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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是日本的年號之一。在慶應之後,大正之前。這是日本大化以後的第244個年號。

明治天皇的東京行幸圖

概要

當時是慶應體制的過渡時期,“明治”是憲政上的第一個年號。另外,這是“一世一元之制”下的第一個年號。

明治時代指的是從公曆1868年10月23日(明治元年9月8日)到1912年(明治45年)7月30日的期間,明治天皇踐祚2年後隨著即位而改元,所以最初的2年與明治天皇在位期間不一致。

年號為明治的期間作為時代區分,稱為明治時代。時代區分名在江戶時代(最後的年號:慶應)之前都是以中央政權所在地為基礎的名稱,明治以後根據一世一元的制度,變成了以年號為基礎的名稱。

明治天皇(1852年11月3日<嘉永5年9月22日> - 1912年<明治45年/大正元年> 7月30日),日本第122代天皇(在位:1867年2月13日<慶應3年1月9日> - 1912年<明治45年/大正元年> 7月30日)。諱睦仁,御名祐宮。印章是永。

改元

1868年10月23日(慶應4年9月8日)-皇太子睦仁親王(後來的明治天皇)即位改元。

但是,在改元的詔書中有“吉凶象兆隨隨熙”(吉凶象兆隨隨)、“改慶應四年為明治元年”(慶應四年改為明治元年),這是因為改元要改變年份的稱呼。另外,一世一元的詔書也一併下達,天皇在位期間不進行改元。

1912年(明治45年)7月30日(1873年(明治6年)實行太陽曆)-明治天皇駕崩和皇太子嘉仁親王(後來的大正天皇)踐祚(即位),改元大正。同日施行,大正元年7月30日。

典據

“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

—《易經》

說:“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的這句話,過去選擇年號時,在江戶時代8次,共10次採用(“正長”“長享”“慶安”“承應”““天和”“正德”“元文”“嘉永”“文久”“元治”年號時)作為候選被考慮到,共11次被釆用了。

巖倉具視命令松平慶永,將菅原家送來的優秀勘文抽籤,在宮中賢所由天皇親自抽籤。

意思是“如果知道聖人像北極星一樣把臉朝南停留,天下就會朝著光明的方向發展”。

新曆的實施

從1873年(明治6年)開始,日本的歷法進行了修改,在新曆的基礎上採用了太陽曆。以前的歷法是基於太陰太陽曆的天保歷,以後,在日本說到舊曆就是指天保歷。

具體來說,改歷是將天保歷(舊曆)的明治5年12月2日的第二天改為新曆的明治6年1月1日。這樣,公曆(格里曆)和和歷的日期就一致了。

明治時代

明治天皇即位,新政府將以天皇為中心的新國家體制的目標建立江戶東京和糾正,天皇東京紗,明治2年(1869年),政府職能京都(現在的京都)轉移到東京、東京奠都。

明治天皇的治世被稱為明治時代。薩長土肥四藩(廢藩置縣後現在的鹿兒島縣、山口縣、高知縣、佐賀縣、長崎縣的一部分)在明治政府的建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在新政府中也掌握了強大的權力。再者,幕府末期與薩長一起主導尊王攘夷運動的水戶藩因“天狗黨”和“諸生黨”的藩內抗爭而人才流失,明治新政府時期人才稀缺。

基於尊皇思想,“天皇親政直接統治人民”。但是,1890年(明治23年),大日本帝國憲法(明治憲法)之前,實行明治天皇是青年期、也是憲政下成為君主立憲制國家的成立,當時三編制、制和內閣官制的引進等,天皇以外薩摩藩和長州藩出身的掌握了政治實權(藩閥政治)。明治改元的時候,模仿明朝中國規定了一世一元的制度,作為天皇的名字(嚴格來說是追號)使用年號,廢除了之前的陰陽五行思想上的改元。(以後,到現在的令和為止的改元都是代始改元。)

明治時代是為了避免歐美列強的殖民地化而推進近代化的時代,從世界史的角度來看,是日本的工業革命時代。由於西化和近代化始於幕末,在明治年間實現,所以常被概括為“幕末·明治”。

另外,“幕末·明治”的括號,與不平等條約的締結(1854年<安政元年>)到完全廢除(1911年<明治44年>)的時代基本一致。中央集權式王政復古的過程也被稱為“王政維新”。另外,1870年代(明治初期)是文明開化的簡稱,也被稱為“開化期”。

明治維新

大政奉還

1867年(慶應3年)江戶幕府第15代將軍德川慶喜向朝廷進行大政奉還。由此,朝廷宣佈玉松操和大久保利通等人制定的“王政復古大號令”。

1868年(明治元年)1月,在京都附近,以薩摩、長州兩藩兵為中心的新政府軍與以舊幕臣、會津、桑名藩兵為中心的舊幕府軍之間發生了武力衝突(鳥羽、伏見之戰)。取得勝利的新政府軍將慶喜作為朝敵追剿,撤退到二條城的會津藩、桑名藩、旗本根據辭官納地的命令,與慶喜一起退到大阪城。慶喜提出了彈劾薩摩藩罪狀的“討伐表”,向京都進軍,但是成為朝敵被討伐,用軍艦開陽丸逃出大阪城,逃往江戶城。新政府軍向江戶推進。在大久保一翁和山岡鐵舟的努力下,代表新政府軍的西鄉隆盛和代表舊幕府軍的勝海舟的交涉取得了成功,同年4月11日(陽曆5月3日),江戶在沒有戰火的情況下被新政府軍佔領(江戶開城)。東北諸藩也結成奧羽越列藩同盟,幫助會津藩,但接連敗給新政府軍,7月29日越後長岡城淪陷,同年9月22日經過激烈戰鬥,會津若松城淪陷,會津藩也投降。接著莊內藩投降,1869年6月27日(明治2年5月18日)率領舊幕府海軍佔領箱館的榎本武揚等人在五稜郭之戰中戰敗投降,至此戊辰戰爭結束。

獎典祿接受了“四賢侯”為中心的討幕派大名及“維新”的十傑為代表的下級藩士和三條実美·東久世通禧等七卿下降事件連坐了忽然派的公家為中心成立的新政府使封建統治制度解體,為以天皇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國家體制奠定了基礎。幕府和攝政關白、徵夷大將軍、內覽、議奏、京都守護職、奉行等將被廢除。在九條家設定太正官代,總裁、有棲川宮熾仁親王、議政、參與的三職及神祇、國內、國外、陸海軍、會計、刑法、行政制度的七科,徵士·貢放,下級藩士師的實力者們是公家和雄的大名們並行加入了新政府。在薩摩藩、土佐藩、安藝藩、尾張藩、越前藩五藩軍隊的京都御所警備下,成立當天晚上的小御所會議上經過激烈的爭論,決定命令慶喜歸還內大臣的官職和領地(辭官納地)。至此700年的武家政治諸法度終結。

