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土耳其,一般我們認為起源於“突厥”。
其實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準確,土耳其指的是曼開創的奧斯曼帝國,他和中亞的突厥世界有著緊密的聯絡。
而突厥,並非是一個種族概念,而是一種文化概念。
它包含著許多突厥語系文化系統內的中亞部落,但並非和中亞有直接聯絡。
後來被納入突厥世界的許多中東大帝國,像是我們本篇講的奧斯曼帝國,都是突厥系的,而並非是直接起源於突厥。
突厥最早的突厥部落之間是這樣一種關係:
他們沒有直接的種族或是文化聯絡,但是他們之間有一個政治制度互相傳播的過程,這個過程從崛起一直伴隨至衰落。
最早的突厥來自阿爾泰山附近,和日耳曼部落一樣,是一個不斷遷徙的部落聯盟。
之後突厥人來到了中亞河中地區,接觸到伊朗人之後,這些部落逐漸產生了類似封建的體制。
隨著突厥人征服範圍不斷擴大,封建體制與伊斯蘭相結合後,形成了專制主義模式。
伊朗世界衰落後,突厥漸漸融合了原先在不在種族和文化範圍內的地區,尤其是伊朗核心地區的各個族群。
所以,如今被視為突厥系的大部分政治勢力,在最開始產生的時候,並不是講突厥語,而是講伊朗語的。
他們的種群變化不大,主要是文化和政治組織方式突厥化了。
而“突厥化”的意思在各個時期也是不一樣的。
早期的突厥就是部落,中期的突厥化指的封建,而晚期突厥指的是帝國。
這就是突厥文明演化的一個過程。
奧斯曼帝國並不是一個單獨的單位,因為他和日耳曼人不一樣,他不是從起點,而是從中間狀態開始的。
奧斯曼帝國在剛開始建立的時候,就已經是一個半封建、半帝國的狀態了。
突厥部落在伊朗黃金時代建立東西方貿易的時候,以合作者的身份,加入了這個聯盟。
之後是伊斯蘭化的時代,阿拉伯人和伊朗圍繞著中亞河中地區展開了異常激烈的鬥爭,突厥人是伊朗的主要武力。
當時的伊朗城邦已經發展到類似希臘城邦末期的那種狀態,雖然經濟十分繁榮,但城邦的公民德性已經嚴重衰退,僭主輩出,因此他們十分依賴突厥部落的武力。
在阿拉伯人逐步控制了中亞河中地區以後,也開始招募突厥人的僱傭兵。
結果,阿拉伯人變得像他們的伊朗敵人一樣,也非常依賴突厥人的僱傭兵了。
突厥人在長期文武兩面的訓練之下,就逐漸篡奪了波斯薩曼王朝的權力。
而阿富汗和印度的哥疾寧王朝同樣依賴突厥人,最後也變成了突厥人的王朝。
這些王朝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塞爾柱土耳其王朝。
塞爾柱打敗了東羅馬帝國,使突厥人的勢力進入了小亞細亞半島。
那麼塞爾柱土耳其對於突厥世界意味著什麼呢?
首先,代表著突厥封建主義的形成,同時代表了突厥軍事兄弟會體制的開始。
對中亞河中地區,軍事兄弟會體制的產生,代表的是突厥世界的民主化。
塞爾柱突厥和所有蠻族一樣,都是由部落聯盟開始的。
各部落首領之間,關係是不穩定,也不是絕對的,大首領可能會因為喪失威望而被小首領取代,小首領也會被自己部落的普通武士取代。
而且,部落的流動性太強,不太容易建立起復雜的封建體制。
封建體制是什麼?
