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這個機構有一層神秘的色彩。實際上沒有多麼神秘。錦衣衛在明朝被設立,他的軍制是衛所制,衛所制指部隊的編制:小旗,總旗,百戶,千戶。小旗十個人,總旗五十個人,百戶一百人,千戶一千一百人。
五個小旗是一個總旗,兩個總旗是一個百戶,十個百戶是一個千戶,五千戶是一個衛,千戶又叫所。所以又叫衛所制。
假如某地設立一個所那就是駐兵一千多人,如果設一個衛,比如大家耳熟的天津衛那就是駐兵五千六百人。所以錦衣衛這個只是一衛,只不過他有特殊的用途。本來相當於三軍儀仗隊,負責皇帝出行的鹵簿儀仗,但是後來明太祖和明成祖的時候,因為兩這父子倆都寡恩,對待臣子非常的兇狠。為了更好管理臣子因此太祖成祖就讓錦衣衛掌管緝捕之事,抓捕犯人。後來皇上就覺得錦衣衛好使,因為可以繞開國家司法機構: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也就是三法司。不用跟他們打招呼直接讓錦衣衛去辦。
錦衣衛就變成了皇帝的爪牙,所以權利的越來越大。然後皇上往往把錦衣衛當成“秘密特工”來用,負責監視,諜報等等 。
在明朝皇上經常用廷杖打大臣,別的朝代大臣可以抗辯,明朝皇上經常用廷杖打大臣,有一個大臣特別討厭他,給皇上摺子寫了一萬七千字。朱元璋直接拉走打一千杖。
廷杖有一種是空的,這種打人是最輕的,最狠的裡邊灌鉛的,兩三下人就沒命。所以捱打的人要備著點銀兩給這幾位執行的人,而且動用廷杖的時候,要看這個監行人的雙腳。監行人雙腳呈八字,那還有命在,兩腳是閉著的那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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