戊辰戰爭的1868年(慶應4年)3月,由利公正、福岡孝弟起草,以天皇在群臣的帶領下向眾神發誓的形式,確定了“五條誓文”,宣佈了尊重公議輿論、開國和親等新政治理念的基本。

第二天就掛出了“五榜眼的告示”。其內容是宣揚五倫之道(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的道德),繼承了舊幕府的政策,禁止拉幫結派、強訴、基督教等,但在數年內被廢除。

閏4月21日接受五條誓文公佈“政體書”。太政官之下設有由上局和下局組成的兩院制的議定官,上局由議定和參與組成,下局由各藩和藩送來的貢士組成。接著,政府完善了稱為太政官、神祇官的官吏制度。天皇親政下,公家和藩主並排,任命了參與金錫9藩士:小松佩刀(薩摩藩)、大久保利通、木戶孝允(薩摩藩)(長州藩)、矢吹真臣(長州藩)、後藤象二郎(土佐藩)·福岡也(土佐藩)、副島種臣(佐藩)、橫小楠(熊本藩)、由利公平(福井藩)的9名從“朝臣”,成為藩主獲得了獨立的地位。

小松清廉,幕末薩摩藩家老、政治家。前名肝付兼戈。通稱尚五郎之後帶刀。維新十傑之一。吉利(2,600石)領主。

大久保利通(文政13年8月10日(1830年9月26日)-明治11年(1878年)5月14日),日本武士(薩摩藩士)、政治家。

木戶孝允(天保4年6月26日(1833年8月11日)-明治10年(1877年)5月26日),日本幕末至明治時代的政治家,號松菊、竿鈴。作為明治維新的領導者,與大久保利通、西鄉隆盛並稱為維新三傑之一。

廣澤真臣是幕末的長州藩士。明治時代初期政治家。維新十傑之一。賞典祿是與大久保利通、木戶孝允同等的1,800石,是長州藩的旗手。

後藤象二郎(天保9年3月19日(1838年4月13日)-明治30年(1897年)8月4日),日本幕末至明治時代的武士(土佐藩士)、政治家、實業家。榮典為正二位勳一等伯爵。土佐三伯之一(其他還有板垣退助、佐佐木高行)。

福岡孝弟(天保6年2月5日(1835年3月3日)-大正8年(1919年)3月7日),日本幕末至明治時代的土佐藩士、政治家。他是加寫五條誓文、起草政體書的人物。通稱藤次,雅號南斌。榮典為勳一等子爵。

副島種臣(文政11年9月9日(1828年10月17日)-明治38年(1905年)1月31日),江戶時代後期的武士(佐賀藩士·參政權)、教育家。明治時代的政治家、外交官、官吏、書法家、漢詩人、大陸浪人、文人。侍講兼侍講局總裁、參與兼事務局法官制度、參議都兼大學御用卦、內務大臣(第四代)、樞密院副議長(第二代)、外務大臣(第三代)、外務事務總裁、清國特命全權大使、宮中顧問、興亜會會長、東方協會會長、愛國說了算發起人等職務。等級勳等為正二位勳一等伯爵。

橫井小楠,日本武士(熊本藩士)、儒學家。也被稱為橫井時存。

由利公正,文政12年11月11日(1829年12月6日)-明治42年(1909年)4月28日),日本武士(福井藩士)、政治家、財政家、實業家。子爵,祇候。舊姓三岡。通稱石五郎、八郎。字義由,雅號雲軒。

西鄉隆盛(<文政10年12月7日> 1828年1月23日-<明治10年>1877年 9月24日),日本武士(薩摩藩士)、軍人、政治家。

東京奠都·版籍奉還·廢藩置縣

明治天皇的東京行幸

廢藩置縣

為了使人心煥然一新,同年9月8日(1868年10月23日)改年號為“明治”,並採用了天皇一代設立一個年號的“一世一元之制”。為了鎮壓江戶開城後的關東農民起義,4月11日,東征大總督府軍監江藤新平,在閏4月1日向巖倉具視建言:“將江戶改為東京,迎接天皇。”由於前內大臣久我建通等京都守舊派公卿相繼反對,大久保利通提出了“大阪遷都論”,閏3月11日,天皇為了關東親征,以行幸大阪的形式開始了部分遷都的準備。這遭到京都市民和神道人士的抗議,伊勢神宮祠官·山大路親陸奧守彥向天皇朝廷建議停止東行。7月17日江戶改名為東京,設立鎮將府,東京府的政府決定發表,鎮將府參與大久保和鎮將三條実美,管轄駿河以東13個國,形成了京都和東京兩個政府形式。

江戶改稱東京後,8月27日舉行即位儀式的明治天皇從京都遷往東京(9月20日從京都出發,10月13日到達東京),10月13日將江戶城改為皇居,改稱東京城。

天皇是12月8日,離開東京,回到了京都。同年11月,姬路藩主酒井忠邦期待“改變藩名,一併稱為府縣,實現中興大業”,方案由木戶孝允提出。12月22日京都還幸(第二年明治2年3月,再次東幸,事實上遷都東京)。第二年1869年(明治2年)2月,政府機關也遷往東京。這一系列動作在當時被稱為“御一新”。

新政府在財政、軍事、制度基礎尚不牢固,對大久保、柵門等人的策劃強烈憤怒的土佐藩主山內容堂和對超越自己的家臣反感的薩摩藩主島津久光、和長州藩主毛利敬親等,早早地就在領地裡準備了。1869年(明治2年)12月1日,長州藩帶領大樂源太郎奇士兵和游擊隊發動了反亂,1870年(明治3年)7月26日薩摩藩士·橫山正太在集議政門前舉行抗議的切腹,1871年(明治4年)二卿事件爆發。這樣新政府為以基礎的薩長,也擁有統一的西式裝備並接受實戰訓練的軍隊,對於成立不久的新政府來說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存在。更不用說靜岡藩為首的親藩、譜代諸藩的動靜了。結果,小規模的起義叛亂爆發,新政府很快失去了橫井小楠和大村益次郎,負責處刑雲井龍雄的廣澤真臣在1871年(明治4年)被暗殺,開始了單翼飛行。

柵門、大久保等人在1869年(明治2年)6月17日至25日期間,命令諸大名將領地的領民繳回天皇(版籍可以奉還),將各藩主任命為藩知事,廢除公卿和諸侯的稱呼,改稱華族,放棄上、中、下士稱號,而全部稱為士族。

