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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在我國武術運動中是使用得最廣泛的兵器,不僅嘯舞於纖纖武夫之手,就是那些文人學者也多喜用它習武健身。

其實劍與文人是大有淵源的。古代文人與劍的關係非同尋常。

他們愛劍,也樂意把劍與書相提並論。

即使是落拓書生,也說是“書劍飄零”;即使是隱居深山,也會吟什麼“滿天風雲三尺劍,一庭花草半床書”。

古代文人對劍為什麼如此青睞呢?劍,通常又稱之為寶劍,曾是代表一定社會地位和身份的隨身飾物,據《初學記》記載:古代天子、諸侯、大夫都能帶劍,而奴隸(“隸人”)不得帶劍。

平民(“庶人”)有事方得帶劍,早自春秋戰國以來,情況就是這樣了。文人作為“士”的一部分,雖則是庶人,能帶劍總還是一種權力和光榮。

在劉邦建立西漢王朝過程中立下汗馬功勞的韓信,當初為布衣時,窮困潦倒,卻愛帶劍上街,這就招來了眾人的諷辱。

甚至有人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胯下。”多虧韓信剋制了憤怒,忍受了“胯下之辱”,才沒有擴大事態。

這也反證了劍是一種地位和身份的標誌,身份低賤的人,是不可隨便帶它的。文人為了表明自己的身份和些許自尊,也樂意帶劍招搖過市。

表面看,書生佩劍,顯得風流倜儻,但從實質上講,這是文人可憐的那麼一點“虛榮心”在作怪。

因此,歷史上所謂的“馮騅彈鋏作歌”和“延陵子掛劍”的故事,充其量,是借劍為媒介物,反映了某種社會心理,特別是文人的心態。

文人愛劍的第二個原因,是因為劍是一種兵器,是“尚武”的標誌。

我國古代文人主要受儒家思想的薰陶,對孔子的話一向視為金科玉律。孔子說:“有文事者,必有武備。”

因此,即使是一介書生,也多少要象徵性地懂一點武術和兵法,以示尚文尚武。

何況在古代那種社會中,文人有點武藝,也是保護尊嚴、自衛防身的需要。

作為文人的武器,從使用價值看,長槍、長矛、大刀,實有諸多不便,也有損斯文,只有短刀和寶劍比較方便,但持劍與操刀,仍有較大區別。

有人分析過,“劍走輕靈,瀟灑飄逸,刀顯勇猛,凌厲老練”。

既然如此,無論是炫耀“武術”,還是為了實際使用,文人自然更宜佩劍,因為文人畢竟姓“文”。

第三,文人愛劍,除了劍有裝飾作用、使用價值外,還因為它是一種文娛體育器具。

李白“拔劍四顧心茫然”,自然是種情緒的渲洩,但顯然不是與人爭鬥於戰場,也不是表現於朝市,當是舞於空閒之地。

文人讀書之餘,慷慨激昂也好,解悶去煩也好,走步舞劍,實際上還是鍛鍊筋骨,活躍身心,有時更把舞劍作為應景的文娛活動。

作為一種表演,舞劍顯得剛柔相濟,比起其它兵器的競技專案,它具有更大的觀賞審美價值。

文人佩劍現象,考之史實,約消失於宋末元初。

原因很複雜,主要的是由於封建社會內部的社會機制日益老化,而統治階級又沉湎於奢侈腐化的生活,社會心理崇尚柔順,尚武精神開始式微。

蒙族稱雄歐亞,民族矛盾和封建專制增強,文人們已失去了佩劍的權利、機會和興趣。清初,滿族入主中原,民族矛盾和專制再次加劇,文人佩劍終於一去不復返了。

但是,文人愛劍作為文化心理,遠遠沒有消失。

直到今天,在語文習慣上,“書劍”依舊並稱,文人身上也一樣有仗劍天涯的氣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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