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100多年。有人說,第一次世界大戰是中國主動加入國際體系的起點,此言不虛。回顧中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曲折過程及在戰後和會上遭遇的難堪,可以看出中國在邁出民族獨立步伐時所經歷的種種困難。
圍繞對德宣戰問題發生的國際關係1914年7月28日,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中國政府採取了“局外中立”的外交政策。袁世凱帝制失敗以後,段祺瑞出任國務總理,掌握了北京政府的實權。他從收回德國租借地的角度出發,主張參與對德戰爭,以避免日本人藉機滋事,卻遭到國內外各種政治勢力的阻撓。
圍繞對德宣戰問題發生的國際關係,表現在4個方面:一是與美國的關係,因為美國是最早實質性勸說中國對德絕交的國家;二是與日本的關係,這是最關鍵的一環;三是與協約國的關係,這也是影響中國對德外交政策的一個重要因素;四是與德國的關係,主要是德國對中國國內各派政治勢力的影響。
芮恩施在北京美國公使館
美國勸說中國對德宣戰,是在1917年2月2日德國正式宣佈實行無限制的潛艇戰政策以後。美國以侵害其海外商業利益為名於2月3日宣佈對德絕交。2月4日,美國駐華公使芮恩施接到美國國務院的電令,告知美國已經對德國斷交,希望所有中立國家都能同美國採取一致步驟,並請他將這一情況通知中國政府。芮恩施據此向中國上層人物進行遊說,但是當時中國國內的主流輿論都不傾向於與德國斷絕外交關係。一是因為那時德國對華頗表好感,中國國內反德情緒不強;二是日本早已對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虎視眈眈,中國政府特別擔心日本趁中國參戰之機控制中國的軍事和行政。
日本開始並不希望中國參戰,甚至反對中國對德國提抗議,它企圖獨吞德國在山東的侵略權益。但日本看到美國慫恿中國參戰並保證中國免受他國的侵略和干涉後,立即改變了態度,不但不反對中國對德國提抗議,而且極力鼓勵中國對德國絕交。這是因為,1917年2月至3月間,日本先後同英、法、俄、意4國達成了祕密諒解,日本以維護4國在華權益及促成中國參戰為條件,換取了4國政府對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權益和太平洋上赤道以北島嶼的保證。另外,日本把促成中國參戰權掌握在自己的手裡,防止中國倒向美國。
第一次世界大戰分為兩大陣營,一方是以德國、奧匈帝國為主的同盟國陣營;另一方是以英國、法國、俄國和義大利為主的協約國陣營,後來日本也加入協約國方面。早在1915年10月,英、法、俄3國就謀求中國加入協約國,意圖利用中國豐富的人力物力資源來支援戰爭。中國政府就此提出3項條件:(1)協約各國須墊款300萬英鎊,為中國整頓兵工廠之費用,並聘請英、法專家協助中國生產軍火,以供應協約國;(2)列強未得中國同意,或不請中國參與,不得再訂關於中國之條款;(3)上海租界不得藏匿中國罪犯或謀推倒政府之政治黨人。但是,由於日本的堅決反對,協約國的意圖未能實現。至1917年德國宣佈實行無限制潛艇戰後,法國駐華公使康悌於2月24日代表協約國通知中國外交部,若能與德國絕交,可議重訂關稅、減免庚子賠款。3月19日,英、法、意、日、俄、比、葡等7個協約國公使致書於外交部,勸中國加入協約國。
