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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獄以明清為盛,明太祖朱元璋忌諱哪些字眼?

文:枯木

所謂“文字獄”,就是文士因文字或言行得罪觸怒當權者,從而被羅織罪名,慘遭迫害的刑獄。在百科全書上定義為明清時代,其實,中國的文字獄古已有之,歷朝歷代更是屢見不鮮,不過以明清為盛而已。

從現有資料來看,最早的文字獄記錄應該是春秋時期。《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記載,公元前548年,齊莊公因與大夫崔杼之妻東郭姜私通,還把崔杼的帽子賞給別人,於是崔杼聯合宦官賈舉殺齊莊公,立莊公弟杵臼(齊景公)為君。齊國太史記錄“崔杼弒莊公”,崔杼殺之;其弟復書,崔杼復殺之;少弟復書,崔杼乃舍之。這就是春秋時期史官“秉筆直書”的事例之一,而大夫崔杼殺害史官應該是最早的文字獄。

漢代也有文字獄,《漢書·卷六十六·列傳第三十六·楊惲傳》記載,司馬遷的外孫平通侯楊惲因誹謗朝政被廢為庶人,後又因《報孫會宗書》書信,令“宣帝見而惡之”,於是以大逆不道的罪名被腰斬。三國時期,楊修因為站在曹植陣營參與奪嫡,曹操便藉口“前後漏洩言教,交關諸侯”的罪名將其殺死,《三國演義》 “楊修之死”中,說楊修解釋“雞肋”之意,被曹操認為是惑亂軍心而殺,也算是經過演繹的文字獄。

魏晉時期,“竹林七賢”之首嵇康對於當權的司馬氏採取不合作態度,因而與依附司馬氏的山濤絕交,寫下傳承千古的《與山巨源絕交書》。而與嵇康素有恩怨的鐘會,趁機向司馬昭進言,說嵇康等“言論放蕩,非毀典謨,帝王者所不宜容”,司馬昭於是下令處死嵇康,嵇康也算是因言獲罪。

唐代處於盛世,文化鼎盛,前期帝王大多氣量宏大,因而對於文字忌諱頗為放任,正是因為有這種氣概,唐代才被稱為“大唐”。而到了宋代,一則是偏安,再則因黨爭,因而不少人因言獲罪,其中最著名的當屬大文豪蘇軾“烏臺詩案”以及蔡確的“車蓋亭詩案”,許多文人名士遭到牽連,被貶放逐,不過好一點是宋太祖立下規矩“不擅殺文人”,因而文人即便是丟官,也不至於人頭落地。

然而這一現象,到了明清時期就開始變臉。不但許多文士因文獲罪,而且動輒被殺,甚至牽連無辜,禍及親族,用血雨腥風、血流漂杵來形容一點不為過。因而自明以來,文風為之一變,文人逐漸沒有了脊樑骨,缺乏骨氣和節操,唯唯諾諾,閃爍其詞;甚至阿諛奉承成風,溜鬚拍馬成為慣例,豈不悲乎?!

談起文字獄,公認的事實是清朝最為嚴酷肆虐,因為異族統治,文人學士一旦在文字中稍露不滿,或皇帝疑惑文字中有譏訕清朝的內容,即興大獄,常常廣事株連。據保守統計,清代文字獄近200起,順治帝興文字獄7次,康熙帝興文字獄12次,雍正帝興文字獄17次,乾隆帝興文字獄130多次,累代迭興,愈演愈烈,許多都是捕風捉影之事,卻誅殺無辜,有明確記錄的就超過3萬餘人。

如果說清朝屬於異族統治,身居危牆,時刻防範,然而明代的文字獄就有點疑神疑鬼,空穴來風了。遍觀明代文字獄,尤其是以明太祖洪武時期、明成祖永樂時期和明世宗嘉靖時期為甚。其中肇始人物當屬明太祖朱元璋,不但反覆無常,冷酷無情,而且忌諱頗多,一字不對,一言不合,立刻開斬,有的被殺都不知道原因何在,令人痛惜!

朱元璋為何如此殘暴?其原因在於朱元璋出身貧窮,缺少文化,又當過和尚,做過乞丐,前期多受人白眼,嚐盡酸苦,內心自卑;再加上性格多變,生性多疑;況且人生得勢,在於機緣得巧,依附郭子興,時勢造英雄,在眾謀士鼎力輔佐之下,一舉問鼎中原。因而在建立政權後,自信心不足,時常恐怕別人“揭傷疤”,又怕別人搶位子,因而採取酷虐統治,殺雞儆猴,藉以穩定自己的皇權,這也算是人格的缺陷吧。

朱元璋稱帝后,冷酷無情,臣子百姓,略有不敬,或者言語誤觸,就會被殺。不但現世,就連古人也不放過,聖人孟子也不放過,明太祖曾說“使此老在今日寧得免耶?!”洪武二年下令將孟子牌位撤出孔廟位;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下令刪節《孟子》,書中被認為言論荒謬的共85章,一律刪去,佔了全書的三分之一,刪定後定名為《孟子節文》。被刪的部分內容如“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諸如此類,不能一一,如此荒謬,可見一斑。

