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準十九歲中舉,入仕後娶趙匡胤宋皇后的妹妹為妻,可謂少年富貴,春風得意,生活自然也就奢侈揮霍。寇準性情豪爽,喜歡大碗豪飲,“每飲賓席,常闔扉輟驂以留之”,不醉不罷休。又喜歡歌舞,尤其沉湎於一種名為“柘枝”的歌舞,“會客必舞柘枝,每舞必盡日”,被人戲稱為“柘枝顛”。
但有人依據《青箱雜記》的記載說,寇準在京城不買府邸,“有官居鼎鼐,無地起樓臺”,連遼國使者都曾懷著敬畏之心打聽:“那個是‘無地起樓臺’相公?”可見寇準生活簡樸云云。孰不知,北宋計程車大夫都是高薪,寇準不買府邸,大抵屬於月薪數萬的“月光族”一類,與勤儉清廉毫不相干,與他生活奢侈也不矛盾。寇準曾在鄧州做知府時,經常舉行夜宴,全用蠟燭做燈,通宵達旦,每次罷宴,從廚房到馬廄,都是“燭淚凝地,往往成堆”。可見浪費的驚人程度。而鄧州的燭花享譽天下,據說也是託寇準之福。
寇準如此奢侈做派,自然也有看不慣的。某次宴會上,寇準一高興,就賞賜了歌妓5匹綾羅,小妾茜桃認為太過浪費,就做詩勸阻。道:
“一曲清歌一束綾,美人猶自意嫌輕。
不知織女寒窗下,幾度拋梭織得成。”
寇準很不以為然,哈哈一笑,和詩一首,道:
“將相功名終若何,不堪急景似奔梭。
人間萬事何須問,且向樽前聽豔歌。”
“人間萬事何須問,且向樽前聽豔歌”,大有今朝有酒今朝醉、行樂須及早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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