是一種軍事殖民體制,是部落和定居文明相結合的產物。
伊朗薩曼王朝的封建體制,和日耳曼人的封建體制有很多不同之處。
日耳曼人的封建體制,是羅馬滅亡之後,在原本羅馬帝國的土地上形成的。
而薩曼王朝的封建體制,是因為腐朽的伊朗帝國為了解決帝國本身的財政問題,把帝國的土地封給了來投靠的蠻族,從而建立的準封建的結構。
因此他和西歐的徹底封建是不太一樣的,而和蒙古保留了原帝國特點的封建有很多相似之處。
相比較而言,西歐的封建制度是一種比較絕對的封建制度,蒙古帝國的封建是一種低程度的帝國封建。
而塞爾柱突厥則介於兩者之間,他和西歐封建比起來是專制的,而和蒙古帝國比起來又是非常自由和封建的。
蒙古帝國忽必烈的元朝和明清帝國相比又是非常自由的。
這就是封建-專制的一個比較鏈。
所以如果在歐洲視角下,一般說突厥人是“東方專制主義”。
而明清儒生如果談論蒙古或是中亞體制,就會認為是非常封建自由的。
這取決於你站在誰的視角下。
塞爾柱突厥是在伊朗沒有滅亡之前,引進蠻族的封建制度。
為什麼要分封土地,就是因為帝國財政崩潰,只能分封土地,把土地上的收入當成賞賜給僱傭兵蠻族將士,這就類似於中國商周時期的采邑。
這個采邑權和日耳曼征服羅馬帝國後形成的封建制度不一樣,從理論上帝國是可以收回這個權力的。
儘管帝國並不能隨時收回土地,事實上帝國大多數時間不敢也不能收回這個權力,但是從理論上講,采邑只是代替蠻族僱傭兵的工資。
如果蠻族將士死後,他的兒子不再為帝國服務,那麼帝國就可以收回采邑。
而日耳曼人的封建,屬於對帝國的征服者,他征服下的土地,當然就不用考慮歸還的問題了,所有權力都可以世襲。
這個土地的所有權,就是屬於國王的,再由國王分給他的各層級附庸,而且國王所謂的權力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是象徵性的,國王永遠不可能從領主手裡收回土地。
而塞爾柱突厥的封建制度,是融合了舊伊朗世界的官僚系統,僱傭兵和財政體制,這些制度是並行的。
也就是說,突厥封建領主,在一定情況下有可能被帝國收回土地,同時還要和帝國分享土地的稅收。
他不像是西歐封建領主那樣,土地上的收入完全是自己的,而且可以在自己的領地實行自己的習慣法。
所以,儘管突厥的封建領主大多數時間不會被真的收回土地,但是權利仍不如西歐封建領主於附庸之間的關係。
突厥領主可以從領地的屬民身上徵收一定的錢,但是帝國在讓渡了領主在領地上取得收入的同時,仍可以從領主管轄下的居民身上,透過例如鹽稅、消費稅等方式,而取得一筆收入。
而這種收益的方式是西歐封建領主沒有的。
就像《文獻通考》上說:“古分土而無分民,自漢始分民。”
這句話的意思是,先秦時期的食邑制度,封爵和封邑是分開的,分土和分民是分開的。
西漢的分封是將分土,分爵和分民相結合,帝國可以繞過封建領主透過金融手段,從屬民獲得收益,等於是帝國和領主分享了屬民的權利。
奧斯曼帝國等封建領主,從法統上講,都是塞爾柱土耳其帝國解體後,分裂出來的領主。
在帝國瓦解之後,這些次級封建主就把這種體制繼承了下來。
軍事兄弟會塞爾柱土耳其時代的第二個重要體制就是軍事兄弟會體制。
這個兄弟會就是我們熟悉的唐朝節度使體制的起源。
那麼它究竟是什麼呢?
就是普通武士建立的聯盟,安祿山把這些人稱之為“義兒”。
這種體制是如何形成的?
封建領主下,有很多依附領主的家臣。
領主自然會希望自己的勢力更大一些,那麼如何才能擴大政治勢力呢?