另外,知事的家祿限定為石高的十分之一,藩政與知事家政分離。由此,表面上的知事與士族之間的君臣關係消失,各藩被徹底剝奪了自主性,轉化為明治政府的地方行政單位。在此,建立了廢藩和廢除封建制度的決定階段。

版籍奉還後的7月8日,透過職員令改革管制,以祭政一致為原則,設立神祇官、太政官,前者為上位,太政官設左大臣、右大臣、大納言、參議、顧問等待詔院。

按政體書的規定,進行高官共選和互選,選出了:輔相三條実美(公家)、議政巖倉具視(公家)、鍋島直正(佐藩主)、徳大寺實則(公卿)、參與大久保利通(薩摩藩士)、木戶孝允(長州藩士)、副島種臣(佐藩士)、東久世通禧(公家)、後藤象二郎(土佐藩士)、板垣退助(土佐藩士),共10名。進入9月,作為王政復古的論功行賞,授予“賞典祿”。

1870年(明治3年)9月政府公佈了“藩制”。提出了諸藩共通的職制、財政的規定,重要的賞罰要得到政府的許可,藩士身份的簡單化,藩債、藩札的整理。

11月29日,全國諸藩的注視,回到藩地的島津久光,透過藩政改革努力加強薩摩藩的軍備,集結了來自全國計程車族約1萬2000人的大軍,為了說服對政府造成無言威迫的薩摩藩士西鄉隆盛,以巖倉具視為欽差大臣,作為隨從的大久保利通和木戶孝允要求島津久光和西鄉隆盛上京而前往鹿兒島,獲得了西鄉隆盛的承諾而使新政府的政權得到穩定。

1871年(明治4年)7月,首先從薩長土的3藩招募親兵,鞏固中央的軍事力量,接著一舉實行廢藩置縣。全國的261個藩被廢除,改為3府302縣,日本成為中央集權的統一國家。藩知事和士族的俸祿得到保障,並代為償還藩債。身份制度進行改革,大名、華族和公家的華族制度(日本國憲法施行之前存在的,效仿西方的日本的貴族制度)的創立,武士身份計程車族、農工商業民(農民、商人)等平民,日本人(大和民族)都是“國民”(明治憲法下,也被稱為“臣民”了),和被全體日本國民承認了的公稱四民(士農工商)平等政策的措施。制定戶籍法,允許華族、士族理髮、脫刀以及華族平民通婚,允許隨意開墾田地,制定府縣官制,允許華族從事農工商。另外,與這些不同,與天皇有血緣關係的皇族(皇室成員)的地位也被確定。1871年(明治4年),根據所謂的解放令,一直以來被視為賤民,被貶為賤民的平民也被編入平民。不過,這之後作為部落問題仍留有餘韻。

明治國家的形成

1869年(明治2年),復活律令制度的行政機構,政府機構整頓了宮內、民部省、大藏省、刑部非常省、兵部省、外務省的六省設定了律令體制時代存在的中務省、夜省、治部省三省沒有復活設定。但是,戶籍、土木、租稅、駅逓管轄、通商、礦山民部省和出納、秩祿管轄、造幣、営繕大藏省的民蔵省的官員、財政及貿易問題與外國人接觸的機會很多,另外職務實際需要合理思考的。所以,1870年(明治3年)4月,太舊朝敵藩的贖罪金免除大藏省的反對等,常常省的鬥爭成為了政府內部的矛盾的種子。但是,後來民部省合併為大藏省後,產業、財政的強大權力集中在大藏省,在官僚社會中形成了強大的勢力。

軍事上的改革,是民部省大輔兼軍務官副知事的大村益次郎(長州藩士)徵集全國“農民的父母兵”的全民動員的政府軍隊製造計劃,1873年(明治6年)1月10日,陸軍卿山縣有朋為中心,徵兵令,公佈身份關係沒有滿20歲以上的男子的兵役義務的(但是實質性,徵兵制度的例外,作為戶主被免除徵兵,戶主以外的次三子層和貧農出身階層子女負責兵役,稅金)發生了農民起義。兵役期限為三年。17歲到40歲的男子全都被賦予了兵役籍,即使是不直接入伍的人,有戰爭的時候也會被叫出去。是男子全民皆兵的原則。

從1873年(明治6年)到1945年(昭和20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為止的72年間,這一原則支配著人們的生活。但是,資產家和富裕階層等有財產的人成為例外。

在治安方面,1874年(明治7年)東京設立了警視廳。華族、士族在廢藩置縣後也從政府得到家祿,1876年(明治9年)支付金祿公債,並決定按年支付,停止了一切家祿的支付(秩祿處分)。由此士族的地位顯著下降。

外交方面,1871年(明治4年)11月12日,江戶幕府政權時,西方國家之間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修訂的預備談判和歐美髮達國家的文物的調查目的,巖倉具視全權大使,大久保和門,全權副使的大規模派遣使節團到歐美國家。這個岩倉使節團由伊藤博文、山口尚芳等中堅官員隨行,歷時1年零9個月訪問了12個國家。其目的之一的不平等條約改正雖然沒有成功,但政府接觸到西洋文明的實際情況,成為推動日本近代化的巨大動力。新政府為了日朝建交,向李氏朝鮮派遣了外交使節,但是李氏朝鮮採取了徹底的鎖國政策,大院君政府也沒有收到任何答覆。接著又發生了對釜山日本公館進行生活物資搬運妨礙等朝鮮方面指責日本的事件。由於這些原因,1873年(明治6年)夏至秋之間發生了所謂“徵韓論”的爭論,問題變得越來越大。6月12日首次成為國務會議的議題。於是,政府在8月17日的內閣會議上決定任命西鄉隆盛為朝鮮派遣使節。

徵韓爭議圖

西鄉隆盛、板垣退助等人為了警戒歐美各國進軍朝鮮,逼迫朝鮮開國,提出徵韓論。但是,1873年(明治6年)從歐美考察歸國的巖倉具視、大久保利通等人主張國內改革優先,並對此表示反對(明治六年政變)。西鄉、副島、後藤、板垣、江藤等5參議下野後,江華島事件爆發,1876年(明治9年)簽訂《日朝修好條規(江華條約)》,朝鮮開國。

另外,1871年(明治4年)與清國締結《日清修好條規》,設立琉球藩,1874年(明治7年)出兵臺灣(徵臺之役)。接著在1879年(明治12年)設定了沖繩縣。1875年(明治8年),日本與俄國簽訂了《樺太-千島交換條約》,規定樺太為俄羅斯領土,千島列島為日本領土。另外,小笠原群島、尖閣列島、竹島也被定為日本領土,暫時確定了日本的領土範圍。

