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閥割據
袁世凱死後,中國雖然依舊處於北洋政府的統治之下,但內部早已分崩離析。帝國主義列強失去了統治中國的共同工具,遂採取“劃分勢力範圍的分裂剝削”、分而治之的政策,試圖透過支援和控制不同的派系集團,培植代理人,擴張各自在華的侵略勢力。
軍閥割據
在英、美、日等列強的激烈爭奪和積極扶植下,加上受到國內分散的、自給自足的地域化農業經濟的影響,中國出現了以北洋軍閥、西南軍閥為主體的多個地方集團,具體包括皖、直、奉、滇、桂、晉、川、黔等諸多派系,由此形成了軍閥割據紛爭的混亂局面。
作為勢力最為強大的軍閥集團,北洋軍閥具體分為皖系、直系、奉系三派。早在袁世凱統治時期,北洋軍閥內部即已結成皖、直兩個派系的潛在勢力。袁世凱死後,兩派的分裂逐步表面化。其中皖系以歷任北洋政府陸軍總長和國務總理的段祺瑞(安徽合肥人)為首,受日本政府的支援,以北洋派正統自居,控制著中央軍政大權,佔據安徽、直隸、山東、河南、浙江、福建、陝西、察哈爾、外蒙古等地區,軍事實力最為雄厚。直系以歷任總統府軍事處處長、直隸都督等職的馮國璋(直隸河間人)為首,依靠英、美兩國佔據江蘇、湖北、江西等長江流域的富庶地區,勢力僅次於皖系。與皖系和直系相比,奉系形成較晚,其首領張作霖(奉天海城人)早年做過土匪,後投靠袁世凱,擔任督理奉天軍務兼巡按使,率部盤踞奉天一帶。護國戰爭時期,張作霖在日本政府的扶植下,將勢力逐步滲透至吉林、黑龍江兩省,進而控制了整個東北地區,成為皖系和直系以外一支舉足輕重的軍事力量。
與北洋軍閥相比、西南軍閥勢力較弱,受英、美兩國支援,控制南部地區的雲南、貴州、四川、廣西、湖南、廣東六省,主要分為滇、桂、黔、川等派系,其中以滇系和桂系實力最強。滇系以雲南督軍唐繼堯(雲南會澤人)為首,最初活動於雲南省,後在護國戰爭中乘機向貴州和四川擴張,佔據了雲南、貴州兩省及四川省的部分地區。桂系以廣西督軍陸榮廷(廣西武鳴人)為首,原本以廣西為根據地,後在護國戰爭時期向廣東、湖南滲透,將廣東軍閥龍濟光碟機逐至海南島,逐步控制廣西、廣東、湖南三省。
皖系部隊
除此之外,國內還存在著晉系、辮子軍等規模較小的軍閥集團。其中晉系以山西督軍閻錫山(山西五臺人)為首,勢力盤踞山西全省,總攬當地的軍政大權。辮子軍以安徽督軍兼長江巡閱使張勳為首,佔領江蘇北部、山東南部之間的徐州和兗州,兵力達二萬餘人。
在社會構成上,各派軍閥出身於不同的社會階層。其中一類在國內外軍校接受過新式的軍事教育和訓練,如段祺瑞、馮國璋、唐繼堯、閻錫山等;一類出身行伍,由清代職業軍官轉化而成,如張勳、馮玉祥等;一類從綠林土匪上升為地方實力派,如陸榮廷、張作霖等。具體而言,北洋軍閥主要來自袁世凱小站練兵時的舊部將領、民國初期分別擔任大總統、國務總理、陸軍總長和次長、巡閱使、護軍使、鎮守使、師長、旅長、團長等職務。滇、桂、晉等系軍閥則多由辛亥革命後的各省都督演變而來,其中唐繼堯、閻錫山等人曾是同盟會會員,一度參與策劃革命活動,後在與北洋軍閥的武力對抗中,勢力逐漸擴充,發展成為割據一方的軍閥首領。
辮子軍
在社會地位上,軍閥依靠兵力把持實權,政客和社會名流大多依附於軍人,借其“實力以自雄”,軍閥則“假名流以為重”,“縱橫捭闔,各戴一尊”。其中北洋軍閥始終操控北洋政府的軍政大權,打著統一的旗號,頗具“挾天子以令諸侯”之勢。在北洋軍閥內部,皖、直、奉三個派系的聯合與對抗主要圍繞爭奪中央政權而展開。西南軍閥則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自主性,與直系較為接近,並不聽命於段祺瑞主持的中央政府。此外,晉系及一些軍閥或割據一省稱督軍,或盤踞一省某一地區稱鎮守使,多與直系或皖系互通聲氣,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北洋軍閥的控制。
