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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有三寶——旗裝辮子與小腳,旗裝自然指的就是清朝時期滿清貴族的特定裝扮了,辮子也是滿清要求天下百姓一定要剪的。只有這個小腳,是中國前朝封建時代的毒害遺留。

自南唐後主李煜開始,纏足之風就日益盛行。女子自4-5歲時家中就要為她們裹腳,通常將他們的腳纏至三寸左右。故又將其成為“三寸金蓮”,他們將這樣畸形的腳以美的象徵,甚至女子若是不纏足,都不好嫁出去。

但這樣的酷刑當時全世界僅有中國擁有,於是1840年鴉片戰爭後。我國因戰爭被迫打開了國門,大量的外國商人前往中國做生意。而這些外國人,都被清朝女人的小腳給驚訝到了。

對他們來說,這樣摧殘自己,將自己生生變成殘疾來顯示美的方式簡直匪夷所思。這樣畸形的美,也令他們怎麼都想不通。恰好當時的西方社會正流行一種“畸形秀”,就是將社會上各種奇異的人,例如侏儒,巨人,天生無手腳之人集合到一起展覽。

來自西方的卡爾兄弟就自這之中看到了商機,中國滿地都是小腳女人。但西方卻沒有多少人建國,於是他們決定帶走幾個小腳女人到西方去賺錢。於是他們就前往了中國一個貧民人家之中,將她們的女兒買走了。

據記載,這名女子被帶走的時候年僅19歲,卡爾兄弟在帶她走的時候說的也是帶她去西方掙錢。但卻沒想到的是,跟隨卡爾兄弟遠渡重洋前往美國的少女,就這樣淪為了兄弟二人的賺錢工具。

這對兄弟自始至終將這名女子關在一個鐵籠之中,將其當成牲畜一樣的展覽。而美國人也對這個來自東方的女人十分好奇,前往觀看之人絡繹不絕。卡爾兄弟對前來觀看的美國人美人都去50美分的入場費。

後來還開發了一個新的專案,要看這個小腳女人是怎樣走路的話,就要多收50美分。錢到手之後卡爾兄弟就會用鞭子抽打這名女子,強迫其行走以供他人觀看。要知道用小腳行走,不亞於是酷刑。

中國古代有一個專門的刑罰針對女子,就是令其去掉裹腳布,以裸小腳在地上站立。通常女子站立皆不過一刻鐘,便汗如雨下,人往邊上倒。而這兩兄弟時時敦促女子行走,不亞於挖骨剜心。

但籠子外的美國民眾,卻各人的臉上都充斥著嘲弄的笑容。看著女子就像是看一件新奇的玩物,這樣的人生實在是悲慘。美國當時自詡是自由之都,是文明社會,皆是具有紳士風度之人。

但就這一次小腳女人的展覽,就將當時美國那張偽善的麵皮狠狠的扒了下來。揭示了他們那張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形象。後來隨著中國通商口岸的不斷開放,前往中國做生意的美國人不斷增多。

小腳女人在西方也不再稀奇,這名清朝女子就再也不見了蹤影。不知其後來到底去了哪裡,有人說她被卡爾兄弟拋棄了。有人說她被一個善良的中國生意人所救,不管怎樣,只希望其餘生能夠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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