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君之罪起於明朝,盛於清朝。朱元璋推翻蒙古政權,建立了明朝。朱元璋建國後大肆誅殺功臣,不設宰相一職,行使宰相權力的是內閣大學士,相當於皇帝的秘書,內閣大學士只是代皇帝行使職權而已。所以,皇權在明朝達到頂峰,這時應該是 “欺君之罪”發展並興起的時期,“欺君之罪”到了清朝發展到了頂峰。舉個例子,雍正殺年羹堯的藉口起於年羹堯上賀表,結果把“朝乾夕惕”誤寫作“夕惕朝乾”,雍正便說他‘輕慢之心溢於筆端’,隨後一貶再貶,之後找個藉口就把年給宰了。其次就是嘉慶皇帝賜死和珅,拿出了20條理由,這20條論起哪一條,都是死罪無疑。
嘉慶四年,太上皇乾隆帝駕崩後,嘉慶帝以二十款大罪,將和珅賜死。所列二十款罪如下:
1、當乾隆皇帝冊立嘉慶皇帝順攻為皇太子時,先期呈給順攻知意,洩露機密以為擁戴之功。
2、在圓明園內騎馬,直入左門,過正大光明殿,至壽山口。
3、乘轎出入神武門,直進宮中。
4、取出宮女做小老婆。
5、川、楚剿匪滋事,各路軍營文書報告,延擱不報。
6、乾隆皇帝病重時,毫無憂戚,逢人談笑自若。
7、乾隆皇帝批閱檔案,字寫錯了,竟然說不如撕掉另擬。
8、管理吏、戶、刑三部,一手遮天,變更成法,不許手下的人參議一個字。
9、西寧報城匪聚眾搶劫殺傷,將原摺駁回,隱匿不報。
10、朝廷有旨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來京,卻違背諭旨,無論出沒出痘者,俱不令來。
11、任人唯親,與自己關係密切的人吳省蘭、李潢等人,俱保舉提升。
12、軍機處在冊人員隨意撤去。
13、私蓋楠木房屋,奢侈豪華,超標準、超規格。
14、其墳瑩設立享殿,開置隧道,致使老百社稱之為“和陵”。
15、所藏珍珠手串二百餘串,比宮中多好幾倍,其中的大珠,比皇帝帽子上戴得還大。
16、真寶石頂,不是他應該戴的,卻藏數十餘餘,還有整塊大寶石,為宮裡所沒有的,不計其教。
17、家中銀兩衣飾等物,數逾千萬。
18、夾牆內藏赤金二萬六千餘兩,私庫赤金六千餘兩,地窖埋銀百餘萬兩。
19、當鋪、錢鋪資本十餘萬,與民爭利。
20、家人劉全資產亦二十餘萬,且有大珠及珍珠手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