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依秦律,謀士為皇帝顧問,可參與國策制定)淳于越和丞相李斯因分封制和郡縣制起了爭執。
在這次爭執中,秦始皇支援了李斯,並按照李斯的建議,下令焚書。
這次引發嚴重後果的爭執,雖然起始於分封制和郡縣制之爭,但結果和行為上,卻變成了統一思想之爭。
在李斯說服秦始皇的言論中,提到了:
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
由上可知,李斯鼓動秦始皇焚書的根本原因是,當時私學氾濫,各家學說教授學生的內容都不一致。
而且,各家學說的理念也都不一致,也因此,對於秦始皇制定的政策,有的學說支援,有的學說反對。
百家學說的各行其是,對於剛剛完成大一統的秦朝來說,是很不利的。
秦始皇在統一中國後,為了儘快鞏固成果,制定和實施了相當多的維護中央集權制的政策。
但這些政策的實行,並不是人人都贊同。
比如,耗費巨資和大量民力去大修馳道、直道、長城等工程,並試圖在短時間內完成,就被很多學說視為是殘暴之舉。
但對於秦始皇來說,他又認為這些事是必須要做的,這就跟部分學說在思想和行為上起了衝突。
要想不受掣肘地完成自己的目標,秦始皇不僅僅是要從國家形式和制度上完成統一,也迫切地要從思想上完成統一。
李斯就是藉著跟淳于越的爭執,幫助秦始皇實行了一次思想統一行動,方法就是“焚書”和“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也就是用強硬的方法去廢掉私學,讓百家學說的學生們都去學秦律,以及秦律的基礎,法家思想。
秦始皇跟李斯的初衷未必就不對。
後世的王朝,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開始,也一直都在搞思想統一,任何王朝都一樣,這是大一統國家要維護統治所必須的行為。
但秦始皇搞得太粗暴了,秦國是用暴力行為完成的統一,於是,也想用暴力行為來完成思想上的統一。
或許秦始皇覺得用暴力更乾脆簡便,也或許是覺得沒必要在這事上浪費時間跟精力。
既然能用暴力方式滅掉六國,也能用暴力方式逼迫百家學說們屈服。
不過,歷史證明,秦始皇跟李斯,在行為上是錯的,缺乏成熟的技巧。
統一思想,從來都不能用粗暴的方式去對待,只能是和風細雨,還必須要用轉變後可能得到的實際利益,來打動人心。
就好像漢武帝時推出的選官制度“舉孝廉”,官方規定,想做官,必須要做到“孝”或“廉”,講究德行出眾。
這個選拔官員的方法是說服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大儒董仲舒幫助制定的。
儒家最重視的就是德行,按照“舉孝廉”的方法選出來的官,基本上全部是學的儒。
董仲舒就沒有去鼓動漢武帝去搞什麼焚書,太粗暴,不“仁義”,而是用實際利益來促使想做官的人都去主動學儒。
這就比秦始皇用的方法高明多了,也不殺人,也不罵人,你還必須得學。
儒在發展的過程中,不但主動去吸收如道家、佛家等其餘學說的思想為其所用,還用最實際的利益去打動人心,想不發揚光大都不行。
至宋、明、清時,統一思想的行為,已經全部集中在科舉制度上了,成為全社會認可的主流。
想改換階層,就得去考科舉,要考科舉,學習的內容卻都規定死了,必須得是“四書五經”。
相比起宋朝時,還有部分非科舉渠道可以進官場,明太祖朱元璋還公開下詔:“中外文臣皆由科舉而進,非科舉者勿得與官”。
在科舉考試的內容限定死了的情況下,讀書考科舉就是主動去迎合思想統一,不去迎合,就一輩子做人下人吧。
相對的,當時所有的官學、私學,全部也都只教授儒家的“四書五經”。自學別的也行,但對於仕途沒有任何幫助。
思想統一輕易地就完成了,還是所有人主動願意的行為。
李斯建議秦始皇“焚書”,董仲舒建議漢武帝“舉孝廉”,乃至科舉發展到必須學習固定的內容,都是搞思想統一,目的是一樣的,無非是秦始皇沒有接上後續。
只因為,朱元璋雖然強迫讀書人去學他規定的內容,但利益獲取的渠道還在,些許細節也就可以被忽視。
如果秦始皇在“焚書”後,能明確百家學說的學習者們轉變思想後得到的好處,而不是打壓後,分文不給,估計不會被罵得那麼狠。
李斯建議“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是當官後才能學?還是學習後就能當官?
不學百家學說,學習法家後,有沒有比較公平的步入官場,或改變階層的渠道?
要是對此有明確權威的規定,“焚書”的行為也最多演變成學術異同的爭論。
也就是法家好還是儒家好,或者道家好還是墨家好的爭論,卻不會被視為殘暴之舉。
只要能做官,能參與國政,能有實施抱負的渠道,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學啥不是學?
如是,前程有了奔頭,思想怎麼能不統一?還罵秦始皇做什麼?#秦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