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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所屠戮毀滅的,

絕不僅僅是一個人,一個家族,

或者一群人的肉體。

而是

一個民族的底蘊、文化與希望。

第一步,找篇文章或書籍,雞蛋裡挑骨頭;

第二步,莫須有,隨隨便便扣個罪名;

第三步,抓,罰,重則殺。再重者殃及滿門,誅三族或滅九族。

將這三步彙總起來,便是叫人不寒而慄的“文字獄”。

據考,中國最早的文獄,應該上溯到公元前548年的“崔杼弒莊公”案。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

這是一個大義、悲壯、令人肅然起敬的史家三兄弟的故事。此後,幾乎歷朝歷代都有發生。而最多最甚者,當屬有清一朝。

史載,大清立國268年,大大小小共上演文字獄公案170餘起——

01

科考大不敬案

此案為滿清立朝後的首起文字獄,發生於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

這年的鄉試,是滿清入主中原、創國後舉辦的第一次科舉考試。

在河南考區,分別於八月初九、八月十二日和八月十五,考了三場,總體進行得很順利。

孰料,複閱試卷時,出問題了——

一箇中舉者,居然把“皇叔父多爾袞”寫成了“王叔父”!

皇叔父很不高興!!

這絕非像“隔壁老黃”和“隔壁老王”,只是一個錯別字的事兒,在彼時,性質非常嚴重。

事實也是,考卷報至朝廷,權傾朝野的攝政王多爾袞勃然大怒。

因為不久前,福臨登基,剛剛表彰完多爾袞立有大功,“此皆周公所未有而叔父過之”,特頒詔加封“為叔父攝政王,錫之冊寶,式昭寵異”。

所以,必須是皇叔父,稱王叔父有損身價。

而多爾袞認為,這是考生故意為之,瞧不起他這個攝政王,於是,將主考官歐陽蒸、呂雲藻全部革職,交由刑部查辦問罪。

此案一出,天下震動。

許多地方考官皆嚇得抖抖索索,唯恐稍有差池,就會被革職查辦掉腦袋。

至於惹禍考生和兩位主考官終局如何,史料無載。

02

和尚私撰逆書案

這樁公案,發生於順治四年。

一個名曰釋函可的和尚,自廣東去南京。臨進城門,被兩個守衛清兵攔下了。

“和尚,幹哈去?”守衛邊問邊動手動腳,搜身,“這是啥?”

“是書。”出家人不打誑語,如實回答。

“是輸是贏,掏出來瞧瞧。麻溜的。”

釋函可掏出來了,是一本題名為《變記》的史稿。守衛順手翻了幾頁,眼珠子登時就亮了。

書中記錄的,竟然是抗清志士的事蹟!

接下來,釋函可被抓進大牢,嚴刑拷打折磨一年多,最後流放東北,罪名是“私撰逆書”。

沒殺頭,當算祖墳冒了青煙。這要在康熙年間,只能呵呵了。

03

黃毓祺反詩案

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的一天,江陰人黃毓祺突發靈感,遂作詩一首。

其中有兩句為:

縱使逆天成底事,

倒行日暮不知還。

一轉眼,三年過去。

估計是得罪了啥人,被告發了。

原來,黃毓祺曾是前朝貢生。大明覆亡後,也確實偷偷摸摸搞過抗清活動。

搞了幾年,感覺沒啥希望,也就放棄了。平素閒得無聊,就寫詩解悶兒。

結果,寫著寫著就寫進了南京監獄。

審來審去,打來打去,活生生的一個人,就在死刑下達前給折騰死在了大牢裡。

死了就沒事了?想得美——

“按律戮屍”。

哪怕屍體下葬埋進土裡,也要挖出來梟首,戳個稀巴爛!

這還不算完,誅滅三族(一說兒女皆發往北方,給旗人做奴隸)!

對了,還記得那個騙了名妓柳如是、投水自殺嫌涼又爬上岸的老傢伙錢謙益吧?

柳如是與錢謙益 劇照

只因黃毓祺曾在他家住過一夜,亦遭牽連。最終花費30萬兩銀子,才保得腦袋沒掉地。

那叫30萬兩白銀吶!

嘖嘖,真可憐了崇禎,國破時窮得差點連上吊的白綾都拿不出!

04

毛重倬制藝序案

毛重倬,字卓人,號劬軒,明末清初文學家,出版商,順治二年舉人。

這位老兄熱衷出版,刊印過不少書。

說來也是倒黴,後來被一個名叫剛林的國史院大學士給瞄上了。

剛林嗅覺靈敏,平時不幹別的,就愛翻書找茬。翻著翻著,便在毛重倬出版的書裡發現了八個字:

“悖謬荒唐,顯違功令”。

這是說誰呢?大清,還是當今皇上?

接著翻。

很快,在《制藝序》一書裡,剛林注意到只刻寫了丁亥干支,卻沒有主子爺順治的年號。

知道這叫啥不?

