於兩方面的考慮:第一,解放區和人民軍隊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長期鬥爭所取得的成果,而且符合孫中山的新三民主義,在全國來講是進步的,當然不能說取消就取消,說解散就解散。真正需要改造的是國民黨的軍隊,這才是符合全國人民利益和社會進步要求的。第二,儲存解放區和人民軍隊是向實現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過渡的重要保證。因為一旦交出解放區和人民軍隊,中共就將喪失一切。中共代表團在解放區政權和軍隊數量問題上據理力爭,使國民黨蔣介石不得不作出某些讓步或留待政協會議解決,從而使其迫使中共交權交槍,搞一黨專制的圖謀未能得逞。

轉自:共產黨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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