在內部組織結構上,各派軍閥集團都帶有濃厚的封建宗法性。各個軍閥首領視軍隊為一己私有之物,主要依靠血親、同鄉、同僚、故舊、師生、幕僚、門客、姻親、結義拜盟等關係,結成多個規模不等的派系集團,具有明顯的宗族性和地緣性特徵。如皖系軍閥倪嗣沖在擔任安徽督軍期間,將五十餘名血親安插至各個部門,由此掌握了地方行政、財政、軍事實權,形成一個統治安徽的倪氏集團。桂系軍閥則以陸榮廷家族及其妻弟兼拜把子兄弟譚浩明家族為主體,“結成封建宗法性小集團,實行封建把頭式的家長制專制統治”。
在派系之間,各股軍閥勢力割據一方,或相互勾結,合縱連橫,或相互傾軋,紛爭不斷。民國成立之初,北洋軍閥尚有一種集團意識,試圖以聯盟的形式共同操縱政權以求生存。在“府院之爭”及清室復辟時,皖、直兩系聯合擊敗了黎元洪、張勳等非北洋勢力。但在隨後中央政權的爭奪過程中,皖、直、奉三系迅速分化,矛盾也日益尖銳。在對外關係上,各派軍閥集團又倚仗並受制於英、美、日等帝國主義國家,為換取列強的支援,不惜出賣國家主權,以擴充自身的勢力範圍。如皖系軍閥出賣鐵路、礦山、通訊、領土等權益,向日本籌借鉅額貸款,組建規模龐大的參戰軍,並秘密簽訂中日軍事協議,為日本進一步控制中國的政治、經濟、軍事提供了便利條件。至1919年前後,由於帝國主義列強競爭激烈,各派軍閥因利害關係鉤心鬥角,最終導致“南與南不合,北與北不合,南北又復不合”,中國隨即爆發大規模的軍閥混戰,加劇了政局和社會的動盪與不安。
兵匪肆虐
民國初期,國內政治局勢動盪不安,軍閥割據混戰、兵變、土匪和會黨的劫掠活動連綿不斷,給中國社會帶來了深重災難。
民國匪幫
1912年至1919年間,中央政權幾經更迭,地方秩序隨之日益混亂,大小規模不等的戰爭時有發生,湖南、四川、雲南、貴州、河南、江西、廣西等九省直接遭受戰禍,人民的生命財產受到嚴重摧殘和掠奪。據統計,民國初年僅四川一省的大小戰事即達四百餘次。
護國戰爭期間,袁世凱派軍進入四川、湖南兩省,官兵“沿途騷擾,好淫攜掠,慘無人道”。在湘西辰州,當地民眾“相率逃走,兵到數日,全城遂空”。辰溪縣城及其附近一帶,“除營舍及教堂外,不復有人”在軍隊的燒殺劫掠之下,湖南等地“農夫輟耕於野,商賈停業於市”,社會經濟遭到極大破壞,“無形之損失,不可以數記”。袁世凱去世後,國內統一形勢迅速瓦解,大小軍閥紛紛擁兵自雄,“盤踞縣邑,以為采地。大或連城數十,恣肆其間,兵力所至,間裡為墟”。如四川將軍陳宦率部在四川省內恣意橫行,指使軍隊四處劫銀,燒燬開縣、雲陽等地民房兩千餘家,並無故抓捕多人,以殺人滅口。與此同時,為爭奪勢力範圍,各派軍閥之間又明爭暗鬥,屢屢挑起戰亂。護法戰爭期間,段祺瑞派兵進攻湖南,督軍傅良佐縱容軍隊侵人平民家宅,或強行命令居民遷離,公開進行燒殺搶劫。如寶慶縣城廂內外及各鄉里間,凡是軍隊途經或駐紮之處,“幾使家無倖免,女無完節,戶少炊煙,路斷行人,傷人慘目,天日為暗”。1918年,皖系軍閥張敬堯在湖南平江縣宣佈“三日不封刀”,縱令軍隊血洗全城。在南北軍閥的混戰過程中,僅湖南醴陵一縣,遭受戰禍的居民已達約四萬七千九百戶,被殺害者達二萬一千五百餘人,傷者近二千人。
民國女子
同一時期,隨著社會矛盾的日趨激化,全國又接連不斷地爆發了型別、規模不一的軍隊譁變或騷亂,“今日兵變,明日兵變,此省兵變,彼省兵變,八公草木,風鶴皆驚”。據統計,1912年至1919年間,全國範圍內共發生大小兵變三十餘次,遍及甘肅、山西、江蘇、奉天、河南、陝西、山東、四川、湖北、雲南、湖南、安徽、新疆等十七個省區,對社會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極大損失。這些兵變主要因軍官貪贓枉法、肆意拖欠和剋扣軍餉而起。