國內行政上是不在政府於1872年(明治5年)2月農田永久交易解禁。4月改稱村長、名主為戶長,7月進行全國一般地券發行。回國的大久保在1873年(明治6年)設定內務部,致力於培養殖產,僱傭外國人,富岡制紗廠等許多官方設立了工廠。

財政方面,民部省統合了大藏省的大藏卿、大久保和大藏大輔、井上馨局設立了修改,井上的直屬部下的澀澤榮一卦提拔為委員長。

1871年(明治4年)廢除各藩的藩札等新條例的制定,日元貨幣的單位、錢、率進行了統一。

1872年(明治5年)制定國立銀行條例,在各地設立國立銀行。

蝦夷地改名為北海道,設立開拓使,與屯田兵等一起正式展開開拓事業。

通訊方面,代替江戶時代的飛腳制度,首先在1871年(明治4年)三府(東京、京都、大阪)開始了郵政事業,1869年(明治2年)在東京-橫濱之間開通了電報。

在運輸方面,1872年(明治5年)新橋-橫濱之間開通了官營鐵路。海運事業在政府的保護下,以三菱商會為中心發展起來。

建築等也可以看到磚造的建築物,家家戶戶都亮著煤油燈,路燈上也出現了煤氣燈,馬車和人力車也開始行駛。

軍服採用西服,政府官員依次將服裝西化。另外,瞄準西化的日本市場,渣打銀行、弗里德里希·拜耳、大北電信公司等外資相繼進入。

司法方面是法治主義和司法權的自立,三權分立。江藤新平擔任首任司法卿,留在家中的長州藩的首領、近衛都督山縣有朋、陸軍省御用商人、山城屋和助公款費消事件有牽連的山城屋事件、大藏大輔、井上馨(長州藩士)從民間人濫用職權,捲進尾去沢銅山事件。長州藩出身的京都府參事、槙村正直壓制人民的強烈追求等。由於圍繞法院設立預算的對立,江藤迫使3人暫時辭職,將長州閥一掃而光,政府內部逐漸對江藤產生了不滿,這成為留守政府的五參議(西鄉、江藤、板垣、後藤、副島)免職的開端之一。

1876年(明治9年)7月28日,為了籌集新政府的費用,公佈了《地租改正條例》,規定了農地的價格,不論豐收或歉收,地租規定為地價的3%,並要求土地所有者以現金支付。地主的土地所有權在法律上得到了承認。但是地主和佃戶的關係並沒有改變,佃戶還是一如既往地以實物向地主交納租金。自耕農和佃農的負擔沒有減輕,陷入了困境。地主購買其他農民的土地,把這些土地換成錢,使資產增值。一部分人處理了土地,變成了資本家。不久,把土地的耕種工作全部交給佃戶,只收錢在城市生活的不在家地主增加了。

對徵兵令不滿和修改地租引起百姓反對,農民起義經常發生。1876年(明治9年)發生在三重縣的伊勢暴動(東海大農民起義)。茨城縣等的修改地租反對農民起義等,第二年地租率不得不下調了2.5%。結果,繳納地租的農民負擔比江戶時代大約減少了20%。

文化方面,在1872年(明治5年)11月啟用太陽曆。文明開化的風氣日益高漲。福澤諭吉、西周、森林有禮、中村正直等組成明六家,透過著作和演講推廣近代學問、知識之外,中江兆民等啟蒙思想家也出現了。

隨著印刷技術的進步,日本最初的日刊報紙《橫濱每日新聞》等報紙相繼創刊。為了讓所有國民都能接受教育,日本建立了學校制度,

1872年(明治5年)公佈了“學制”,在全國設立了學校。新政府聘請了寺島宗則、神田孝平、柳川春三位學者負責運營。

在教育機關的整備方面,他命令玉松操、平田鐵胤、矢野玄道等人起草了以大學宿舍為原型的“學舍制”方案。

在宗教方面,為了實現神道的國民教化,頒佈了神佛分離令。對此,對紮根於日本佛教的寺請制度抱有不滿的人也加入其中,導致廢佛毀釋的事態。

1870年(明治3年)宣佈《大經》並制定了節日。1873年(明治6年)將天皇的生日定為天長節(現在的天皇誕生日),將神武天皇即位之日(公元前660年2月11日)定為紀元節(現在的建國紀念日)。

1873年(明治6年)基督教解禁。從後來的大日本帝國憲法所規定的政教分離的制度性要求,轉變為基於國家神道(神社非宗教論)的宗教行政。

明治新政府為了實現近代化而進行的變革過於急躁,忽視了國民生活的實際情況。特別是廢藩置縣政策和徵兵令,打破了士族的武力壟斷,御親兵改名近衛兵,中央集權的地方行政制度,企圖大區小選區制,現有的地方自治,無視中央的命令傳達和執行機構設定的不只有極其動盪。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了地方自治郡區町村制在短期內改變。新政府的重要職位幾乎都由薩長土肥的藩閥人物構成,因此全國計程車族被剝奪了特權,經濟上也陷入了困境。士族對政府的不滿高漲的結果,以民選議院設立建議書為發源,士族叛亂、自由民權運動爆發,最終在1874年(明治7年)爆發了巖倉具視暗殺未遂事件(食錯之變)。

食錯之變之後,大久保利通為了給徵韓派士族一個發洩不滿的渠道,著手征討臺灣。任命西鄉從道為臺灣蕃地事務都督,“出兵臺灣”。1874年(明治7年)5月徵臺軍平定蕃地。大久保利通擔任特命弁理大臣,在清朝的北京進行會談,達成了清政府向日本國支付賠款50萬兩的條件。解決臺灣問題的大久保,即使是在西南戰爭中,也在內務省的主導下,在總裁·大久保利通、副總裁·松方正義的領導下,舉辦了第一屆國內勸業博覽會。士族透過經營鋼廠和紡織廠,進行授產事業和殖產興業,與此同時進行秩祿處分,因此沒有乘士族叛亂之機計程車族,逐漸分解為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

士族叛亂(自由民權運動)

佐賀之亂的主謀江藤新平與島義勇。

西南戰爭鹿兒島附近的衝突。

1873年(明治6年)的徵韓論政變下臺的板垣退助於次年1874年(明治7年)後藤象二郎、江藤新平、副島種臣簹和愛國政黨組成,由利和公正等設立民選議員建議書,明治7年(1874年)1月向政府左院提交,在高知創立立志社。該建議書在各地的報紙上刊登後,以對政府不滿計程車族為中心展開了運動。

