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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是纏足的人和正常的人腳的對比這種習俗,對於古代的人女人來說,簡直就是一種噩夢。

是我們中國古代一種陋習,關於何時開始的,有多種說法。

有的說是夏禹,商代,春秋戰國,隋朝,五代,宋朝,不同的人持不同的觀點,不過據學者高洪興專業著作《纏足史》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一般生活在這個時代的女人,從大約4歲左右就要開始纏足,因為4歲以後就開始長身體了,要儘早纏足,一直纏足纏到成年時,差不多身體已經定型了,不再長了,才會將纏足的布拿走。

但這樣的女性多數行走不便,有的甚至無法正常行走。

這種纏足的方法,直到民國的時候,孫中山才正式下令禁止纏足,雖然這個時候禁止,但一時半會肯定也改變不過來。

直到新中國成立後,這種陋習才真正被廢除了,解放了中國的很多女性。

如今的人長期穿高跟鞋,真正的骨頭的變化。也就跟纏足差不多了, 只不過是方向不一樣了。

高跟鞋又是怎麼來的呢?2種說法。

第一種:一位商人為了防止自己的妻子外出風流而設計的

在15世紀的威尼斯,有一位商人娶了一位非常美的妻子,但因自己時常要出門做生意,又不能天天在家陪著妻子,害怕擔心自己的妻子外出跟人鬼混。

怎麼辦呢,又沒有什麼好的辦法解決,於是呢,他在偶然的一個下雨天中,看到路上的很多人走路,鞋子上粘了不少泥,所以就突發奇想設計了一個跟很高的鞋子。

希望給自己的妻子穿了又不好出門,畢竟對於當時的威尼斯來說,船很多,穿上這麼高跟的鞋子肯定不方便,但誰知自己的妻子穿了這樣的鞋子之後,走路步伐優美,自此高跟鞋也被很多女性穿了起來。

第二種說法:另外一種說法是法國國王路易十四

說這種鞋是他設計的,畢竟以路易十四的身高是需要這樣的一雙跟很高的鞋,畢竟他身材矮小,在當時的法國社會中被稱為:“三等殘疾”

(關於高跟鞋是路易十四發明的傳說,應該是不靠譜的,路易十四生於1638年,而在凡·代克1635年完成的布上油畫《查理一世行獵圖》中,查理一世的腳上已經穿著高跟鞋了。)

但如今看來,這纏足對於我們現在的人來說,雖然廢除了,但卻有了高跟鞋,長期的穿,就如同纏足差不多了,只不過是一個往前一個往後。說返祖現象倒不至於,畢竟2者之間還是有不少區別的。

纏足只是換了一種方法而已,以前是被迫,現在依然是被迫

纏足被迫:

纏足對於當時的女性來說,無論從那種角度來說,一定是被迫的。

畢竟纏住是大約在4月左右的時候就開始,這個時候的孩子幾乎不懂一些道理,生活都需要人照顧,基本上大人說什麼就聽大人。

哪怕是到了懂事的時候,覺得這樣纏足不好,不舒服,但對於某些家庭來說,還是會讓自己的孩子纏足,這樣的想法,我是無法理解的。(也不知道是時代變了,還是我們的想法變了)

高跟鞋同樣被迫:

其實對於穿高跟鞋也並不一定完全都是主動的。

但也有些女生確實都天天穿高跟鞋,無論風吹雨打都堅持穿,或許跟自己的個子高矮有一定的關係,也或許是覺得衣服需要用高跟鞋搭配。

但在除了一些必要的場合外,穿高跟鞋的女性其實也不少的。

這樣是主動的嗎?如果不是為了審美或許並不是這樣。

高跟鞋其實也有被迫的時候穿,就如有一些企業,前臺這種的,禮儀這種的就必須要穿高跟鞋,這是要求的,沒法改,還有現在的國際禮儀要求女士高跟鞋。有些對於女性穿高跟鞋還有尺寸的要求。

我覺得這不是有人在逼著穿高跟鞋,而是在一些正式的場合,女士不穿高跟鞋,就會被說成是對其他人的不尊重,根本就沒有拒絕的權利,難道穿了鞋就是對別人的尊重了嗎?我是理解不了。

有些公司如果要求了,正裝高跟鞋,雖然說不是恨天高的那種,但也說明了,審美要求在束縛我們的生活,和古代相同。古代的纏足就是覺得腳小是一種美。

(高跟鞋穿時間久了,腳底會有雞眼,這種都需要挖的,不然會很疼)

最後:

或許這個世界從來就沒有男女平等過,只不過我們在追求相對的平等。

就如之前2020年的時候,拉丁美洲的唯一一個國家阿根廷,僅僅只是通過了女性墮胎合法,就搞得全國慶祝起來。

這難道不是女人的自由嗎?世間沒有絕對的公平,我們在追求相對的公平。

但也有人說穿高跟鞋,你可以選擇不穿,只在結婚的當天穿一天,以後都穿平底鞋,都可以,不然自己穿高跟鞋就屬於自作自受,你覺得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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