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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戰爭是近代東亞國際關係史上的一個轉折點。在這場改變東亞局勢的戰爭中, 美國的表現似乎沒有英、俄、德、法等國家突出, 始終聲稱奉行“中立”政策, 實際上卻發揮了其他列強不曾起到的作用。美國在中日甲午戰爭期間的外交斡旋活動,標榜自己將遵循“不偏不倚”的“中立”,贏得清政府信任的同時,卻犧牲中國的利益,滿足日本侵華的野心,這段時期美國的外交活動是其以後亞洲政策的初步探索與嘗試。

戰爭之前,“中立”的偏袒

長期以來,朝鮮一直是宗藩體制內與中國關係最為密切的國家,美國一直試圖破除中朝宗藩關係,徹底開啟朝鮮門戶,因而支援日本的立場。美國認為,自1876年日本與朝鮮簽訂《江華條約》以來,清政府已經被迫逐漸放棄了一些作為朝鮮宗主國的權益。相反,由於日本效仿西方進行資產階級改良運動,1868年成功進行明治維新,從某種意義上講,日本成為西方國家在亞洲利益訴求的代言人。因此,日本促使朝鮮向世界開放,促使清政府放棄對朝鮮宗主權,保護朝鮮領土和權益等,日本在朝鮮半島上承擔了更多的責任和道義。

基於這樣的觀點,在1894年六七月間,美國讚許日本在朝鮮半島採取的行動,對清政府拒絕日本“共同改革朝鮮內政”的行為卻頗有微詞:“中國拒絕了日本關於改組朝鮮政府的建議,並且自以為是地說:“它雖然對半島有宗主權,卻不願意干涉屬國內政—鑑於前十年的歷史,這種說法殊令人可笑。”

對於因中日兩國出兵朝鮮所引發的緊張局面, 美國駐朝鮮、中國和日本的外交官從一開始就予以密切關注。美國駐朝公使西爾將朝鮮出現的緊張局面歸咎中國, 聲稱:“造成目前困難局面的錯誤很顯然都是由於中國人的行動, 他們將軍隊派到朝鮮; 如果中國沒有這樣做, 日本派來的軍隊可能就會少許多, 或者不會派遣任何軍隊。

由此可見,關於中日兩國有分歧的朝鮮宗主國問題,美國政府在情感上明顯偏向和支援日本。儘管美國在情感上支援日本,卻在政治立場上保持“中立”。美國國務卿葛禮山致電駐朝公使西爾,強調在朝鮮中日兩軍的對峙中,美國應該密切關注兩國軍隊的新動向,但必須堅守“中立國”之原則立場,不可干涉其中。同時,葛禮山又分別致電駐華公使田貝、駐日公使譚恩:美國應該利用與兩國良好的外交關係,疏解兩國之間的緊張局勢,尋找調解的辦法。

但是隨著日本在朝鮮與清軍作戰時表現出來的軍國主義和擴張主義,與同時期美國國內的擴張主義有相似之處,頗得美國讚賞。因此,在朝鮮宗主國立場問題上,美國“孤立主義”傳統的外交併非是絕對的“不偏不倚”的“中立”,美國在政治立場上保持相對“中立”,在情感上偏向和支援日本。

日本人繪的甲午戰爭

戰爭伊始,力爭“單獨調停權”

關於調停,一方面, 美國政府以保持中立為由, 拒絕與歐洲國家聯合調停。1894年l0月6日,英國照會美、俄、法、德,建議由各國共同調停甲午戰爭,但美國並無意參加列國調停。“不能如所請與各國共同調停。”後又多次強調不能參加英國的聯合調停,明確美國嚴守“中立”、不加入英國等西方國家聯合調停的立場。美國對清政府屢次提出的調停請求,也明確表示“(已)令駐東京美使通於日本”,“告倭政府,勸早退兵,勿幹韓政”,“除此以外愛莫能助”。美國看到在戰爭中“日本正迅速躋身於東亞的領導地位”,“持有開啟東方的鑰匙”,而日本在亞洲“不亞於(美國)一個盟友”。美國需要日本這樣的國家擔當美國在遠東侵略的“清道夫”。

因此,美國應清政府之請,對日本進行“勸告”,只是虛晃一槍而已。然而, 值得指出的是, 美國一方面以奉行所謂的“中立”政策和日本不會發動戰爭為理由,拒絕在中日間進行斡旋, 另一方面卻對日本提出的戰爭爆發後由美國代為保護在華日本人的請求慨然應允。這隻能說明美國政府其實已知戰爭不可避免, 並樂於看到中日交戰。

另一方面, 美國又力圖出面單獨調停, 操縱和談。美國之所以不參與英國、俄國等西方國家的聯合調停,就是為了爭取中日甲午戰爭單獨調停的權力。加之當時日本佔有上風,此時出面調停對美國有利。因此,答應依據《天津條約》的相關條款,調停兩國之間的戰事。但美國一再聲稱:“美國不能參與其他國家的聯合調停,美國只能是唯一的調停者。”

需要指出的是, 美國決定出面單獨調停中日戰爭, 表面是響應清政府的請求, 但實際上更大程度是為日本減輕來自俄國和英國等歐洲國家的外交壓力。獲得清政府的默許之後,l1月4日,美國確定調停的原則:“中日戰事不損害美國在亞洲的政策,我們將秉持公正、友好的中立態度。”6日,美國向清政府表示,“隨時可在雙方都體面的條件下出面調停,以結束日下的對峙戰爭”。同時美國也照會日本政府:“美國總統對日本一向懷有最深篤的善意,若為東方和平,在不損害中日兩國雙方名譽下盡力調停時,日本政府是否同意?”日本意識到由於本國的軍需供給等原因,不可能無限期地延長戰爭,隨即表示在停戰或談判時機成熟的時候,美國可以充當中日兩國交換意見的中介。