為了阻止中國倒向協約國,德國駐華公使辛慈四處奔走,採用“銀彈攻勢”即賄賂中國政府要人的做法,試圖使中國繼續保持中立。德國方面想到的首要賄賂物件是掌握實權的段祺瑞,但遭到了段祺瑞的斷然拒絕。德國還對地方軍閥進行了拉攏。辛慈在回國前夕,“至徐州訪問張勳,無償地給予槍一萬支、炮三尊,並約定德華銀行資金供其使用”,“武器約在4月間由天津運至徐州”。為了阻止中國對德宣戰,可謂不遺餘力。德國人的這些活動,對中國對德宣戰產生了不小的影響,至少是加劇了中國國內的矛盾。
對德宣戰問題在國內引發的矛盾衝突根據外交程式,中國政府對德宣戰要經過抗議、絕交和宣戰3個階段。段祺瑞及其內閣,在對德抗議、絕交階段還算順利過關,但在宣戰階段卻遭受到了重重阻力。
第一個方面的阻力來自大總統黎元洪。黎元洪並非不關心中國在國際上的利益,但是,他向來訪的美國公使芮恩施表達了一種隱憂:“採取一項積極主動的對外政策,尤其是萬一導致戰爭,那豈不會加強軍方的勢力嗎?”芮恩施對此持有一種很樂觀的看法:“依我看,這樣一件非常的大事肯定會加強中央政府的權力,使它能夠把軍隊置於它作為一個國家機構的適當地位,並防止從袁世凱那裡繼承下來的擬封建主義的進一步發展。”
黎元洪身邊的謀士也勸說他:“段若參戰即大功告成,必先倒段。段去,仍由後任者實行參戰,則成功自我也。”受此影響,面對參戰會給中國帶來的好處,黎元洪並沒有理會,而是處處為段祺瑞設限。這樣做的後果便造成了一次非常嚴重的府院衝突。1917年3月4日,段祺瑞偕內閣成員到公府謁見黎元洪,請求他在前一天內閣會議上通過的對德絕交案上用印。但黎元洪認為,對德斷交是宣戰的先聲,而宣戰是要經過全國人民同意的,因此絕交案必須經過國會表決通過才能簽發;同時,宣戰媾和是大總統的特權,總統在這個問題上有發言權。因為談話間“聲音略重”,段祺瑞與黎元洪發生了爭執。當天下午,段祺瑞負氣出走天津,並打算辭去國務總理的職位。雖然後來黎元洪做出了讓步,段祺瑞於3月6日晚由津返京,但府院之間的矛盾衝突卻為社會各界所知,引發廣泛關注,更加劇了這一問題的複雜程度。
梁啟超與參加巴黎和會的中國代表合影
第二個方面的阻力來自國會。黎元洪堅持將宣戰問題提前轉到國會進行表決,在無形中就與國會形成了聯盟。這樣一來,“府院之爭”就發展為了“院會之爭”。當時國會的主要政治力量及其態度是:(1)國民黨,以吳景濂為領袖,消極地持反對態度;(2)進步黨,以湯化龍為領袖(國會之外是梁啟超),積極地贊成參戰;(3)政學會,有楊永泰等人,以同系閣員谷鍾秀、張耀曾等人的意見為準;(4)憲政討論會,從國民黨分化出來而又不願意改屬他黨之人,由江天鐸主持,傾向於政府的主張。國會中的反對參戰力量是極其強大的,時任國務院祕書長張國淦的分析很是深刻:“國會中研究國際法者正不乏其人,但不從此案利害悉心研討,上焉者以政治為轉移,次焉者以感情為向背,此則不能為國會諱也。”“以政治為轉移”,這是國會議員不顧國家利益、純以本團體利益為重的絕佳概括,也是對德宣戰案在國會難以通過的根本原因。
第三個方面的阻力來自國內地方軍政長官。其中除西南軍閥堅決反對對德宣戰以外,屬於北洋系的一些地方軍政長官也有持反對態度的,以馮國璋和張勳兩人為代表。1917年2月10日,馮國璋致電大總統黎元洪,“主嚴守中立態度”; 2月14日,又派親信胡嗣瑗入京,代表其陳述時局主張,反對加入戰團。2月23日,馮國璋進京調解府院衝突,與段祺瑞多次交換意見後,轉為贊成國務院的外交方略,並答應段祺瑞一起說服黎元洪。但是,到了4月8日,馮國璋卻致電政府,反對加入協約國。與段祺瑞有著密切關係的馮國璋都不支援對德宣戰,他又是副總統,可見反對力量有多大。張勳的情況與馮國璋不同,他是想通過離間黎、段而達到擁清廢帝復辟的目的。至於其他的地方軍閥反對參戰,是害怕一旦參戰後,勢必要拋棄了地盤、權位、財富和嬌妻美妾,可能還要率兵遠赴歐洲打仗,敵人又是最善戰的德國陸軍,所以多與段祺瑞唱反調。
