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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西絕對君主的另一個標誌,就是十二傳奇騎士的規矩被破壞了。

破壞規矩的也正是“美男子”腓力四世,他在和佛蘭德伯爵打仗的時候,將法蘭西貴族增加到了十三位成員。

倒不是說13這個數字不吉利,更重要的是是破壞了法蘭西王國的封建傳統。

十二傳奇騎士是根據傳說和傳統制定的,因此國王必須遵守。

國王既然增加了第13位貴族,那就有可能增加第14位、15位,這樣,法國貴族就越來越不值錢了,最後成為一個榮譽稱號。

國王完全憑藉自己的喜好,或是為了打擊那些不太聽話的貴族,而增加人選。

所以之後法蘭西貴族的人選越來越多,而起到的政治作用反而越來越少。

金馬刺戰役

而在卡佩王朝早期,甚至在薩利克法典透過的那個時代,國王和大諸侯還是平起平坐的。

因為從理論上講,國王是諸侯們選舉出來的,如果像勃艮第或者說是諾曼底公爵不來參加加冕,那必然會對國王的合法性是一個打擊,國王需要透過外交或是賄賂手段,儘可能爭取所有大貴族參加自己的加冕禮。

等於雙方的關係完全顛倒了。

另外國王透過增加貴族的方法,把原先布列塔尼公國這種原本不屬於法蘭西王國的領主,透過聯姻、模糊處理之類的方法,合併進法蘭西王國的領土。

如果按照卡佩家族最初當選法國國王時的規矩,布列塔尼壓根就不能演算法國的一部分。

因為布列塔尼公爵沒有參加選舉法蘭西國王,因此也不認為自己屬於法國的一部分。

先是法國國王路易十二和布列塔尼女公爵安娜聯姻,因為布列塔尼人是不列顛人的後裔,女性也享有繼承權。

到了公爵只剩下一個女兒的時候,這個女兒的婚姻,就決定了公國未來的命運。

1499年,布列塔尼安娜女公爵嫁給法國國王路易十二世,布列塔尼失去自治權。

但仍有分離的可能性,於是就法國把布列塔尼公爵封成法蘭西王國的貴族。

本來你在接受法蘭西國王的封號前並不屬於法國的一部分,但你接受了這個封號,法蘭西國王就可以理直氣壯的稱布列塔尼自古以來就是法國的一部分,再透過各種外交手段,最終把布列塔尼吞併進法蘭西王國內。

在布列塔尼沒有被吞併的時候,是一個海上強國,而被吞併以後,因為法國的主線是發展陸權,所以布列塔尼的海上貿易就極大衰落了。

而布列塔尼作為一個獨立公國的時候,本來可以透過海洋傳統發展海軍,很可能變成第二個荷蘭,在併入法國之後,就失去了海洋傳統,把海洋讓給了英國和荷蘭。

也就是說,表面上你吞併了更多的領土,但也因為專制破壞了這些領土的資源,反而變弱了。

路易十四的全家福,孩子是布列塔尼公爵

諾曼底也是如此,諾曼底人以擅長打官司出名,而在法國得到了諾曼底,就得到了最好的律師,得到了布列塔尼,就得到了海軍。

他們獨立的時候甚至能和英國荷蘭一較高下,但併入法國後,因為法國國王的專制,就走向了下坡路。

法國可以與英國、荷蘭競爭的資本,主要是來自里爾和里昂的資本家,布列塔尼的海軍,和諾曼底的律師。

而一旦被吞併,我們說得難聽一點,就像是強盜搶劫一樣,在搶來的錢沒花完之前顯得非常富裕和強大,但他自己沒有生產的能力,錢花完之後,就會變得和原來一樣貧窮落後。

那些被搶劫的地方的生產力也隨之消失,反而成為了王國的負擔,唯一的辦法就像是拿破崙,再去征服,把荷蘭和義大利也搶一下,然後去搶英國、德國,去征服更遠的地方。

這可以說是一條自殺的道路,最後只有征服世界才能停下,但征服世界的下場,也無非像是像羅馬帝國一樣,因為沒有可以再掠奪的地方了,最後無法避免從內部走向瓦解然後被新的蠻族征服。