就歷史記載而言,朱元璋的忌諱也頗多,就文字而言,其中有幾個字眼是不能碰觸的,一旦冒犯就會被殺。,我們總結了一下,主要有幾個方面,第一,不能觸犯自己的名諱;第二,不能觸犯自己發跡前的身份;第三,不能觸犯皇權字眼。下面我們簡單擷取其中幾個事例做說明。

第一,不能觸犯名諱,這是古老的傳統,不但朱元璋,就連普通人都講究,因而不算為過,可是朱元璋把名諱的含義竟然延伸了更多。比如“殊”字,朱元璋認為是“歹朱”,是罵自己,觸犯則死,明代呂毖撰著的《明朝小史》卷二“歹朱”條記載,朱元璋召鳳陽圓通院著名詩僧釋來複來京,來複賦詩一首:

淇園花雨曉吹香,手挽袈裟近御床;

闕下彩雲明雉尾,座中紅芾動龍光

金盤蘇合來殊域,玉碗醒醐出上方;

稠疊濫承天上賜,自慚無德誦陶唐

這首詩的大意是歌頌朱元璋豐功偉績。沒想到朱元璋聽後卻大怒,認為“龍光”是說“和尚”,“殊”是說朕是“歹朱”?“無德頌陶唐”說朕無德?何方妖僧,竟敢如此大膽?!遂斬之。

第二、因而朱元璋當過和尚,於是於是對“和尚”、“僧”字眼非常厭惡“生”和“僧”字相近也不行,就連和其有關的字眼也不能有觸犯,諸如“光”、“禿”認為諷刺。又因為朱元璋發跡前,被稱作“賊寇”,於是喜歡別人說“賊”、“寇”、“匪”,就連和“賊”字相近的“則”也非常厭惡,這點例子特別多。

據清代趙翼在《廿二史劄記·明初文字之禍》中記載,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為海門衛作謝增俸表,以表內“作則垂憲”,誅;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為都司作萬壽表,以“垂子孫而作則”,誅;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為按察使撰賀冬表,以“儀則天下”,誅;桂林府學訓導蔣質為布按作正旦賀表,以“建中作則”,誅;常州府學訓導蔣鎮為本府作正旦賀表,因“睿性生知”的“生“”字,誅。等等,諸如此類,觸犯“則”字被誅殺的還有很多。

而關於“光”字,《明朝小史》“以意解字”條記載,杭州儒學教授徐一夔曾經做賀表上,其中有“光天之下”,又有“天生聖人,為世作則”,朱元璋覽表大怒:“腐儒侮我,生者僧也,因我曾為僧;光則摩發之謂也!則字近賊”,於是以大不敬罪,收而斬之。這讓禮部官員大驚,請示道:“愚蒙不知忌諱,乞將表式”,於是朱元璋自己做表當作正規化傳示天下。

第三,不能觸犯皇權,哪怕是諧音之類,也會被殺。如《廿二史劄記·明初文字之禍》記載,德安府學訓導吳憲為本府作賀立太孫表,其中有“生知”,涉嫌“僧”字,“帝扉”涉嫌對映“帝非”,“法坤”諧音“發髡”,“天下有道”涉嫌“有盜”,“藻飾太平”涉嫌“早失太平”,於是被誅。台州訓導林雲寫的《謝東宮賜宴箋》,中有“體乾法坤,藻飾太平”,同樣因為“法坤”近“發髡”,“藻飾太平”近“早失太平”,被誅。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以至於官員人人自危,有很多儒生都不願入朝為官,害怕禍及自身,更有的裝瘋賣傻,以祈求保命。《明朝小史》卷一“佯為病癲”條記載,有一次朱元璋要殺一囚犯,太子認為不可,於是太祖問監察御史袁凱,袁凱說:“陛下欲殺之,法之正也;太子欲宥之,心之慈也”,這樣兩方都不得罪,結果朱元璋認為首鼠兩端,下獄。被餓了三天放出,袁凱裝瘋,渾身塗滿汙穢。朱元璋說:“吾聞顛者不慮痛”,就用木椎刺袁凱,袁凱不疼反笑,於是被放歸。回家後還是裝傻不睡在床上睡地下,騙過了使者,得以免死,最後朱元璋死後才開始出來,得以善終。

綜上可知,朱元璋忌諱多多,暴戾自卑,反覆無常,殺戮無情,不但功臣被斬殺殆盡,就連普通官員百姓也難免,文人稍有不慎,就會身首異處,以至於到了靖難之際,兒孫混戰,建文帝一朝中竟然沒有良將,更沒有眾多文臣保駕,文風為此凋零。明朝第一才子解縉,前腳慷慨而言,成祖朱棣一進南京,立刻前去參拜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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