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國的封君制度,最早於楚惠王時代,封君制度的出現,首先要從分封制談起,周朝建立後,周天子將王畿以外的領土分封給宗親、功臣、聖人之後建國,即所謂“使其各居其居,田其田;無變舊新,唯仁是親”的政策。
分封的這些國家被稱為諸侯,諸侯們又用同樣的方式將領土分封給自己的宗親大臣,也就是卿大夫,被稱為采邑。
楚國
受封賞的卿大夫效忠於國王,承擔定期納貢和戰時出兵相助義務;卿大夫在采邑內,和國王一樣,擁有一切權利,有土有民,且世襲,實際上就是一個國中之國。這樣做的壞處就是,隨著這些“國中之國”的實力不斷膨脹,卿大夫們開始不聽從國王的號令,反而倒過來影響國王的決定,左右國君的命運,田氏代齊,三家分晉,便是如此。
因此,封君制開始出現,二者區別在於,“采邑”是一個獨立的王國,而封君僅享有衣食租稅之權,沒有國君單獨授予的璽符,封地內的土地,人民,政治、軍事等調配權都必須遵從國君,且封君若犯了大錯,或者身死,其封地將被收回,這樣做,既達到了封賞的要求,又可以限制封君的權利。
楚國
在楚國早期,也就是楚武王時代,為了防止三家分晉的悲劇,楚武王在政治上大膽創新,滅掉權國後,楚武王改權為縣,開創了縣制,管理縣的官員不一定是貴族,而是直接由國王直接掌控和任命,縣內的政治軍事等一律也歸於國王管理,這就大大加強了國王的權利,楚國在規避分封制的弊端方面,反而走在前列。
到了戰國時代,楚國的命運幾經沉浮,隨著楚國疆域和國力的增加,楚國的貴族勢力也不斷壯大,楚惠王最先封賞13位封君,最初是想把一部分貴族外放出去,給予相當地位,既可以減輕國家的負擔,又能防止他們搗亂,避免與國王的矛盾擴大化。
楚國貴族集團
在當時來看,不失為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這時候的楚國封君,和其它六國的封君並無太大區別,最初也被認為是可控。
然而,楚惠王之後僅過渡了兩代君王,封君就開始脫離了國王的控制,公元前402年的一天,楚惠王的孫子,繼位僅僅6年的楚聲王駕車外出,被當街殺死在自己的車架上。
楚悼王劇照
關於這件事,史書記載,楚聲王為“盜”所殺,但史學家推測,這位“盜”,很有可能是某位封君豢養的死士。
封君與國王的矛盾日益加重,楚國的王權受到了封君的威脅,封君們在自己的土地內大肆徵稅,建立軍隊,他們貪汙享受,追逐私利,成為了國家發展的毒瘤,為了解決不斷膨脹的封君權利,楚悼王任命吳起為令尹,進行變法。
吳起劇照
“大臣太重”與“封君太眾”是楚國的兩顆大毒瘤,吳起首先就是整頓吏治,《說苑·指武》說:“均楚國之爵,而平其祿,損其有餘,而繼其不足。”廢除世襲制,封君過了三代,就取消他們的封號,收回爵祿,用來獎勵有功者,以此平衡貴族,解決分配不公的問題。
而被收回爵祿的貴族,則把他們遷移到偏遠地區進行土地開發,一方面利用閒置的土地,另一方面削弱了貴族,對於普通百姓,則嚴刑峻法,變法如疾風暴雨般改變著楚國,對於所有的封君和貴族,吳起絕不手軟。痛下殺手。
吳起變法劇照
同所有戰國變法一樣,吳起的變法也和支援他的國君命運相連,公元前381年,楚悼王病逝,變法戛然而止,憤怒的貴族們群起而攻之,將吳起殺死了楚悼王的葬禮上,臨死前,吳起撲向楚悼王的屍體,貴族們的利箭也射向了楚悼王的遺體。
這是吳起故意為之,按照楚國法律,傷害楚王的屍體,一律處死,罪及三族,這就是麗兵之罪,70多家貴族被滅,吳起用身死換來對貴族勢力的打擊。
戰國風雲劇照
楚肅王繼位後,吳起的變法被廢除,楚悼王打壓貴族和封君的想法化為泡影,楚國首次嘗試解決封君的問題以失敗告終。此後,楚國的封君不斷增加,肅王時2名,宣王時5名,威王時3名,懷王時23名,頃襄王時9名,考烈王時2名,幽王時1名,還有3名時代不明。
到了戰國晚期,楚國的封君多達六十多個,這些封君徹底失控,他們佔據了最富饒的土地,在封地內為所欲為,不聽國王的號令,以屈、景、昭最為強大,他們掌控著楚國和楚王的命運,直到楚國滅亡,依舊控制著大部分的楚國。
吳起
其實,整個戰國的較量,就是分封制與集權制的較量,春秋戰國動亂500多年,三家分晉,田氏代齊以及楚國封君地方割據,無不證明著分封制的必然淘汰,楚國原本是最有可能一統天下的國家,但最終還是陷入了“分封制”的魔咒,不能自拔,沖走了周王朝的命運。
楚國建立在分治的基礎上,分治的結果就是,楚國始終無法凝聚力量,自私自利的封君們一直都是楚國國運上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