路易十四親率大軍入侵荷蘭

法國剛開始擴張的時候,只限於周邊的鄰邦,整個歐洲還沒有明顯的反應,到了太陽王路易十四,已經引起了全歐洲的恐慌。

於是荷蘭和英國結成聯盟,遏制了法國的擴張,然後法國不得不加速其內部的消耗,結果就是法國大革命。

法國大革命是進一步釋放,拿破崙幾乎征服了整個歐洲,在英國新的反法聯盟的組織下,將法國阻擋在其原有的邊界之內。

至此。法國統一歐洲的可能性就完全消失了。

拿破崙

如果法國按照腓力四世的道路走下去,而且真的成功了,那麼法國就會成為第二個羅馬帝國。

實際上,從法蘭西財政署開始,法國就已經走向了羅馬帝國的道路,既然走向了這條道路,那麼法國大革命就是必然的。

當擴張的腳步受到了限制,沒有辦法進一步擴張的情況下,法國內部就會越來越貧窮,原有的稅收機制也無法繼續維持下去了。

在這種情況下,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進一步打土豪分田地,把衰弱的中間貴族階級取消掉。

貴族階級被取消,不是因為像知識分子說的他們太強大,太剝削了。

恰好相反,如果他們真的很強大,很能剝削人民,那麼就會像英國那樣,往上推翻君主,往下鎮壓無產階級,建立資產階級專政國家,這樣就沒有人能打他們的土豪、分他們的田地了。

他們之所以被推翻,正是因為他們不夠強大,不夠剝削。

對於資產階級來說,如果你不夠強大,不夠剝削,那你就會被打倒。

你被打倒了,那肯定就會說你既強大又剝削。

就像德川家康說的,讓農民半死不活,是政治的秘訣。

如果你真的既強大,又剝削,那就沒人能打倒你了,也不會有人說你既強大又剝削了。

可以這麼說吧,知識分子,或者按現在的說法叫做“公知”,都是欺軟怕硬且沒有節操的,而且歷史都是由知識分子寫的,被知識分子罵成壞人的,那一般是因為他不夠壞而被打倒了。

如果他真的足夠壞,而無法被打倒,那麼知識分子肯定會對他唱讚歌的。

所以你只有從史書的字裡行間讀出其背後含義,才能瞭解歷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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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講回正題,為什麼說法國大革命是必然的?

因為法蘭西王室是破壞封建制度的主要力量,但同時也是最後的封建殘餘。

因此,必須要由絕對人民權力取代絕對的君主權力,然後絕對主義國家才能夠實現。

所以路易十六被送上了斷頭臺,沒有國王的國家才能實現公共權力的最後擴張。

在有國王的情況下,權力還需要在國王的掌控之下展開。

這就像是隻要社會民主黨沒被打倒,共產主義就無法實現。

儘管社會民主黨是打敗資產階級的重要力量,但社會民主黨如果還抱著資產階級議會制度這種歪理邪說的話,那麼無產階級專政就無法實現。

布林什維克只有打倒了孟什維克以後,才能實現馬克思主義。

同樣,雖然破壞封建傳統最初是由絕對君主來執行的,但公共權力的最後擴張,必須由打倒絕對君主的革命來完成。

這就是法國大革命的真正意義。

大革命的犧牲品:路易十六和瑪麗·安託瓦內特

法國大革命之後,主權從國王轉到了人民手裡。

至於權力在誰手裡還是其次,主要是實現主權的統一。

法國大革命最終實現了主權統一,消滅了最後的封建殘餘,把教皇的領地、洛林、布列塔尼等封建領主通通消滅,把一切權力集中到國家手中。

此時的問題,就剩下選舉權的問題了,因為權力已經集中,掌握一切權力的國家,這個主權者應該怎樣產生呢?

國民公會審判路易十六

我們是應該全民普選,還是隻讓有產階級參加選舉呢?

只讓有產階級參加選舉,那擁有多少財產才算是有產階級?

