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的歷史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
清代,纏足到了登峰造極的鼎盛時期。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那時候,女子的小腳只能示以丈夫。
纏足是怎麼纏的有不少影視鏡頭中都描寫了小女孩在父母的逼迫下纏足時,撕心裂肺的痛哭。纏足最早是在四五歲,由於古人算的是虛歲,所以實際年齡也就是三四歲,纏足之前準備平底鞋、裹布、針線、棉花、睡鞋、腳盆熱水、小剪刀等,分為試纏、試緊、裹腳趾、裹腳頭、裹腳面等步驟,纏的時候痛苦不堪,纏過之後更是一輩子的折磨。腳型不科學,走路不方便,經常磨傷、潰爛。
什麼是三寸金蓮?三寸金蓮實際上是指纏足女性的小腳,並非纏足女性所穿之鞋稱為“三寸金蓮”。三寸金蓮至多也只能說是小腳與弓鞋的組合,因為纏足女性在一生絕大部分時間裡都是腳不離鞋的(睡覺時換上睡鞋),只有洗腳和纏足時例外。如果單指鞋,則用 “弓鞋”、“繡鞋(履)”、“鳳頭鞋”等名稱,而且,“小腳”也並不全等於“三寸金蓮”,“金蓮”是小腳的美稱,小到三寸方稱“三寸金蓮”。真正的三寸金蓮在小腳中的比例中並不是很高,以人群階層而論,三寸金蓮主要見於中、上層婦女,在下層婦女中則是鳳毛麟角,因為細足雖然使婦女步態優美,但也給從傳統鞋子 事生產勞動的婦女的行動造成很大不便。
以“金蓮”命名婦女的小腳,是取其義而非取其形,指小腳走路步態優美,“ 步步生蓮”。三寸金蓮把“足尚纖小”的觀念發展到了極限。從須足的起始年齡來看,最早是從3歲開始。纏足的年齡如果再提前,幼小女童的身體還不具備起碼的抵禦病痛的能力,這會使纏足女童不堪忍受而天折,所以3歲左右是不可逾越的極限年齡。
但是,在纏足的這近一千年,為什麼沒出現過哪怕一個文人墨客抨擊呢?古代的男女的不平等思想真的是根深蒂固、習以為常,覺得女子本來就該這樣。女子位卑而言輕,男人又是受益方,所以陋習就這麼傳了下來,這得害了多少女子啊!#歷史回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