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這兩天某人代孕棄養事件,忽然想到中國歷史上代孕這事也並不稀奇,當然是封建社會的男權思想的產物。 中國古代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這個妾就有一項代孕責任,很多男人為自己納妾找的藉口就是子嗣艱難,非好色也。而且所有妾生的孩子都是認嫡夫人為母,她們算是替嫡妻生的孩子,自己還要稱呼嫡妻為主為太太,稱呼自己生的孩子為少爺小姐。袁世凱生母是妾,就算袁世凱自己當了大官,生母也沒辦法入祖墳合葬,而袁世凱自己一妻九妾,妾的親屬來袁家,也得給袁世凱夫婦叩頭,稱老爺太太。 當然有些家庭或者因為家規嚴謹,或者因為妻家反對,除了納妾還有別的方法,那就是典妻,物色窮人家有生育能力生過兒子的媳婦,講好到主家去生一個孩子,價錢商定,這個媳婦就像一塊田一樣,被人租去種一季糧食了。柔石寫的《為奴隸的母親》就是春寶娘被典給秀才家,生了秋寶,她生孩子加幹家務活,典錢全給丈夫拿去用了。楊絳先生寫她家舊事,曾有個傻小工阿靈,不諳世事,聽說某家物色一個生孩子的姨娘,就傻呵呵想去,可見民國時期雖然共和了,骨子裡還是封建的。 另外就是買個女奴,當通房丫頭,生下孩子就算任務完成,這個通房或典或賣或嫁,隨主家高興。 新中國成立,提倡婦女解放,娼妓改造,不承認妾(雖然民國也一夫一妻制,可是上面帶頭納妾,制度形同虛設)。不曾想,三十年前有磚家鼓吹犧牲一代少女提振經濟,深圳有二奶村,近幾年有裸貸賣卵代孕,婦女又被物化出賣,開歷史的倒車,幸虧中國色情代孕非法,廣大女性一定要謹惕,別以為特例而已,一旦有利可圖,什麼樣的罪行都會出現,任何道德法律都能被肆意踐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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