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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員海瑞是位家喻戶曉的人物,他為官清廉,剛正不阿,是一位堪比北宋名臣包拯的人物。可是許多人並不瞭解,海瑞雖然做到正二品的高官,但家裡面卻一貧如洗,死後甚至連買棺材的錢都沒有!正二品在明朝已經是高官了,大致相當於“正部級”,那麼,海瑞家的經濟情況為何這樣呢?

海瑞是海南瓊山人,於嘉靖二十八年考中舉人,初任福建南平縣的教諭,後來又擔任浙江淳安知縣。在位期間,海瑞體恤民情,不畏權貴,敢於處罰頂頭上司、浙江總督胡宗憲的兒子。之後,海瑞歷任戶部主事、應天巡撫等職。明神宗在位期間,一年之內三次提拔海瑞,將其任命為南京右都御史。

南京右都御史是南京督察院的最高負責人,雖然南京督察院不及北京的督察院權力大,但畢竟是監察機構,擁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的權力。按照明朝的官制,南京右都御史為正二品的高官,不僅地位顯赫,手中還有一些監察權力。可是到了1587年十月,海瑞病死時,他的副手王用汲發現海瑞家裡十分簡陋,感動得當場落淚,湊錢給海瑞買的棺材。

按理說,海瑞不僅當過地方官,也當過京官,甚至還做過封疆大吏,為官幾十年,家中應該有些積蓄,為何卻這麼窮呢?我覺得這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原因!第一,明朝官員的俸祿太少。明朝官員的俸祿標準是朱元璋制定的,他採取的是薄俸制度。正二品官的俸祿是每年732石,不過官員卻領不到這些米。

因為明朝官員的俸祿有本色、折色的區分。正二品官員實際上每年只能拿到12石米,152.17兩銀子以及4944貫大明寶鈔。由於明朝不懂市場規律,濫發紙幣,導致寶鈔嚴重貶值,這將近五千貫的寶鈔根本沒有多少購買力。如果是一個普通人的話,這些錢應該夠花,但如果是一位朝廷官員,則完全不夠用。

第二,海瑞為官清廉,不貪汙、不受賄,拒絕陋規。既然明朝官員的俸祿那麼少,為何還有許多讀書人出來做官呢?其實道理很簡單,因為俸祿是固定的,但有些收入是不可限量的。明朝的地方官可以利用收稅的機會,向百姓攤派“火耗”、“羨餘”,來增加自己的收入,這屬於官場的陋規。

另外,有些官員還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進行權錢交易,為自己斂財,這些現象在明朝官場非常常見。比如說萬曆年間的首輔張居正,在他死後,朝廷從其家中抄出了不少東西,“金二千四百餘兩,銀十萬七千七百餘兩,金器三千七百一十餘兩,金首飾九百餘兩,銀器五千二百餘兩,銀首飾一萬餘兩,玉帶一十六條”。

雖然東西感覺不是很多,但如果光靠張居正的俸祿以及皇帝的賞賜,根本攢不下這麼多財富。張居正在擔任首輔期間,應該收受了其他的官員的禮物。而海瑞則與張居正不一樣,他雖然官越做越大,但品格始終如一,拒絕各種官場陋規以及別人送的禮物。海瑞一生中接受的唯一一樣東西,大概就是同僚們為他捐款購買的棺材了。

參考資料:1.《明史》;2.《明神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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