另一方面,是否應該設立民選議員的討論也在報紙雜誌上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次年1875年(明治8年)是愛國社組成。在大阪會議上,板垣重返參議,提出立憲政體建立詔書。同時,先後設立元老院大審院整頓審判制度,地方官員會議舉行地方議會的開設等問題進行了討論。另外,政府還制定了報紙條例和誹謗律,管制激進的反政府言論活動。後來因為立志社想借西南戰爭舉兵而發生了立志社獄,幹部被逮捕。

江藤新平(天保5年2月9日(1834年3月18日)-明治7年(1874年)4月13日),幕末至明治時期的日本武士(佐賀藩士)、政治家。諱胤雄、胤風,號南白。“維新十傑”、“佐賀七賢人”之一。

在民選議院設立建議書中有名字的江藤新平於1874年(明治7年)在家鄉佐賀與島義勇一起成為不平士族的首領,發動叛亂(佐賀之亂)。雖然政府對此進行了鎮壓,但隨著廢刀令和家祿制度的廢除,士族的不滿更加高漲。1876年(明治9年)在熊本發生了神風連之亂、福岡發生了秋月之亂、山口發生了萩之亂等一系列士族叛亂,

第二年1877年(明治10年)以西鄉隆盛為首領的鹿兒島士族等約4萬人向政府起兵(西南戰爭)。西南戰爭對政府來說也是巨大的考驗,動員新的軍隊在九州各地展開了約8個月的激烈戰鬥。戰爭中木戶病死,西鄉自殺,第二年1878年(明治11年)大久保在東京被不平士族的島田一郎等6人暗殺(紀尾井坂之變)。這樣明治政府的“維新三傑”體制宣告結束,薩長元老的官僚藩閥政權確立。

自由民權運動的共同目的是開設國會。漸漸地,農民之間的支援層也擴大了。

1880年(明治13年)全國的民權派團體聚集在大阪召開愛國社大會,結成國會期成同盟,8萬7千多人簽名。私擬憲法開始起草,已經發表了40多篇。民權派發表了很多類似英國式兩院制的議會政治(交詢社、嚶鳴社)、人民主權和一院制(立志社、植木枝盛)、君權主義(五日市憲法)等。

1881年(明治14年)開拓使官物清退事件引發明治十四年政變。井上毅、伊藤博文、巖倉具視等韓流德國憲法的支持者,主張將立即開設國會的激進派從政府驅逐派,同時發出“開設國會的詔書“,承諾1890年(明治23年)國民議會開設。結果,被明治政府驅逐的板垣退助成立了自由黨,福地源一郎成立了立憲帝政黨,大隈重信成立了立憲改進黨,試圖為即將到來的國會開設做準備。

1882年(明治15年)反對道路建設事業的農民和自由黨員等被檢舉(福島事件),接著加波山事件、秩父事件等東日本各地發生了自由黨員們的暴發事件。就這樣,自由民權運動逐漸衰退,1887年(明治20年),日本政府試圖發動“大團結”運動,但政府頒佈了《保安條例》,將許多民權運動家驅逐出東京。

財政方面,西南戰爭後的通貨膨脹的整頓,以松方正義大藏卿為中心,1882年(明治15年),日本銀行創立。並於1885年(明治18年)開始,可以和正貨銀幣交換的紙幣發行(大多制)。此外,由於將官營工廠轉讓給民間,產生了政商,後來形成了財閥。

1882年(明治15年),在政府內掌握實權的伊藤為了調查憲法而訪問歐洲。回國後,1884年(明治17年)制定了華族令,對國家有功之人也授予爵位,成為華族,為建立貴族院而制定了華族制度。

1885年(明治18年)廢除太政官制,引入內閣制,伊藤博文就任第一任內閣總理大臣,1888年(明治21年)還就任新設的樞密院議長。1888年(明治21年)公佈了市制、町村制、府縣制、郡制,實施了地方自治制。1889年(明治22年)頒佈了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二年1890年(明治23年)頒佈了教育敕語。

伊藤之後的初期內閣都是以薩摩藩(黑田清隆、松方正義)和長州藩(伊藤博文、山縣有朋)為中心組閣,1890年(明治23年)11月25日帝國議會開幕。之後透過激烈的選舉干涉試圖壓制民黨,1892年(明治25年)成立的第二次伊藤內閣時期,政府和自由黨逐漸達成妥協,開始合作運用政治。

伊藤博文(1841年10月16日(天保12年9月2日)- 1909年(明治42年)10月26日)。

明治時代先後4次擔任內閣制度出臺後的內閣總理大臣(第一代:1885年-1888年,第五代:1892年-1896年,第7代:1898年,第10代:1900年-1901年)。在第一次內閣時,他是起草明治憲法的核心人物,在第二次內閣時,他參與起草了《日清和約》。在第4次內閣組閣時創黨立憲政友會,成為首任總裁(在職1900年-1903年),為政黨政治開闢了道路。此外,他還曾任第一任樞密院議長(1888年-1889年)、第一任貴貴院議長(1890年-1891年)、第一任韓國統監(1905年-1909年)、元老等。

黑田清隆(1840年11月9日<天保11年10月16日> - 1900年<明治33年> 8月23日),日本武士(薩摩藩士)、陸軍軍人、政治家。軍銜為陸軍中將。榮典為從一等大勳位伯爵。通稱仲太郎、了介。

山縣有朋(1838年6月14日(天保9年閏4月22日)- 1922年(大正11年)2月1日),日本武士(長州藩士)、陸軍軍人、政治家。軍銜為元帥陸軍上將。等級勳等功級爵位是從一等大勳位功一級公爵。歷任內務大臣(第一代)、內閣總理大臣(第3、9代)、司法大臣(第7代)、樞密院議長(第5、9、11代)、陸軍第一軍司令官、貴族院議員、陸軍參謀總長(第5代)等。

松方正義(1835年3月23日<天保6年2月25日> - 1924年<大正13年> 7月2日),日本武士(薩摩藩士)、政治家。等級勳等爵位是贈從一等大勳位公爵。

條約修正問題

19世紀時期,亞洲的許多國家是西方國家的殖民地,成宋史幕府末期以來的不平等條約修改關稅自主權的確立(恢復)稅權和領事裁判制度撤銷權恢回覆(法)和工業。對日本來說歐美國家唔平等地位,這是比什麼都重要。

1871年(明治4年),日本和清朝簽訂了《日清修好規條》。1873年(明治6年)外務卿副島種臣謁見清朝皇帝,交換了《日清修好條規》批准書。

1878年(明治11年)在外務卿寺島宗則的領導下,日本與美國達成了恢復稅權的協議,但由英國等國反對,新條約未能生效。繼位的外務卿井上馨採歐化政策,試圖將風俗和生活方式西化,使談判更有利。