第四個方面的阻力來自國內輿論。反對參戰輿論乃是由一個名叫“外交商榷會”的組織發起。該會是由國會中反對參戰的國民黨議員組成,1917年2月18日正式成立,中堅分子為唐寶鍔、馬君武等。2月25日,唐寶鍔等人提交了一份“萬言書”,嚴厲質問段祺瑞對德抗議,並限段氏於5日內答覆。由於段祺瑞對這份“萬言書”置之不理,外交商榷會遂於3月初兩次通電全國,藉以對段祺瑞的外交決策施加輿論壓力。3月下旬,梁啟超從天津致書國際政務評議會,在這封名為《絕交後之緊急問題》的附件中建議政府應當儘早參戰。可是,梁啟超的這封信立即在國內媒體上引起一場關於參戰與否的公開辯論,反戰論逐漸佔據了主流地位,給段祺瑞政府的參戰政策造成了巨大的輿論壓力。
對德宣戰給中國帶來的好處儘管面臨著國內外的重重阻力,段祺瑞還是通過種種手段,最終實現了對德宣戰的目的。1917年8月14日,中國政府以大總統令的形式對德宣戰,自此加入協約國對德奧集團作戰。中國選擇在8月14日對德奧宣戰,也是有深意的。17年前(1900年)的8月14日,有德奧兩國參加、以德國伯爵瓦德西為總司令的八國聯軍打進北京城。在8月14日對德奧宣戰,也蘊含向德奧復仇之意。
中國軍事代表團在倫敦和平日勝利大閱兵上亮相
對德宣戰給中國帶來了一定的好處,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即時兌現的現實利益。1917年3月14日,以大總統令宣佈與德國斷絕外交關係時,中德間的現行條約不因此而廢止,仍保護在華德國人生命財產的權利,令主管機關依據國際公法規則,擬具保護德國僑民章程。對德國政府的特殊政治權利,則加以收回。德國撤回駐華領事,委託荷蘭公使代為照顧在華利益,德國在華領事裁判權遂發生問題。3月15日,北京政府頒佈《審理德人刑事訴訟章程》,宣佈:“除關於刑律所載一部分之刑事訴訟及關於治安事件,應由中國法院審理外,所有德國人民民刑訴訟事件,向由德國駐華領事審理者,暫許代理德國利益之荷蘭領事審理。”收回了大部分領事裁判權。荷蘭公使雖提出抗議,但無濟於事。北京政府還收回德國在天津、漢口的租界。3月28日,內務部公佈《管理津、漢德國租界暫行章程》,改設特別區。
中國政府在收回天津和漢口德國租界的同時,解除了中國境內的德軍武裝,中國政府應該支付給德國的賠款、欠款均停止交付,將這些錢提存中國銀行。荷蘭駐華公使公然送來了一個照會,聲稱他受德國政府的委託,代管德國在中國的利益,中德並未宣戰,中國政府不能適用對待敵國的辦法,沒收德國的利益和財產;英、法兩國的駐華公使則要求將上述款項提存外國銀行。但是,中國政府一概未予允准。此外,德國人在中國海港內停泊的商船均被沒收,禁止懸掛德國旗幟的船隻在中國內河中航行,德國駕駛員之執照亦被撤銷。德國在南京江面的兩艘炮艦,亦被南京地方當局羈留。
除去收回喪失於德、奧的不平等利權外,中國從協約國方面也收回一部分利益。9月8日,協約國方面照會中國外交部:其一,同意庚子賠款暫緩5年償還,不另加利息。俄國只允暫緩一部分。永遠撤銷對德奧的賠款;其二,增加5%關稅,具體辦法設一專門委員會來研究;其三,天津周圍20裡內中國軍隊可以暫時駐紮,以防範德奧兩國僑民的非法行動。
12月25日,財政部、農商部及稅務處擬具《國定關稅條例》8條,呈准公佈。這個條例原只為對德、奧而設,戰後審訂稅目則例,對無約國商民一體適用;有約各國之貨物,仍依據條約的協定。《國定關稅條例》的實施,是中國收回關稅自主權的第一步。
