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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孩子都是美麗的,只要有人愛他們。”

——“領養祖母”霍爾特

1954年12月,年過半百的霍爾特,在偶然聽說朝鮮戰爭後,被遺留下來的孤兒們生活很悲慘,決定收養一些戰爭遺孤。

但當時美國法律是沒有先例的,於是她向國會致信請求。

1955年初,美國國會迅速通過了此項提案,霍爾特得以領養了8個朝鮮戰爭遺孤。

此舉一出,不僅轟動了美國,也轟動了整個西方世界,也讓霍爾特的善心享譽歐美。

隨後,西方各國相繼透過以《霍爾特提案》為藍本的跨國領養法案。

自此,歐美各國開始了一種名為慈善、善心的跨國領養風潮。

如果說一開始西方人“喜歡”領養孩子的原因,普遍是因為生育難題(根據統計發達國家不孕率在10%-20%)、不願生育,以及因為有孩子所以更愛孩子等。

那麼隨之而來連年攀升的“領養門檻”,包括孩子的身份審查,收養家庭的收入程度、領養原因的稽核等等,都為“愛心爆棚”的西方人們帶來不小的麻煩。

雖然在1993年,49個國家在荷蘭簽署了《海牙跨國收養公約》,第一次制定了領養(收養)兒童的全球化標準。

其目的一方面是要簡化國際領養程式,另一方面試圖透過此公約,杜絕販賣兒童的擔心。

“耶魯女孩”夏華斯(Jenna Cook)與美國媽媽在一起。

以統計為例:

1995年美國登記有領養想法的人為50萬,實際收養人數為1萬餘人;

到了2005年,登記領養想法的人就高達100萬(主要從丁克家庭開始流行),而實際收養人數也只有2餘萬人。

哪裡有需求,哪裡就會有商機。

看到巨大的需求“缺口”,不出意外,這讓嗅覺靈敏的“商人”們,嗅到了一條絕佳的生財之道——私人慈善機構之“快速”領養通道。

此機構一出,就迅速發展。

也讓想要領養孩子的西方人們,看到表現自己愛心,做慈善的“希望”,但同時也讓大量“不合格”的人,得以迅速領養想要已久的孩子。

截止2005年的統計,美國18歲以下的領養孩子已達160萬人。

那麼問題來了,那麼多名人,政客都以身作則,大力宣傳,這不是件為孩子好,做慈善的好事嗎?

不,紀錄片《慈善的“領養”》撕開了這份隱藏了近30年之久,西方多國慈善領養背後血淋淋的“無知”真相——你的好心,僅僅只是他們手中,一門本萬利的“生意”而已!

100美元任選:孩子,一種“可選”的商品

皮特和朱莉擁有一個“聯合國家庭”,圖為皮特朱莉和他們的孩子們。皮特和朱莉的“國際聯合家庭”

2016年,被瑞士夫婦收養的兩個小姑娘歐利維亞和她的妹妹,決定去斯里蘭卡度假,藉機尋找自己的生母。

等到她們費盡周折,終於找到自己出生證明上登記的醫院時,她震驚了!因為她被告知這份出生證明居然是偽造的!

當不想放棄的歐利維亞,繼續開始試圖聯絡當年為養父母提供領養手續的機構,卻意外發現了另一個讓她驚訝的事,出生證明被偽造的領養孩子竟然還有很多。

歐利維亞一家

隨後,荷蘭Zembla機構由此展開調查,並製作了一部關於跨國收養的紀錄片。

自此,一場跨越30餘年,波及數個國家(以瑞士為主),無法統計人數的,西方慈善領養“血色”產業鏈,被撕開血淋淋的“內幕”。

上世紀五十年代,美國透過跨國領養提案後,西方各國相繼掀起領養的高潮,但因為其中繁複的手續(可持續家庭收入,信用調查等),長達一年到幾年的漫長程式,讓很多想要領養孩子的家庭望而卻步。

於是,一種打著慈善旗幟的“合法”私人跨國領養機構,開始出現。

由於其方便快速的手續,從確認意向到接到孩子標準“一條龍”優質的服務,讓這類機構得到“好評”,並以極快的速度迅速蔓延。

卻沒想到,所謂的“慈善領養”的背後,卻是一次慘絕人寰的“商品”交易。

這些機構們不僅在全球範圍內積極“尋找”對接市場,比如飽受戰亂的國家,混亂的地區,以及那些貧窮落後的“三不管”地域等等;