1883年(明治16年)在日比谷建立的“鹿鳴館”中,政府高官和外國公使等經常大規模地進行著西洋風格的舞會。井上的修正案是以日本國內對外國人開放(內地商家)換取稅權的部分恢復,並廢除領事裁判制度,這種傷害國權的作法受到了政府內外發生的強烈反對,在1887年(明治20年)談判中斷,井上辭職。

1889年(明治22年),大隈重信外長與美國、德國、俄國間的新條約的簽字,因為只限大審院(現在最高法院)任用外國法官獲准,以《新聞日本》為基礎的東邦協會成員為首,領導國民協會的保守派品川彌二郎、鳥尾小彌太、民權派星亨為中心,再次在國內掀起了反對運動。

大隈被玄洋社的活動家扔炸彈付傷,使談判中斷,新條約無法生效。此後,青木周蔵外交涉談判,在1891年(明治24年),俄帝國皇太子(尼古拉二世皇帝時期)在防問滋賀時,在大津警衛被襲擊受傷(大津事件),修改條約遇不到困難。

此後,英國對俄國在東亞的勢力擴張加深了警戒心,答應修改朝日本的條約。1894年(明治27年),外務大臣陸奧宗光朝駐英公使青木周藏成功與英國簽訂了以撤銷領事審判權和恢復部分關稅自主權為內容的《日英通商航海條約》。關稅自主權完全恢復。

大日本帝國憲法

大日本帝國憲法頒佈儀式

憲法的制定

伊藤博文與井上毅、伊東巳代治、金子堅太郎、赫爾曼·羅斯雷爾等人開始準備制定憲法,1888年(明治21年)設立了樞密院。1889年(明治22年)黑田清隆內閣時期,模仿君主權力強大的普魯士憲法,制定了由明治天皇授予臣下的大日本帝國憲法。

大日本帝國憲法內容

該憲法在第3條中將天皇規定為神聖不可侵犯,在第4條中將天皇規定為總攬統治權的元首。也就是說,形式上天皇是權力的總統帥。

關於三權如下。第一是立法權,第5條規定,天皇在帝國議會的贊助下行使立法權。天皇的立法權大致以法律的裁決為中心,而且這個裁決需要國務大臣的副署。也就是說,透過大臣的副署後,由天皇批准,法案得以透過。另外,帝國議會由由選舉產生的國會議員組成的眾議院(下院)和由華族、皇族等組成的貴族院(上院)兩院組成。第二是行政權,與後來的《日本國憲法》不同,它不是基於議院內閣制的連帶責任,而是根據第55條規定,各國務大臣輔佐天皇,個別承擔責任。第三是司法權,第57條規定,法院以天皇的名義依法行使司法權。

該憲法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兩點。第一是第11條規定的“天皇統帥陸海軍(大日本帝國陸軍、大日本帝國海軍)”。擁有陸軍省、海軍省的內閣和帝國議會不能直接干預軍部(陸軍:參謀本部,海軍:軍令部)。第二是第21條規定的“在法律範圍內自由”的臣民(國民)的權利。

另外,黑田清隆首相表示“政府的政治姿態是不被政黨的動向所左右,採取超然公正的政策”,與議會對立。

1889年(明治22年)的《大日本帝國憲法公佈伴隨著“眾議院議員選舉”法被公佈,直接國稅納稅15日元以上的25歲以上的男子有選舉權,1890年(明治23年)第一次帝國議會開會。

憲法釋出

憲法的頒佈確立了以天皇為中心的國家體制,同時也承認了國民的權利和自由,開闢了參與國政的道路。雖然有不足之處,但它在其他亞洲國家中率先走上了擁有憲法和議會的近代國家之路。

日本帝國憲法中還制定了民法、商法等各種法典。民法是在法國的古斯塔夫·埃米爾·博阿索納德的建議下,折衷了法國民法典和日本的習慣法。特別是關於“家族制度的規定違背了基於日本優良傳統的家長制”,遭到譴責,一度被推遲實施。

日中甲午戰爭

日本以1882年(明治15年)壬午事變和1884年(明治17年)甲申政變為契機,圍繞朝鮮問題與清朝對立,並以甲午農民戰爭為契機,1894年(明治27年)爆發了甲午戰爭。從當時的國力來看,清朝在財力、軍艦、裝備、兵力等方面都處於優勢,但日本在士氣和訓練方面取得了勝利,透過《下關條約》,清朝承認了以下內容。

• 承認朝鮮獨立

• 割讓遼東半島、臺灣、澎湖群島為領土

• 獲得賠償金(2億兩白銀,摺合日元3億1千萬日元)

• 重慶、長沙、蘇州、杭州四港開港

《馬關條約》的結果,清朝對朝鮮的宗主權被否定,作為東亞國際秩序的冊封體制也就此終結(李氏朝鮮在1897年(明治30年)作為大韓帝國獨立)。但是,由於俄國、法國、德國三國的干涉,遼東半島被收回(作為代價獲得3000萬兩),結果使國民感到屈辱,激發了報復心(臥薪嚐膽)。

結果,透過這場戰爭,日本也加入了列強的行列,得到了歐美列強的承認。另一方面,被稱為“沉睡的獅子”的清朝戰敗後,各列強加速了對中國大陸的殖民地化。另外,甲午戰爭的賠款成為1897年(明治30年)實行金本位制的源泉,成為建造官營八幡制鐵所(1901年(明治34年)開設)的資金,戰果在經濟上也產生了影響。另一方面,日本也可以公然要求廢除與外國之間的不平等條約。

日俄戰爭

甲午戰爭結束後,俄羅斯帝國向清朝施壓,租借了遼東半島的旅順和大連。另外,建設西伯利亞鐵路及其支線東清鐵路,推進南下政策。特別是義和團之亂(義和團事件)以後,俄國在滿洲駐軍,確保了自己的利益。日本為了牽制俄國的行動,1902年(明治35年)與英國締結了英日同盟。當時,世界第一大帝國中貫徹著“光榮孤立”的英國首次簽訂了同盟的國家,日本和亞洲的新興對方受到了世界的關注,但在歐洲,遠東中發跡的日本走狗布的栗子(中國)試圖撿到的東西也看到了諷刺。之後,針對滿洲、朝鮮半島利害對立的俄羅斯帝國,爆發了日俄戰爭。

陸軍在遼東半島登陸後,在旅順圍城戰、奉天會戰中,以壓倒性的兵力成功擊退了俄羅斯陸軍。另一方面,海軍最終在日本海海戰中消滅了俄國的波羅的海艦隊。

俄國雖然還維持著陸軍,但海軍力量已經喪失大半,國內革命運動也在發展,因此傾向於講和。日本也沒有實現能夠承受持久戰的經濟發展,外務大臣小村壽太郎委託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調停,促成了和談。結束日俄戰爭的《朴茨茅斯條約》的內容如下。

