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仁宗登基後,頒行了許多諸如救濟災民,免除賦稅的休養生息政策,並且經常下令讓地方官寬以待民,體恤人民疾苦,以緩和階級矛盾,減輕因連年戰亂和遷都帶給人民的沉重負擔。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九月,黃河決口,河南開封被淹,災情嚴重,人民流離失所。仁宗下令免除開封當年的賦稅,並派遣右都御史王彰前去安慰災民。當月工部向皇上上奏,建議徵收布漆,以整修軍備。仁宗下令:自此以後,官家所用物料一律到產地以鈔買之,禁止向百姓徵收,違背的按律治罪。治水左通政樂福上奏:“江南蘇、松、常、杭、嘉、湖六府發生水災”,請求延緩賦稅的徵收。仁宗獲悉後准許以鈔幣代替糧賦徵收。直隸廣宗縣發生水災,仁宗得知後命令當地官員開倉放糧,救濟災民。
十月,山東登州、萊州諸郡發生水災,仁宗下令免去賦稅。因蘇州、徐州發生水災,仁宗下令免去當年秋天的賦稅。浙江樂清發生饑荒,仁宗下令開倉放糧救濟災民。而且仁宗下令給各地的官員說:“凡是國家政策中有不利於人民的一定要上奏,如果當地受災不立即上奏請求賑濟者,必給以論處。”
為了發展農業生產,仁宗曾多次下令不準干擾農務,並於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九月下令把太僕寺的馬分給各衛所以及沿邊戍守邊疆計程車兵牧養,以用於農耕。仁宗的這種做法是考慮到農業的恢復和發展,怕因牛馬不足耽誤了農耕。仁宗曾告諭戶部尚書夏原吉說:“自古以來寓兵於農;農民若無轉輸之勞,則兵食足矣,先帝創立的屯田法不錯,但是農耕經常受所司徵派徭役的干擾,從今以後,對全國各地衛所屯田軍士,差役不得擅自攤派,有礙農務,違背命令者要嚴懲不貸。”
洪熙元年(1425年)二月,在舞陽、清河、睢寧一帶發生饑荒,民眾四處逃荒,民不聊生,仁宗下令將本縣倉儲中的糧食發放給災民,以救濟他們。三月,樂亭、連城、萊蕪、蓬萊等地發生災荒,同樣,仁宗也命令將本縣倉儲的糧食分發當地農民。四月,南方的官員說,山東、淮安、徐州等地,農民糧食匱乏,而當地的主要官員對此不予理睬,仍然加緊徵收賦稅。於是,仁宗向蹇義查問情況。蹇義答道:“確實如此。”仁宗命令楊士奇草擬詔書蠲免山東、淮安、徐州當年夏稅的一半,所有的官買物料一律停止。楊士奇說:“必須令戶部、工部知曉。”仁宗說:“救民如救火,不可稍有遲緩。主管官員一定會因考慮國力不足,而猶豫不決,以後再通知他們好了。”於是令士奇在西角門草詔,皇上閱覽完畢立即頒行。仁宗對士奇說:“體恤平民百姓寧可過厚,作為天下之主,怎麼可以與百姓斤斤計較呢!”大名府、河南、山東等地發生饑荒,仁宗聞訊便下令要發倉儲賑濟災民。仁宗僅僅在位十個月,但他時刻想著“以民為本,以農為本”,貫徹實行與民生息的政策,這對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農業不斷向前發展有積極作用,同時也穩定了社會政局。
仁宗告諭戶部大臣說:“農業是農民衣食之源,耕耘收穫,不能誤了時節。從現在開始,無論什麼時候,不要把差役放在務農之前,而要等到勞動力有閒餘時再徵派。前人曾有過放棄農耕而濫發徭役,致使農耕遭到妨礙,引起天下暴亂之教訓,我們必須警惕。”京城附近大興、宛平二縣的縣官被仁宗召見進京,旨諭他們將百姓安撫好,讓農民首先感受到政策上的恩惠,並說,最近幾日,徭役之事仍困撓著在京的百姓,這些難道不是因為你們做州縣地方父母官的失職造成的嗎?並下令三天為限,讓縣官將民間何事便利、何事不便全部具體報來,由皇上親自處理。如果地方官吏對朝廷的旨意置之不理,將論罪懲處,毫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