透過“因地制宜”,比如拐賣,偷竊,引誘棄養等等各種收集方式;

根據“客戶”關於長相、膚色、髮色、身世等需求偏好,搜尋可供“定製”的穩定女性“供貨貨源”的手段;

由此串起一條專業快速、服務優質的,以慈善為名的領養“血色”產業鏈。

主要集中在南部,賈夫納地區一度被完全佔領

1983年,斯里蘭卡陷入內戰,從南部賈夫納開始,戰火迅速蔓延全境。

連年的戰火不僅讓當地動盪不安,也讓當地的家庭走向崩潰的邊緣,在沒有生育限制的斯里蘭卡,每戶家庭的孩子大多不止一兩個,生幾個到十幾個的家庭多不勝數。

於是戰亂一起,沒能力自主生活的孩子,就成為沉重的負擔,遂而父母把孩子棄養、送孤兒院就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

而如此悲慘的景象,卻讓這些機構看到龐大的商機

他們開始不斷在西方世界渲染“可憐孩子”的慘況,並積極展開“業務”——推薦大家“救救”戰爭遺孤。

由此,斯里蘭卡在很長時間內成為西方世界慈善領養的“聖地”。

雖然當時跨國領養的合法標準手續,一般是透過正規醫院、公立孤兒院等機構認領。

但對於想要迅速拯救戰火裡,正經歷悲慘生活的孩子的歐美夫婦來說,手續太過繁雜,且時間太長,不僅麻煩,還危險。(一般來說,領養夫婦需要親自去當地接回被領養的孩子。)

於是把領養意願交給一家“合法”的私人慈善機構就是大多數夫婦的選擇。

但實際上他們不知道的是,這些機構的真面目,只不過是“商人”們的買賣偽裝。

實際上,他們會根據需求(開價)提供優質快速的私人“定製”領養方案,包括夫婦倆對孩子性別、年齡、膚色、髮色、長相,乃至所謂“身世”的“偏好”等。

然後一邊在“庫存”的孩子裡挑選,一面在“市場”(當地)上,按需尋找,直到交給客戶們滿意的孩子,然後得到一筆可觀的“手續費”。

而給予定製的難度,這筆費用最低只需100美元,就可以“合法”地領養一個孩子。

孩子的笑容

然而,更可怕的血腥真相是,想要獲得如此充足的“貨源”,只依靠醫院的棄嬰和孤兒院是不夠的,基於“定製”需求,這些機構會派遣人員,在當地“精準”獲取。

比如拐賣,畢竟擁有幾個乃至十幾個孩子的家庭,想要關注其中一個孩子的去向太難了,也許只是一個轉身,一次跑去外面玩的瞬間,孩子就被輕易帶走了。

而更重要的是,這種情況,不僅去報警,警察們無能為力,甚至“自然丟失”孩子,還會為一些家庭減輕負擔,以至於出現直接“購買”的情況。

畢竟,對於一個連教師收入月均不足10美元的國度(記得幾年前去當地,開突突車這種頂尖高薪職業,從早看日出到天黑回這樣包三天,只需要60美元。)來說,送一個孩子能得到10-50美元保證一家能一到幾個月吃飽的收入,是非常值得的。

KAZLOVA IRYNA/shutterstock

錢的“非人”魔力:加錢可定製“生母”

然而更可怕的還不止這些。

更可怕的是機構們根據這些“無知”的夫婦們,推出的一系列“洗腦”的定製說——通常以各種極盡悲慘的身世為“噱頭”,以及對一些特別長相(長得好看,特別聰明,髮色漂亮等等)孩子的針對“包裝”,以此從中二次“加錢”,謀取更大的暴利。

試問,在想要領養小孩時,如果有得選(不是誰都有財力讓殘疾兒、病兒得到更好的照顧),誰會不想養個或好看、或聰明、或符合自己喜好等等的孩子?

養父和養女

於是,“加錢”定製成為不自覺(基於偏好,或許有明知故犯的)的“必然”。

但對於那些被“定製”的“生母”們,卻是一段或無奈,或慘烈的黑暗人生。

不小心未婚先孕的女性們,為了不讓家人、村子蒙羞,選擇把孩子“送”(有的賣,有的會出於讓孩子過上更好的生活)給領養機構

意外喪偶、被丈夫拋棄卻懷孕的女性們,無法養活孩子,只能選擇把孩子送到孤兒院,隨後這些孩子很大一部分就被這些機構“收集”走了;

更無人性的是,這些機構會勾結當地醫院給予豐厚的“佣金”(醫院會為此出具“合法”的出生記錄),趁著產婦生孩子無意識的時候,直接偷走孩子,事後只需要謊稱孩子夭折,或有絕症就好;

最可怕的是,那些被指定而盯上,特別“優質”(根據定製要求,選取特定的“遺傳”特徵)的女性們,只需要一次“意外”(直接綁架、強姦),亦或被高薪工作“誘惑”(通常不直接說明),就很可能陷入“生育機器”的深淵......

