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平時在看古裝影視劇的時候,經常會發現這樣一個橋段,女子在投井或者投河自盡的時候,總是把自己的一雙繡花鞋留在井邊或者岸邊。
其實這個舉動並不是她們不小心落下的,而是包含著許多不為人知的秘密和玄機,同時也象徵著古代女性的地位和不公平的待遇。
要了解這個,就要先了解一下中國古代關於鞋子的歷史。鞋子的歷史源遠流長,早在原始上古時代就有鞋子的記載,目前發現最早的鞋子,是湖南長沙的楚墓中出土的一雙皮製鞋。
古代不稱鞋,而是稱屨、履、舄、屐、靸等等,《莊子·雜篇·列禦寇》記載:賓者以告列子,列子提屨,跣而走。
也就是從春秋時期開始,入室脫鞋成了一種禮儀。漢代之後,待罪之人不得穿鞋,《漢書·匡衡傳》有載:衡免冠徒跣待罪,天子使謁者詔衡冠履。犯人不能穿鞋主要是為了懲罰和防範他們逃脫。
我們都比較清楚,古代講究的是男尊女卑,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非常低,就因為如此,有些性格比較烈的女性,把尊嚴和貞潔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要重。
古代女性除了地位的不同,受到的壓迫也是極其的嚴重,如果犯了一些不能讓男人原諒的錯誤,她們死後就不能進入祖宗祠堂,沒有接受子孫香火的資格。
這對於古代的女性來說,無異於奇恥大辱,遇此情況,她們無處伸冤,也無處講理。因為在古時候,每個家族都有他自己的一套規矩,官府一般情況下不會干預。
即便是干預,也大多傾向於男方。因此有些烈性女子,無論是在家族受到了屈辱,還是未出嫁的女性失去了貞潔,她們就會以死抗爭。
可是這樣糊里糊塗的死,也沒人知道你是受了冤屈,還是做了什麼虧心事。為了向世人表示自己的清白,她們就會留下一些資訊或者什麼特別的標記。
所以女子在投井或者投河自盡之前,就會留下自己的一雙繡花鞋以示清白與抗爭。古代女子發生這樣的行為,只能說明社會制度的不公與畸形,更是女人的不幸與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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