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吳方為自己進攻荊州找了兩個理由。一、關羽傳:“先是,(孫)權遣使為子索羽女,羽罵辱其使,不許婚,權大怒。”二、呂蒙傳:“羽盡禽禁等,人馬數萬,託以糧乏,擅取湘關米。權聞之,遂行。”觀此,則有人大嘆關羽妄自尊大,破壞了諸葛亮所規劃的“隆中對策”,沒有“東和孫吳”,直接導致自己的敗亡,實是失荊州的罪魁禍首。筆者對此卻有不同觀點,現試論之。
其一,很顯然,這又是孫權搞的一次政治婚姻。為什麼要說“又”呢?因為孫吳與蜀漢的政治婚姻在此之前還有一次。我們先來談談上次的事。先主傳:“(孫)權稍畏之,進妹固好。”趙雲傳注引雲別傳:“此時先主孫夫人以權妹驕豪,多將吳吏兵,縱橫不法......權聞備西征,大遣舟船迎妹,而夫人內欲將後主還吳,雲與張飛勒兵截江,乃得後主還。”先主穆皇后傳注引漢晉春秋:“先主入益州,吳遣迎孫夫人。夫人慾將太子歸吳,諸葛亮使趙雲勒兵斷江留太子,乃得止。”先主穆皇后傳:“先主既定益州,而孫夫人還吳,群下勸先主聘後。”法正傳:“(諸葛)亮答曰:“主公之在公安也,北畏曹公之強,東憚孫權之逼,近則懼孫夫人生變於肘腋之下......”初,孫權以妹妻先主,妹才捷剛猛,有諸兄之風,侍婢百餘人,皆親執刀侍立,先主每入,衷心常凜凜。”從上所引記載可知,孫夫人實在不怎麼樣,驕豪、縱橫不法、內欲將後主還吳,而且還吳後再沒回來。很明顯,此次政治婚姻雖達到了初期的聯合目的,但最終是以不快收場的。而數年後,孫權竟欲故技重施,欲索羽女。這似乎有點不合情理。劉備方面還沒找你說事,你倒好,自己硬要揭開傷疤給別人瞧,不是很奇怪嗎?試問你是一個大老闆,將妹妹嫁給另一個大老闆。而你妹妹偷了人家的錢跑,被他家的保安當場捉住,鬧至分居。你還好意思要對方管家的女兒嫁給你兒子嗎?面對此種人物,佛也有火!而《三國演義》中作者如是代關羽辱罵其使。([志]中關羽的其它言論皆有載,唯此處無。)第七十三回:“雲長勃然大怒曰:“吾虎女安肯嫁犬子乎!””其實,按情理推知,即使關羽有罵過,亦應會在孫夫人之事上做文章,而不會有將自己和孫權作虎、犬之比。當然,我們不能僅因其不合情理就認為其事為虛。但這件事,似乎是吳人自己找罵......(或者說,吳人故意激起關羽的怒氣,從而得到個藉口。)
其二,按呂蒙傳所言,則關羽因新收降卒數萬,因糧少而擅取其米,則是關羽的不對。今據吳主傳二:“會漢水暴起,(關)羽以舟兵盡虜(於)禁等步騎三萬送江陵。”此與呂蒙傳記載有衝突。據其所書,俘虜三萬人馬皆以舟兵送至江陵。則未曾多出人來,還少了送降兵回江陵的人。不得糧乏也。恐此又是吳人詭辯之辭。另據《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三冊--三國西晉時期》,《三國志辭典》和《三國志集解》,湘關至前線襄陽相距千餘里,關羽安得擅自取之?既便其派人去取,別人會賣一個小小官員的帳嗎?
這些所謂的理由,也就是孫吳方奪人城池後還非要害人性命不可的原因。他們要的就是死無對證,而後再製造諸多借口,將過錯推到關羽身上。因此,我們在吳人論及關羽、論及荊州時,對他們言論的真實度應當打個折扣,不能全信。
另外,魯肅傳:“及羽與肅鄰界,數生狐疑,疆場紛錯,肅常以歡好撫之。”有很多人拿這條記載來說事,真是奇了怪了!如果說關羽“數生狐疑”的話,則對方必有令其生疑的舉動,這又應該怪誰?魯肅難道不應該為了釋其疑而“以歡好撫之”嗎?就好像某人深更半夜閒著沒事去爬圍牆,身為警察的你會不會覺得他有問題?這時侯他需不需要對自己的行為做出合理的解釋?難道因為他個人的“行為不檢”而反去怪你這個警察沒事找事嗎?而劉備交抒關羽荊州重託,他當然得小心對待。我看此條記載反而說明了關羽極度負責。
附錄:吳人於荊州之戰後所作鼓吹曲。梁沈約《宋書》卷一二《樂志四》宋郭茂倩《樂府詩集》卷十八《吳鼓吹曲》題韋昭著《關背德》《古今樂錄》曰:“《關背德》者,言蜀將關羽背傑吳德,心懷不軌。孫權引師浮江擒之也。當漢《巫山高》。”關背德,作鴟張。割我城邑,圖不祥。稱兵北伐,圍樊、襄陽,嗟臂大於股,將受其殃。巍巍夫聖主(《宋書》作“吳聖主”),睿德與玄通。與玄通,親任呂蒙。泛舟洪泛池,溯涉長江,神武一何桓桓,聲烈正與鳳翔。歷撫江安城(當作公安),大據郢都。虜羽授首,白蠻來同,盛哉無比隆。《關背德》曲凡二十一句。其八句句四字,二句句六字,七句句五字,四句句三字。
《通荊門》《古今樂錄》曰:“《通荊門》者,言孫權與蜀交好齊盟,中有關羽過失之衍,戎蠻樂亂,生變作患。蜀疑其眩,吳惡其詐,乃大治兵,終復初好也。當漢《上陵》。”荊門限巫山,高峻與雲連。蠻夷阻其險,歷世懷不賓。漢王據蜀都,崇好結和親。乖微中情疑,讒夫亂其間。大皇赫斯怒,虎臣勇氣震。盪滌幽藪,討不恭。觀兵揚炎耀,厲鋒整封疆。整封疆,闡揚威武容。功赫戲,洪烈煩章。邈矣帝皇世,聖吳同厥風。荒裔望清化,化恢弘。煌煌大吳,延祚永未央。
《通荊門》曲凡二十四句,其十七句句五字,四句句三字,三句句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