目無本朝,陽順陰違!

這下,剛林如獲至寶,馬上上疏皇帝定罪。

這一定,從作者到編者,從校對排版,但凡與此書沾上邊的所有人員,“皆置於法”。

也便是從此案之後,大清又多出一個專門審查出版的官職:

言論檢查官。

所有詩詞經書、話本傳奇,必須經過指定官員審查、校閱後方可出版發行,木得商量。

如敢擅自刻印,一經查實,性命堪憂。

05

莊廷鑨明史案

康熙年間,浙江湖州。

當時,有個名叫莊廷鑨(音lóng,古同礱)的盲者,家裡不差錢兒,又身殘志堅,最崇拜春秋末期的魯國左丘明,也想效法他來個“左丘失明,厥有國語”,留名青史。

說做就做。

於是,他花大價錢,購得前朝大學士朱國禎所著《明史》;

接著,開出30兩白銀/千字的天價稿酬,僱來一幫槍手,要求他們補寫崇禎和南明史事。

要求嘛,就一點:

堅決不承認清朝為正統。

凡遇努爾哈赤,皆改為“奴酋”,清兵為“建夷”、“夷寇”,痛斥叛明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為“尚賊”“耿賊”等等。

處在一個文字獄盛行的時代,這分明是作死的節奏!

書成,由於發行量小,倒也沒啥事。

後來,莊廷鑨染病去世。

再後來,該書被幾個無恥小人盯上,視作升官發財之道,敲詐、勒索不成,就鼓搗封檢舉信直接告進了京城。

朝廷震怒,下令嚴查。但凡跟此書有關者,寫序的,校對的,印刷的,賣書的,買書的,統統抓捕,下獄,嚴懲。

僅因此書,獲罪被凌遲、杖斃、絞死者,多達70餘人。

另有近千人遭受牽連,發配充軍。

莊廷鑨雖死,但也沒得好:

“照大逆律剖棺戮屍”。

又從墳裡拽出來,嘁哩喀喳,一通亂砍亂剁。

妥妥的令人噁心的重口味!

06

黃培反詩案

黃培,字孟堅,山東即墨人,為明代兵部尚書黃嘉善嫡孫。崇禎年間,曾任錦衣衛指揮僉事,例授金吾將軍。

大明滅國後,黃培回返故里,憂鬱悲憤之下,常以詩文抒發情感。如:

“一自蕉符紛海上,更無日月照山東。”

“殺盡樓蘭未肯歸,還將鐵騎人金徽”…

寫罷,也只是放於家裡自我欣賞,秘不示人,外人一般不知。

即便如此,及至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災禍還是從天驟降——

黃培因自刻《含章館詩集》,遭“白眼狼”姜元衡告發。

《含章館詩集》殘本

姜元衡,的確是只不折不扣的白眼狼。這貨祖籍萊陽,因家中赤貧,背井離鄉流落即墨。黃嘉善見其可憐,便將他收留、安置家中。

結果,就是這貨,恩將仇報,把黃培送進了濟南大獄。

一同遭受牽連的,還有13人。

經審,清廷判曰:

“黃培因系明朝世宦,隱懷反抗本朝之心,刊刻逆書,已屬不法。吟詠詩句,尤見狂悖…謹援他律比附,定擬絞罪”。

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四月初一,黃培被執行絞刑。

臨刑,其昂然闊步,從容吟詩明志。

終年六十六歲。

07

朱方旦妖言惑眾案

據傳,康熙最恨的人是個郎中,姓朱名方旦,湖北漢陽人,自稱二眉道人。

二眉道人,應該叫“倒黴”道人。在行醫中,他研究發現,一個人的思想中樞,也就是琢磨事兒的是“腦”,而不是“心”。

顯然,這是對傳統醫學的否定。

要不說康熙太能操心,居然連這事都要管!

清 佚名《康熙讀書坐像》

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以詭立邪說、煽惑愚民罪,下詔誅殺朱方旦。

一同遭殃的,還有朱的弟子陸光旭、翟鳳彩、顧齊宏等人,皆被判斬監候,秋後處決,並將其所有醫學著作,一把火統統銷燬。

當時,在征討吳三桂時立過大功的順承郡王勒爾錦,素來與朱方旦交好,極力營救。

但沒毛用。

康熙壓根不買賬,亦將勒爾錦革職驅逐。

08

結語

“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

滿清文字獄,是封建專制統治者為鉗制知識分子思想,鎮壓異端,打擊政敵而實施的一種可鄙且殘忍的手段。

從表面看,它所扼殺消滅的,是一個人,一個家族,或者一群人的肉體。

當讀書作文,動輒得禍,文人士子也只能丟掉氣節,遠離現實,唯求自保。

而在將人變成缺失自我思想、乖乖聽任擺佈的木偶之後,滿清還銷燬了數以千萬計的珍貴歷史典籍。

所以,它所屠戮所毀滅的,其實是一個民族的底蘊、文化與希望…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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