• 俄羅斯承認日本在韓國的政治、軍事、經濟優先權。

• 將清領內的旅順、大連租借權及長春以南的鐵路及其附屬權利轉讓給日本。

• 轉讓北緯50度以南的樺太(即南樺太)及其附屬諸島。

• 日本承認鄂霍次克海、白令海的漁業權。

但是因為沒有得到任何賠償金,國民的憤怒爆發,發生了日比谷燒打事件。

與後來的大東亞戰爭時期相比,反戰的主張也比較被允許,《萬朝報》的堺利彥、片山潛等人的反戰運動,以及內村鑑三站在基督教立場上提出的非戰論。

日俄戰爭中日本的勝利是有色人種小國對白色人種大國的勝利,在世界史上意義重大。在第一次衣索比亞戰爭中,衣索比亞帝國曾戰勝義大利王國,這是在英國和法國的全面軍事支援下取得的。因此,日俄戰爭中日本的勝利可以說是有色人種國家獨自的軍隊對白色人種國家的近代第一次勝利。

條約修改的實現與走向帝國主義國家的道路

1905年(明治38年),伊藤博文被任命為韓國統監府首任統監,但在1908年(明治41年)辭職。另外,對於1906年(明治39年)透過《樸次茅斯條約》獲得的遼東半島南部(關東州)及長春以南的東清鐵路,分別設立了關東都督府、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滿鐵)。1909年(明治42年)7月,第2次桂內閣在內閣會議上決定合併韓國。10月26日,伊藤為了與俄國進行會談而渡滿,抵達哈爾濱時被大韓帝國獨立運動家安重根槍殺。1910年(明治43年)簽訂《日韓合併條約》,合併大韓帝國,成為與列強齊名的帝國主義國家。對大國俄國的勝利記錄在各國也引起了反響。

1911年(明治44年),日本與美國簽訂了新的《日美通商航海條約》,與英國、德國、法國以及義大利也簽訂了相同內容的條約。外務大臣小延壽太郎關稅自主權的全面成功恢復,因此,過去江戶幕府政權時,西方列強和對等的國家之間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條約改善修改條約的主要部分,完成日本克服了長期的課題,名副其實的西方國家和對等連線國際關係。嘉永年間以來的黑船衝擊,以及之後目標的與西歐列強並立的近代國家的建立,初步達成了。

之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講和中完成的凡爾賽體系的世界裡,日本作為常任理事國參加了1920年(大正9年)成立的國際聯盟,明治維新後約50年的時間裡迅速成為列強國家之一。

明治年間條約修改交涉年表

在沒有被殖民地化的情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實現近代化改革的日本,在1894年(明治27年)與英國達成了條約改正,以此為開端,推進了幕末以來的不平等條約的解除。完全實現這一目標是在韓美合併以後。

岩倉使節團右起為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巖倉具視、山口尚芳、木戶孝允。

• 日奧修好通商航海條約(1869年(明治2年)):完成了歐美各國對日本的不平等條約體制。

• 派遣岩倉使節團(1871年〔明治4年〕):條約改正交涉失敗。

• 外務卿寺島宗則的交涉(1876年(明治9年)- 1878年(明治11年)):美國贊成恢復稅權,但因英德反對而受挫。

• 外長井上馨的談判(1882年-1888年<明治15年-明治21年>):鳴鹿館的建設其實招聘等政策,外國法院法官→博阿索納德和山谷,干城國粹主義者的反對,也有對諾曼頓號事件預報不準就招致,井上辭職。

• 外相大隈重信的交涉(1888年(明治21年)- 1889年(明治22年)):大審院只採用外國人法官的事被倫敦時報洩露→玄洋社的來島恆喜遭遇恐怖襲擊,辭職。

• 外相青木周藏的交涉(1889年(明治22年)-1891年(明治24年)):英國贊成恢復法權,但因大津事件受挫。

• 《日英通商航海條約》(1894年(明治27年)):外相陸奧宗光,准許英國撤銷治外法權(撤銷領事裁判權)。

• 《日美通商航海條約》(1911年(明治44年)):外相小村壽太郎要求美國承認日本的關稅自主權。

明治時代產業的變化

明治時代的特徵是大量進口西洋產品而引發的產業革命。

但是明治維新時,由於神佛分離令,掀起了廢佛毀釋運動。到了1870年代(明治3年-12年)中期,西洋文明的進口正式開始。1872年(明治5年)“殖產興業”的鐵路開業和富岡制絲場的設立就是象徵這一點的事件。

經過鬆方通貨緊縮導致的經濟蕭條、國內勸業博覽會的實施,隨著甲午戰爭的勝利,以輕工業為中心的工業革命正式開始。1901年(明治34年),日本第一家西洋式鋼廠,官營八幡鋼廠開業,宣告了重工業的崛起。

明治時代年表

1868年

明治維新,神佛分離令,7月江戶改稱東京,設立鎮將府,江戶府改為東京府。東京行幸(9月20日發車-10月12日到達東京)、京都還幸(11月)。這一年,現在的長野、栃木等諸縣農民騷動。

1869年(明治二年)

奠都東京。戊辰戰爭結束,五稜郭之戰。版籍奉還(3月)。引入太政官制。蝦夷地,改稱北海道,開拓使設定(8月)

1870年(明治三年)

太陽旗成為國旗(商船規則)。設立樺太開拓使。庚午事變姓氏許可令(庶民姓氏差許)。橫濱每日新聞發行。

1871年(明治四年)

制定新幣條例。廢藩置縣,改廢全國府縣(成為3府72縣)。規定戶籍法(1872年2月1日起實施:壬申戶籍)、日清修好條規、新幣條例。這一年,現在的岡山、島根等諸縣因反對舊藩主移居東京而鬧得沸沸揚揚。派遣岩倉使節團。宮古島島民遇險事件。

1872年(明治五年)

學制琉球藩設定,琉球國王實際廢位。首次實施全國戶籍調查(總人口3311萬825人)。採用太陽曆(十一月九日的改歷詔書)。2月15日,解除田畑永代買賣禁止令,明治5年12月2日的第二天改為明治6年1月1日)。

1873年(明治六年)

神武天皇的即位日改為2月11日,並制定了紀元節。徵兵令、地租改正、徵韓論問題(明治六年政變:西鄉隆盛、板垣退助等下野)

1874年(明治七年)