愛爾蘭橄欖球名將一家

就像從過去延續到如今,高舉“雙贏”旗幟,實則臭名昭著的“合法代孕”機構一樣。

女性們,或自願(誰會真的自願?),或為生活所迫,或被“高薪”工作(不要說什麼辨別能力,在戰亂時期,一份可以包吃包住的工作足以讓她們為止鋌而走險)的噱頭騙來生孩子。

區別只在於,起碼“代孕”能拿到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的“勞務費”,而這些女性們,則是被當做製造“商品”的生育機器。

她們會在“與世隔絕”的環境裡,被監控著,受孕,懷孕,生子,休息個把月,再繼續輪迴,如此源源不斷地無盡“出貨”,直到“損壞”,然後被“處理”......

(PS:這部分孩子的“合法”身份,機構一般會以“佣金”的形式,召集當地適齡女性,冒充生母,簽署有效的檔案,以便領養流程合法。

在一份調查檔案中有統計,事實上,偽造領養孩子的身份證明檔案,在歐美各個國家佔全部領養孩子的20%-30%左右。但實際上,根據非官方抽樣統計,僅80年代以來從斯里蘭卡領養的孩子,身份證明檔案偽造佔比高達70%左右。)

2002年,斯里蘭卡賈夫納孤兒院

“真相”的撕開與埋藏:沒有慈善(需求)就沒有“買賣”!是嗎?

而令人更為唏噓的是,就在“真相”被撕開之後,各國非盈利慈善機構都來到斯里蘭卡進行調查,荷蘭Zembla機構也把此“真相”拍攝成紀錄片,甚至斯里蘭卡政府在影片中也承認了整段孩子們的“拐賣”與領養事件。

但出於某種原因,被當做“生育機器”的女性們,並未得到重視。

很顯然,他們更關心“弱小”的孩子們(養子、養女們)。

除此之外,那些被“選剩”的孩子們的悲慘,幾乎都在“自然選擇”中消失了,因為他們不具有“商業價值”......

而這部分“真相”早已被歷史埋葬。

紀錄片內容

留下撕開的“真相”只是冰山一角:

曾在瑞士最大“合法”領養機構擔任中介的XX,每年憑藉多次“介紹”,就可收穫近10萬美元;

根據“抽樣”統計,1970年到1990年間,被歐美各國收養的斯里蘭卡孩子估計超過10000名,遍佈荷蘭、瑞士、英、法、美、德和加拿大各個國家,其中透過非法“渠道”領養的,無法完全統計,預估至少佔其中30%以上。

都說“沒有需求,就沒有買賣。”

可是,對當地的人、孩子來說,這條鮮血淋漓的“產業鏈”,被承認,被嚴控,被打擊真的就能解決問題了嗎?

就像屢禁不止,從印度轉移到烏克蘭,打一槍,換個地方,搖身一變繼續瘋狂掠奪的“合法代孕”一樣。

一旦“他們”需要錢、需要穩定的收入時,即使身為本國的管理者,執法者,發現問題後,卻依舊迫於現狀,只能選擇視而不見(妥協)。

比如早在1987年時,斯里蘭卡政府就曾經查獲了一出非法的“出貨”血色產業鏈(22名女性和20名嬰兒被關著“待售”),而此次事件被公佈後,西方社會對當地的領養率立刻極大下滑。

而後續影響卻在斯里蘭卡本國掀起了“抗議”,最後血色產業鏈得以繼續蓬勃發展......

多麼諷刺!

於是,這種事,就無解了?

是的,十幾年了,除了少部分真正透過“合法”機構領養的孩子,能“尋根”,至少找到生母之外,大部分孩子,至今對此毫無辦法,即使是當初撕開“真相”的各個機構也是如此......

最後:

看完了,感覺好難受.

之所以推薦大家,只是希望她們的苦難至少能被看到,“真相”不該被埋沒無視,雖然仍舊“無用”,但它會像顆種子,種地多了,或許有一天能開花結果吧......

突然感慨,還是生在中國好,此生無悔入華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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