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但行兵事,就盛行一種的說法。只要對手投降了,就不能再殺,殺之不祥。這就是,所謂的“殺降不祥”。對於18歲中秀才、21歲選貢生、22歲中舉、25中進士和飽讀詩書的李鴻章來說,自然是知曉其中的利害。那為何,他還會冒天下之大不韙,殺掉已從太平軍,攜部歸降的郜永寬(雲官)等“四王”,“四天將”呢?
1863年11月,淮軍在常勝軍(英國人戈登調教的新式軍隊,受李節制)的配合下,圍攻李秀成的大本營蘇州。此時太平軍中,軍心渙散。納王郜永寬(雲官),於在11月28日派康王汪安鈞,與戈登(常勝軍)、程學啟(淮軍)聯絡,秘密進行投降談判。
幾日後,郜永寬(雲官)在蘇州城外的陽澄湖(就是盛產大閘蟹的那個湖),親自與戈登、程學啟商定最後的投降協議。殺掉守城統帥慕王譚紹光後,迎淮軍入城。並許之高官厚祿,常勝軍的戈登(英國人),作為擔保人。
12月4日,郜永寬(雲官)等八人,趁在慕王府,殺了譚紹光,並割下它的頭顱,送至淮軍軍營。隨後大開蘇州城門,迎接淮軍和常勝軍入城。李鴻章誘降成功,“兵不血刃"拿下蘇州城。
然而,李鴻章非但沒有遵守諾言,給他們八人榮華富貴,還在部將程學啟的唆使下,設宴計殺了這八位降將。 以至於,作為雙方擔保人的戈登,提槍到處找李鴻章拼命。李鴻章肯定也認為,戈登這個洋人,實在有點小題大作。
在隨後,清廷的論功行賞中。戈登更是拒收清政府頒發的“頭等功牌”獎章和1萬兩賞銀,而且就連他的工資(7萬銀洋)也不要了。可見,戈登對殺降一事,是有多麼的氣憤。這應該是,觸碰到戈登的做人的底線了。
雖說,自古就有“殺降不祥”的說法。但中國歷史上,不乏有殺降的事情發生。白起殺了40萬、項羽殺了20萬,就連辛棄疾都一氣殺過800多人。李鴻章雖知殺降不祥,也知風聲一出,再無太平軍願降。
但受當時的形勢,淮軍只有2萬餘人,而歸降的太平軍,據說有10萬餘人,依然有戰力的也有四五萬人。這些人併為解散,與淮軍分城而居,各佔一半。也因此,李程二人,才會覺得那八位歸降的將領,沒有真心實意,以後不好控制,才決意殺掉,永訣後患。
僅從這段往事中,李鴻章是不是濫殺之人,那不好說;但他肯定,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狠人。也應了那句古語,一將功成萬骨枯。沒有這點狠心,也難有後來,哪位極人臣的李中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