設立民選議院建議書。佐賀之亂。出兵臺灣。秋田、高知等諸縣發生了反對地租改正等農民騷亂21起。

1875年(明治八年)

2月13日,平民稱姓佈告。4月14日,下詔廢除左院、右院,設立元老院、大審院、地方官會議,暫時建立立憲政體。樺太-千島交換條約。6月20日,召開第一次地方官會議。6月28日,制定誹謗律、報紙條例。9月30日,江華島事件發生。這一年,福岡、島根等地發生農民騷亂約15起。大阪會議、秩祿處分、國立銀行條例

1876年(明治九年)

日朝修好條規(江華條約)、禁止帶刀(廢刀令)、調整築摩縣以下的14個縣(3府35個縣)、發生神風連之亂、秋月之亂、胡枝子之亂、思橋事件。茨城縣農民起義·伊勢暴動(三重縣農民起義),愛知縣·岐阜縣·堺縣下也波及。這一年,鳥取、長野等諸府縣主要圍繞地租、地價修改而發生農民騷亂約26起。小笠原群島歸日本所有。

1877年(明治十年)

2月15日,西南戰爭開始(9月24日,西鄉隆盛自殺)。2月28日熊本縣3000人暴動。8月,長崎·橫濱發生霍亂(-10月全國流行)。這一年,熊本等諸縣發生農民騷亂約47起。

1878年(明治十一年)

地方三新法,紀尾井坂之變,1876年1月1日公佈調查的戶籍表(戶數7,293,110人,人口34,338,400)。竹橋事件

1879年(明治十二年)

8月31日,明宮嘉仁親王(大正天皇)誕生。琉球處分,設定沖繩縣,琉球王國滅亡。

1880年(明治十三年)

國會期成同盟成立。為君之代譜曲

1881年(明治十四年)

開拓使官有物撤降事件,明治十四年的政變。頒佈開設國會的詔令。→大隈重信下臺後,大藏卿松方正義導致的松方通貨緊縮)。夏威夷王國的卡拉考亞國王來日。

1882年(明治十五年)

福島事件壬午事變

1883年(明治十六年)

陸軍大學開設。鹿鳴館開館。

1884年(明治十七年)

群馬事件、加波山事件、秩父事件、甲申政變、大團結團結運動。

1885年(明治十八年)

大阪事件、銀本位制、天津條約(日清)、內閣制度出臺。

1886年(明治十九年)

諾曼頓號事件

1887年(明治二十年)

保安條例

1888年(明治二十一年)

開設海軍大學。《日墨修好通商條約》簽訂。香川縣從愛媛縣獨立。

1889年(明治二十二年)

大日本帝國憲法頒佈。公佈眾議院議員選舉法、貴族院令等。實行市制、町村制。

1890年(明治二十三年)

第1屆眾議院議員總選舉(翌年1891年3月7日閉幕)、第1屆帝國議會召集、《教育相關敕語》頒佈、府縣制·郡制被執行。年末開始了“明治23年恐慌”。

1891年(明治二十四年)

大津事件、足尾銅礦毒事件、濃尾地震

1892年(明治二十五年)

第2屆日本眾議院議員總選舉。

1893年(明治二十六年)

1894年(明治二十七年)

第三屆眾議院議員總選舉,第四屆眾議院議員總選舉,甲午農民戰爭(東學黨亂)→日英通商航海條約→甲午戰爭(- 1895年(明治28年))。

1895年(明治二十八年)

日本透過《馬關條約》獲得臺灣、澎湖群島、遼東半島,透過三國干涉掠奪遼東半島領土。八幡鋼鐵廠。

1896年(明治二十九年)

明治三陸地震

1897年(明治三十年)

制定貨幣法

1898年(明治三十一年)

第5屆眾議院議員總選舉、大津事件、第6屆眾議院議員總選舉。

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

1900年(明治三十三年)

義和團之亂治安警察法

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

4月29日,迪宮裕仁親王(昭和天皇)誕生。足尾銅山礦毒事件,官營八幡制鐵所開始作業。

1902年(明治三十五年)

英日同盟締結。第7屆日本眾議院議員總選舉。

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

第8屆眾議院議員總選舉。

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

日俄戰爭(- 1905年〔明治38年〕),第9屆眾議院議員總選舉。

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

日本海海戰朴茨茅斯條約日比谷火燒事件。第二次日韓協約

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

鐵道國有法公佈。南滿洲鐵道成立。

1907年(明治四十年)

海牙密使事件

1908年(明治四十一年)

紅旗事件第10屆日本眾議院議員總選舉。

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

伊藤博文暗殺

1910年(明治四十三年)

韓國合併。大逆事件(幸德事件等)。

1911年(明治四十四年)

隨著關稅自主權的恢復,幕末以來的不平等條約被完全廢除。

1912年(明治四十年/大正元年)

第11屆眾議院議員總選舉。第一次護憲運動。7月30日,明治天皇駕崩,皇太子嘉仁親王為天皇踐祚,改元大正。

現代的明治

• 根據總務省統計局的推算,2009年(平成21年)10月1日的時候,日本明治時期出生的人口為16萬6千人,佔總人口的0.1%。

• 2011年(平成23年)10月1日,日本明治時期出生的人口為7萬1千人,佔總人口的0.1%。之後的統計與大正出生的人口合算後發表(2011年大正出生的人口為417萬人,佔總人口的3.3%)。

• 2017年(平成29年)10月1日,日本明治、大正出生的人口為170萬7千人,佔總人口的1.3%。

• 2019年(令和元年)10月1日,日本明治、大正出生的人口為114.1萬人,佔總人口的0.9%。

• 2019年(令和元年)5月1日,明治時期出生的人相當於107歲以上。1903年(明治36年)出生的田中佳子(當時116歲)等人還活著。

• 從21世紀初開始,在出生年月日填寫欄中選擇年號時,明治被省略(即,從大正、昭和、平成3個選項中選擇)。變成那樣。但是,在行政機關的申請·申報檔案和JR各公司的月票購買申請書等,2010年(平成22年)的時候進入明治的情況很多。

冠以明治名字的

以“明治”作為明治集團·明治大學的簡稱使用的情況比較多。

企業

• 明治安田生命(舊明治生命)

• 明治控股(明治集團)

• 明治(舊明治乳業、舊明治制果)及明治集團旗下各公司

• 大日本明治製糖

• 明治機械

• 明治屋

• 明治書院

• 明治礦業

• 明治海運

學校

• 明治大學

• 明治學院大學

• 明治國際醫療大學

• 明治藥科大學

其他

• 明治村博物館

• 明治館

• 明治用水

• 明治治水

• 明治憲法

• 明治大道

• 明治會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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