對德宣戰給中國帶來的第二個好處,是極大地提升了中國的國際地位。憑藉著戰勝國的地位,中國政府試圖逐步修訂不平等條約,爭取成為國際社會中平等的一員。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會開幕,26個戰勝國派代表出席,商議戰後如何重建和平。3月8日,中國代表團向大會提出《德、奧和約中應列條件說帖》,這是近代中國第一次以戰勝國身份對戰敗國提出要求。說帖強調:“中國政府之意願,大要在使從前用威嚇手段或用實在武力,而向中國獲得之領土與權利產業,仍歸還中國,併除去其政治、經濟、自由發展之各種限制。”具體條件共有9款:(1)廢止戰前各約章,收回膠澳租借地及山東路礦權,並宣告:為推行工商業機會均等主義,擬將青島及魯省他處開放;(2)締結平等商約,絕除最惠國條款;(3)脫離《辛丑條約》;(4)在中國境內之官產無條件讓渡;(5)賠償中國與人民之損失;(6)中國政府保留權利得照大會將來議決辦法提出賠償戰費之要求;(7)償還收養俘虜費;(8)歸還辛丑年掠去之中國欽天監儀器及他項美術物品;(9)批准禁菸公約。這些要求多為大會所接受。但是,由於列強聯合出賣德國在中國山東的利益給日本,中國代表提出的合理要求沒有得到滿足,中國國內爆發了大規模的學生運動即五四運動,最終中國代表沒有在對德和約上簽字。
1919年7月19日,為慶祝第一次世界大戰取得勝利,協約國在倫敦舉行了和平日勝利大閱兵。參加該次閱兵的國家有18個協約國成員和18個宣佈支援協約國的國家,基本上都派出了各自的軍事代表團參加閱兵。閱兵式中,唐在禮中將率領的中華民國軍事代表團表現非常突出。代表團雖然只有7位軍官,但他們全都騎著戰馬,軍容嚴整,英姿勃發。唐在禮領頭,胸前掛滿了戰功勳章,手持馬刀,目光堅毅,頗有大將風度。緊跟在他身後的一名副官手持民國初年的五色國旗,身旁有手持馬刀的另外兩名軍官護衛。後面的一名副官手持陸軍軍旗,也有兩位軍官護衛。這7位軍事代表團成員全都燕頷虎頸,氣宇軒昂,一看就是經過嚴格訓練和選拔的精英。他們在行進時始終保持著整齊的隊形,就連身下的坐騎也都是大小相仿,步調一致。在擠滿人群的倫敦大街上,這成為代表中國新形象的一次驚豔亮相。
中國軍事代表團之所以能夠在倫敦和平日勝利大閱兵上亮相,是與中國對協約國獲勝作出的貢獻分不開的。整個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共有大約14萬華工在法國戰區服役,他們從事裝運和解除安裝工作,建築鐵路,維修公路,還冒著槍林彈雨在前線修築了數百英里的戰壕,所作出的貢獻不亞於同樣數量的士兵。而且,他們還付出了巨大的犧牲,整個一戰期間約有4000名華工犧牲在歐洲戰場。除去華工的貢獻以外,中國政府還在軍火方面給予協約國援助。據樑士詒回憶,援助協約國的槍支早在1915年11月就準備好了;1916年1月,中國海軍派兩艘船將這些槍支運到香港,祕密交給英國,總數是2.4萬支步槍以及數量不詳的各類大炮。
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很遙遠的事情,甚至有許多人都不清楚中國曾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這回事。但這是一段我們不應該忘記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