美國這種一邊倒的單獨調停, 除了為清政府和日本政府轉達資訊外,對清朝政府都沒有提供什麼實質性的幫助, 反而在許多方面幫了日本政府的忙, 緩解了日本來自歐洲國家聯合調解的壓力, 為日本繼續按計劃發動戰爭、實現侵略要求, 提供了一個有利的國際背景。

戰爭期間,保護日本“間諜僑民”

甲午戰爭期間,中美之間圍繞日本間諜問題進行多次交涉,美國偏袒日本的態度尤為明顯。戰爭硝煙蜂起,中日兩國相當關注僑民保護事宜。按照國際慣例,兩個國家外交關係破裂,發生戰爭,可委託第三國代為保護僑民之合法權益。1894年8月1日,中日正式宣戰,雙方都委託美國代為保護僑民。美國偏袒在華日本僑民,對所保護的“日本人”並無嚴格的定義和區分,致使日本奸細乘虛而入,違背國際法公約,引發了中美之間一系列的日本間諜案的交涉。

首先是日本間諜石川伍一案。1894 年8月4日,日本間諜石川伍一在天津被捕。美國宣稱“遇有日本人改裝在內地作奸細者”,即“將其解交就近海口,逐其回國,使之不得與內地華民交接,”即“已足以懲罰其作奸細之罪”。暗示清政府對日本奸細最重的責罰只能是驅逐出境,因為日本間諜“於中國防洩軍紀似亦無大礙”。

顯然,美國以日本間諜對清政府軍事備戰危害性不大為藉口,要求從輕處罰日本間諜,“本仁慈之心, 不因兩國失和, 於日本人民恨惡而深絕之可也”。清政府當即予以反駁,宣稱在中日戰爭已經正式開始的情況下,“戰守機宜,關係慎重”,“日本奸細改裝髻發,混跡各處,刺聽軍情,實與戰事大有關礙”。

8月29日,美國駐華大使田貝直接致電李鴻章,否認石川伍一是日本間諜:“據日本國家稱:石川伍一併非奸細,應請中堂開放,送交駐津領事轉飭回國。”但清政府已然掌握了石川伍一的確鑿罪證,9月2O日,石川伍一被解往校場依法槍決。

其次是上海法租界引渡兩名日本間諜的交涉。8月13日,江海關道在上海法租界同福客棧“查有形跡可疑人兩名”,並從他們身上搜出關東地圖、駐軍情況和將領銜名以及暗寫字據等。法領事以“倭人現歸美保護”,將兩名日本奸細“逕交美署管押”。

清政府要求引渡兩名日本奸細。然而,田貝宣稱未接到總領事關於此案件的詳細報告,拖延不決。清政府一方面積極與美駐華公使、領事交涉,另一方面,透過駐美公使楊儒向美國政府施加壓力。美國政府明確表示:“美國公使不能作為另一個國家的官方代表行事,此種官方關係乃美國憲法所不允許”。

在清政府多次努力交涉之下,9月1日,田貝才電飭駐上海領事,將兩名日本間諜引渡給清政府上海當局。

儘管在上述日本間諜案的交涉中, 美國駐華外交官的努力都以失敗告終, 但美國駐華公使田貝還是成功幫助一個名為川煙丈之助的日本間諜逃避清政府的拘捕, 安然返回日本。

中日開戰後, 美國受兩國的委託, 代為保護中日兩國在對方國家的僑民, 這本符合正常的國際法慣例。然而, 美國在保護僑民時,將保護僑民的物件擴大到在華日本間諜,並對其違背戰時公法的間諜行為偏袒和庇護,這就暴露了他們袒護日本的立場。

在日本間諜案問題上, 儘管美國政府的立場與駐華外交官有所區別, 基本信守了中立政策, 但這並不足以整體上否定甲午戰爭期間美國政府的親日立場。由此可見,美國標榜的“不偏不倚”的“中立”並非“絕對”中立,而是披著“中立”的外衣偏袒日本,慫恿日本為自己火中取栗。

“中立”的利益

總之,美國所謂的“中立”、“不持立場”從來不靠譜,在勝負局勢還不明朗的局勢下,藉著“中立”、“不持立場”的外衣,佔領客觀公正、不偏不倚的道德高地,實際上是為自己謀得比“選邊站”、“持立場”更大的利益。一旦勝負形勢明朗,美國就會毫不猶豫地拋棄“中立”立場,站在獲勝一方,為自己謀得戰勝國的地位和利益,這在兩次世界大戰中已經體現的十分清楚。

在甲午戰爭中, 美國表面聲稱中立, 實際卻偏袒日本。戰前一再拒絕中、朝兩國的調停請求和英國的聯合調停建議, 預設或慫恿日本發動戰爭。戰爭期間, 美國外交官作為中日兩國僑民的戰時保護人, 一再超越國際法合理範圍, 曲意保護在華日本間諜。作為中日兩國的唯一調停者, 美國一方面拒絕與歐洲國家聯合調停, 為日本繼續發動戰爭減輕國際壓力, 另一方面又單方面勸說清朝政府接受日本的各項侵略要求, 幫助日本實現發動戰爭的目的。

美國偏袒日本的原因, 主要是希望借日本之手廢除中朝宗藩關係, 進一步開啟中國大門, 同時利用日本削弱英國、俄國等在東亞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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