之後的趨勢就是向著普選方向發展,但意義已經不大了。

因為無論是七月王朝資產階級設想的18萬人,還是第二共和國設想包括全體法蘭西的500萬人,國家的權力已經無限集中。

選民團人數的增加,主要是增加了軍事政變的可能性。

因為選民越多,黨派就越分散,產生拿破崙那樣透過軍事政變,以非法方式掌握權力的可能性就越大。

反正法定選出的議會無法統一,那麼希望社會穩定的人,就比較容易接受由一個非法的軍事專政者實施統治。

所以大革命以後的法國,就不斷地在中央集權、革命、軍事專政之間來回惡性迴圈,直到建立第五共和國的戴高樂運動。

理論上擁有絕對權力的人民,一旦真的能夠行使他們理論上的權利,馬上會引起不穩定,發生新的政變,這種狀態近二百年都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轉變。

現在世界上所謂的民主國家中,只有法國是透過僭主奪權的方式建立起來的。

戴高樂奪取政權和拿破崙的方式非常相似,都是依靠軍事政變。

阿爾及爾發生暴動,暴動迅速擴大,並有變成內戰的可能,國會走投無路下,只能找一個服從的軍人,就是戴高樂。

戴高樂復出後,加強了總統的權力,同時削弱了司法裁判的權力,鍛造了獨裁政府,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成立。

然而歷史又重演了,五月風暴後,戴高樂辭職。

戴高樂

好在二戰後的法國實際上成為了西方聯盟的一個附庸國,如果法國仍像拿破崙時代是歐洲頭號強國,誰也管不住的話,那麼戴高樂時期的政治危機必然還會引發拿破崙式軍事政變和軍事專政的結局。

之所以沒走上軍事專政的道路,不是因為法國司法特別有力,而是國際上已經不允許法蘭西出現這種情況了。

儘管法國人都很討厭英美,但也正是因為英美的輸出,使得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沒有走上之前相同的道路。

首先過極端民主導致政權不穩定、然後透過軍事政變恢復到僭主和獨裁製度、然後再透過革命推翻僭主和獨裁製度重新開始走極端民主化道路。

所以二戰之後的法國,已經和歐洲大多數國家一樣了,你已經不能將之看做是一個完全獨立自主的國家,而是比較接近於舊法蘭西王國時期,像諾曼底公國這種半獨立的政治實體。

因為法國一部分秩序不是來自於自己,而是來自外部輸入了。

戴高樂下臺的原因,就是在地方自治問題上沒有獲得議會的透過。

之後的幾屆法國政府也意識到了專制這個問題,試圖透過加強地方權力,緩和絕對君主制和法國大革命為法國造成的憲政死結。

但最後的結果都失敗了,失敗的原因就是法國自身就處於矛盾狀態。

一箇中央集權的政府想要推行地方自治,那麼就會出現影視劇《是,大臣》那種情況。

哈克問漢弗萊:我們應該如何精兵簡政呢?

漢弗萊說,很簡單啊,如果想精兵簡政,就成立一個精兵簡政辦公室,招更多的公務員,不然誰去做精兵簡政工作呢?

於是本來想減裁的公務員又增加了幾百人。

法國中央政府,企圖恢復地方權力,就會出現這個現象,越是搞自治,越是要在中央設立更多的部門。

《是,大臣》片段

在沒搞地方自治之前,只有中央財政部一個部門說了算,實行地方自治以後,中央和地方有了雙重機構,於是政府要做的工作反而更多了。

結果就是,地方的權力不但沒有增加,工作反而增加了幾倍。

因為地方政府並沒有得到實際的權力,地方理論上建立了自治機構,但是他們想要做什麼事情,還是要到巴黎去申請才能做。

而對於法國中央政府,本來自己獨斷一下就完了,現在還要去審批地方的申請,效率反而更低了。

這樣做只削弱了中央集權的效率,卻沒有削弱中央權力本身,法國大革命製造出來的爛攤子一直留到現在。

中央對地方的低效率,還有冗雜公務員系統,一直是法國的一個重大包袱,至今都沒有好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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