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烹煮之刑究竟是怎麼實施的呢?它是一種運用大鍋或鼎燒著沸水或油,再將犯人投入其中烹煮致死的刑罰。最早使用烹煮之刑的時代是商朝,當時商紂王聽聞周伯被尊稱為聖人,他為了驗證,便將作為人質的周伯的兒子放置在鍋裡煮,直到煮的面目全非,只看得出是湯羹的樣子,再拿給周伯吃。待周伯吃完過後,商紂王沾沾自喜的對他人說:"誰說周伯是聖人?他吃了自家兒子的肉都不知道!"這一做法殘忍不已,也是史料中記載的第一起烹煮之刑。
烹煮之刑施行得最多的時期是春秋戰國時期,周夷王曾經聽信了小人的挑撥之言,對齊哀公起了芥蒂之心,並認為他會造反,於是齊哀公就被活活的煮死了,齊國上下得知後極其憤怒,與周朝分道揚鑣。楚國的白公躲到山中自殺,白公的學生微子抓住石乞逼問白公下落,石乞為保白公打死也不肯說出白公的行蹤,微子便在氣憤之下對石乞施以烹煮之刑。齊威王的手下阿大夫身為重臣,不但沒有替百姓做事,還到處淫亂驕奢,甚至向齊威王撒謊,最後被煮死。
"烹煮"也被稱作"鑊烹"和"鼎鑊",想要將整個人都煮進鍋裡,就必須使用足夠大的鍋或大鑊,鼎的樣子大家很熟悉了,但鑊是什麼樣的的?在《淮南子·說山訓》中記載:"有足曰鼎,無足曰鑊。"原來鑊和鼎極為相似,只是沒有了腳而已,使用的時候用繩子綁好吊起來即可。
商鞅變法之後,秦國的刑罰中又增加了肉刑,其實就是鑊煮刑罰。從烹煮到鑊煮,不但沒有減少這類刑罰的使用頻率,還延續至漢朝。比如當年項羽就曾經說要烹煮劉邦的父親劉太公,再比如在東漢末年,董卓與其率領的西涼軍入駐朝廷,將朝政把持在自己手裡,從此享有對他人的生殺大權,可是潁州太守李旻不服,董卓得知後便派遣軍隊討伐李旻,最終將李旻用架起大火的鍋煮死,這就是鑊煮。後來,董卓就曾經被烹煮過,身體的脂肪還被練出油來,供油燈燃燒!
來到隋朝後,終於有人意識到了這類刑罰的殘酷,官方予以廢除,從此烹煮和鑊煮之刑逐漸淡出視野,繼續實行的都是絞刑、砍頭、凌遲等刑罰。其實讓烹煮之刑退出歷史舞臺的原因,還有越來越強烈的民怨,將活人活活油炸、煮死的處罰手段慘無人道,說不定哪天自己就會遭遇這類刑罰,百姓反對的呼聲自然就高。而採用這種酷刑的君王,一般都被認定為暴君,一旦被記載在歷史上,君王也會被後人唾棄,所以就算皇帝經常使用,史官也不敢寫,野史上反倒記載得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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