如1912年6月,由於財政部拖欠軍餉一百萬兩,甘肅蘭州炮隊一營聯絡各軍,索取餉銀,最終釀成兵變,搶劫省庫、銀局、票莊和商鋪等。1916年8月底,四川瀘縣駐軍一部因欠餉一連多日忍飢挨餓,遂發生譁變,士兵在城內搶劫後逃走。這次兵變被鎮壓後不足一個月,駐滬縣新津邊軍某營士兵又因斷餉三個月而譁變。
票莊
票莊,又稱票號、匯號、匯兌莊,是清代經營貨幣匯兌業務的金融信用機構。道光初年,由於商品流通和貨幣週轉的需要,山西平遙縣西裕成顏料莊正式更名為日升昌票號,成為中國第一家票號,同時也是中國現代銀行的開山鼻祖。此後,號這個行業從而為山西人所包攬,所以人們又統稱之為山西票號。票號總號設在平遙,分號除京城外,遍及全國各大城市及商埠碼頭,後來在日本東京、新加坡等地也設有分號。資金構成上,票號或獨資,或合夥出資,資本金從幾萬兩到二三十萬兩不等。業務功能上,票號一般辦理匯兌、存款、放款三種業務,且信譽高,內部管理嚴格,服務物件主要為商號及貴族、官員、富商等個人。票號在成立後的一百多年間,壟斷了全中國的匯兌業,一度“執中國金融之牛耳”。
與剋扣軍餉相聯絡,一些軍閥還在軍中徵收苛捐雜稅,發行軍用鈔票以充軍餉,招致士兵的憤恨與反抗,引發兵變。例如1912年6月,奉天省城第二混成協三標步三營因不滿長官徵收國民指忿處分卻丘本恭些和搶掠北門一帶商鋪、民居等。1919年3月,新疆阿爾泰軍警因都統張慶桐剋扣五個月的軍餉及濫發紙幣,致使“市面票價日落,貨物日貴”,軍警士兵“大有不能生活之熱”幹是“窮迫無奈,大起衝突”。此外,官長裁減遣散軍隊、壓迫虐待士兵、革命黨人運動軍隊、軍閥蓄意煽動等因素也造成了兵變的頻繁發生。例如1913年1月,駐山東煙臺關外軍三個營被裁撤遣散,其中第二營士兵因未領到餉銀,聚眾鬧事,繼而搶奪軍械,發動譁變,搶劫寶城銀樓及店鋪數家,焚燬八十餘間民房。後經官長彈壓,譁變士兵才繳械投降,登船離開煙臺。1914年7月,安徽屯溪鎮巡緝隊隊長因事懲罰士兵,激起眾怒,百餘名士兵打死打傷一名隊長和四名排長,搶劫茶釐總局、錢莊等處,遂丟棄槍械,改換服裝後四處逃匿。
與此同時,土匪活動也十分猖獗,其中尤以兵匪勾結的軍隊譁變最為典型。由於軍閥不擇手段地招兵擴軍,大批散兵遊勇、土匪、流氓等應徵入伍,導致軍隊內部成分複雜,整體素質低下。這些士兵在伍時無章可循,不受長官約束,平素綁票勒索,打家劫舍,一旦遇事則與當地土匪內外勾通,發起變亂,例如1912年6月的江蘇蘇州兵變、1912年7月的河南洛陽兵變、1915年2月貴州榕江寨蒿兵變、1918年3月福建永安衝村兵變等。在服役期滿後,土兵或被遣散回鄉,或逃至偏僻地區“流為盜寇,則今日之兵,即他日之匪”。民國初年,廣東、內蒙古、山東等省土匪嘯聚徒眾,四處燒殺劫掠,嚴重擾亂了地方秩序,人民的生命
財產受到極大威脅。如1916年5月至8月間,林階平、林熙邠等土豪串通官員,率團先後搶劫瓊山、瓊東、瓊崖等地二百餘村,燒燬民房商鋪數百家,搶劫和搗毀學校十餘所,殺死無辜百姓二百餘戶,“奸斃婦女多命”,牲畜財物“盡括無遺”,飢寒交迫、無家可歸者“數逾萬人”。
除此之外,秘密會黨又成為民國時期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其盲目性和破壞性加劇了社會的動亂。辛亥革命後,哥老會等秘密會黨四處聯絡士兵,在雲南大理、臨安、新疆阿爾泰等地先後發動了多次兵變。同時,秘密會黨的劫掠活動也層出不窮。如湖南會黨遍佈鄉間,明目張膽地拉人入會,沿途擄掠村莊;陝西會黨在省內廣設碼頭,飛揚跋扈,甚至“公然以地方主人自居,魚肉良懦,苛派錢款”,民眾畏懼不安,城鄉間已成“會黨世界”;貴州省會黨遍設堂口,會眾橫行無忌,擄掠姦淫,致使“民生日蹙,商不得市,農將失時,學堂盡變山堂,軍府都成盜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