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歷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則天或被人讚揚、或被人貶損,寫她的文字恐怕能摞成一座小山。尤其對她廢唐立周,重用酷吏,濫殺無辜的行為謾罵不絕,認為她是“千古未有之忍人”,“居心疑忌,秉性殘酷”。
實際上,武則天在輔政期間,是反對酷刑和苛政的,但在臨朝稱制後,為了打擊政敵,鞏固政權,只能利用酷吏之手來消滅政敵,平息危機,在政權穩固後,酷吏的勢力也隨之被消滅。
中國古代的酷刑制度由來已久,並且名目繁多,花樣百出,酷刑基本可以分為肉刑和死刑兩類,肉刑以殘害人的肢體為主,死刑則以剝奪人的生命為主。酷刑的本質是通過殘害人的身體或生命,使受刑人感到痛苦,喪失尊嚴或死亡以達到懲戒的目的。在原始社會,由於沒有法律和刑罰制度,當人們或部族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只能通過“以血還血、以牙還牙”的同態復仇方式來解決,而長期的同態復仇習慣最終形成了酷刑制度。
中國古代的酷刑種類,奴隸社會時主要是“墨、劓、刖、宮、大辟”五種刑種,封建社會中則是“笞、杖、徙、流、死”五種。肉刑制度的歷史源遠流長,根據《尚書》記載,大禹時期因“苗民弗用令,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數。爰始淫為劓、刖、宮、黥。”可見在大禹前後就有了“劓、刖、宮、黥”等肉刑。其實不止中國,歷史上大部分國家都有過酷刑,古代希伯來人的死刑就有以石擊死、斬首、燒殺、矛刺、毒殺等30多種。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前,適用死刑的罪就有200種以上。宗師級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就定有隔耳、割鼻、挖眼、斷指斷手、斬首、火焚、夾火鉗、四馬分屍等數種酷刑。
酷刑之種尤以死刑最為嚴厲,奴隸社會的死刑就有,醢(剁成肉醬)、脯(把人切條晒成肉乾)、辜(肢解)、磔(碎屍)、磬(吊死)、車裂、火焚、梟首、剝皮、剖心、炮烙等數種。封建社會中也有,凌遲、定殺(投水淹死)、阬殺(活埋)、棄市等。其中凌遲算是最慘無人道的一種,凌遲,原作“陵遲”,本意指山坡延緩的斜坡,後來將其用於刑罰的名稱,取其緩慢之意,也即以很慢的速度將人處死,為了體現這種緩慢的意圖,就要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但具體割多少刀也有嚴格規定,最多3600刀,連割三天,直到把肉割盡,才將人剖腹斷首以斃命,因此凌遲也稱作“臠割”、“剮”、“磔”等,據說明朝的劉瑾就被割3357刀,鄭曼被割3600刀,真的是“千刀萬剮”。
武則天稱帝后,為了打擊政敵,鎮壓反對派,培植了一大批酷吏,其中就有丘神勣、索元禮、侯思止、萬國俊、王弘義、周興、來俊臣、傅遊藝、來子峋、郭霸和吉頊等11位臭名昭著的酷吏。這些酷吏的經歷都比較簡單,也都沒什麼好下場。例如丘神勣是譚國公丘和之孫,右武侯大將軍丘行恭之子,他以門蔭入仕,拜左金吾衛將軍,被派往巴州監視章懷太子,因章懷太子自殺,左遷為疊州刺史。垂拱四年(688年),率兵鎮壓越王貞的叛亂,因功被封為金吾大將軍,天授二年(691年),因陰謀造反,被下獄伏誅。
索元禮本是胡人,他是武則天男寵薛懷義的乾爹,因承旨上書告密,被提升為“遊擊將軍”,武則天曾多次召見他,一再“張其權勢”,利用他來打壓政敵,但他直到天授一年被殺時,仍只是一名“推事使”。
這些酷吏仗著武則天撐腰,大肆羅織罪名,陷人於罪,併發明了一系列名目繁多,慘絕人寰的酷刑。其中就有“定百脈”、“喘不得”、“突地吼”、“著即承”、“失膽魂”、“實同反”、“反是實”、“死豬愁”、“求即死”、“求破家”十種枷刑。還合編一本專門專門用於逼供的教材,叫作《羅織經》。還有“驢狗技撅”、“鳳凰晒翅”、“玉女登梯”、“獼猴鑽火”、“方樑壓髁”、“仙人獻果”等諸多酷刑名目,看似美名,實是殘酷異常的刑罰。
關於“鳳凰晒翅”,《新唐書》中記載道:“元禮揣旨,即上書言急變,召對,擢遊擊將軍,為推使。即洛州牧院為制獄,作鐵籠囚首,加以楔,至腦裂死。又橫木關手足轉之,號‘晒翅’。或紡囚樑上,縋石於頭。訊一囚,窮根柢,相牽聯至數百未能訖,衣冠氣褫。後數引見賞賜,以張其威,故論殺最多。”也即將犯人綁在十字架上,腦袋套進一個固定的鐵籠中,然後轉動椽木,直至頸椎或腰椎斷裂,身體和腦袋分家。
索元禮發明“鳳凰晒翅”後許多人招架不住這種酷刑,往往伏法認罪,然而惡人自有惡人磨,索元禮被捕入獄後,也被施以自己發明的“鳳凰晒翅”,最後死於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