那就是像李世民說的“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
除了我手下的這批家臣外,如果還有別的英雄豪傑,不一定是非常能打,只要是有各種才能,他們願意投靠我,我也養得起他們,為什麼不把他們招聘過來呢?
我讓他們為我效力,那我和他們是什麼關係呢?
如果我把他們收為家臣,可能會引起我原先家臣的不滿,因為這些人可能是我爺爺留下的,往往是世襲的職位。
比如我有一個家臣是端盤子的長官,你別以為他就是端盤子的,另外還有揹包的長官,你別以為他就是隻給我揹包的。
我去打仗時他們多半是要隨我出征的。
總而言之,這些人都是我世襲的家臣,是非常尊貴的職位。
那我把外面的武士招進來,把他們封為家臣,一方面會引起原有家臣們爭風吃醋的問題,另一方面這些人的忠誠度也是一個問題。
所以你就把這些人當成類似臨時工這麼一個職位去理解就行了。
臨時工也會成為正式工,乾的時間長了,的確能力出眾,忠心盡職,那麼就會被收為家臣。
但是有一批臨時工,甚至大批臨時工都混不進家臣,他們會怎麼辦?
他們當然也不傻,自然懂得地維護自己的利益,於是在伊斯蘭教的影響下產生了自己的意識形態和理論。
他們皈依了伊斯蘭教後,從中發現了民主和平等的理論。
這些理論與我們本篇的主題關係不大,我們到伊斯蘭篇時再講。
不過政治理論雖然不是絕對的,但也是不可或缺的。
比如你除了政治理論以外什麼都沒有,無論你理論講得多麼天花亂墜,但是沒有武力支援,只有筆桿子沒有槍桿子,你還是白費。
如果你只有槍桿子沒有筆桿子,只憑自己的武力,沒有自己的意識形態,名不正言不順,你的勢力同樣做不大。
只有筆桿子和槍桿子結合,能夠用高階理論增加你的團體的凝聚力,那你就天下無敵了。
伊斯蘭理論就提是供了這個作用。
那些原先地位不高,由“臨時工”武士組成的團體,根據伊斯蘭教理論,結成了生死與共的兄弟會。
於是兄弟會就同時具有了封建和宗教的特點,儘管他最初身份比較卑微,是臨時工這麼一種身份,但是因為有了宗教的力量,最後變得異常強大。
伊斯蘭教義說,兄弟之間要團結,友愛,真主會保佑你的。
就像先知穆罕穆德在吳侯德戰役的時候,就在他快輸的時候,他高聲向真主祈禱,那些四散逃走的穆斯林感到非常羞愧。
想起了天國的樂園比起塵世的一切財富都要寶貴,地獄的烈火比戰爭還要可怕,於是又重新凝聚起來,打敗了當時還是異教徒的伍麥葉家族和麥加城邦的混合軍。
軍事兄弟會就是用這種方式實現了民主化,並且同時還能維持團結。
因為民主化最大的問題,就是一旦民主化,內部的凝聚力和動員力就大受損失。
本來,誰是領袖誰是部屬是很清楚的,指揮作戰都沒什麼問題。
但在民主制下,大家理論上都是平等的,那麼應該聽誰的呢?
於是這樣很容易變成一盤散沙的烏合之眾,原有的戰鬥力自然就喪失了。
那麼怎麼樣才能團結統一起來,什麼東西比金錢榮譽更強大呢?
正如《人類簡史》所說,
除了金錢和帝國之外,宗教正是第三種讓人類統一的力量。
我去打仗,不是為了什麼金錢榮譽,我是為了上帝和天國打仗的,於是他們自然會與同樣信仰的信徒們共同祈禱,共同戰鬥。
突厥的軍事兄弟會就是這樣的,兼有軍事團體和宗教團體的雙重性,宗教所造成的凝聚力極大地增加了軍事團體的戰鬥力。
這也解決了平等武士之間無法團結的弱點。
這樣一來,軍事兄弟會也就不必依附於封建領主了。
早期的突厥封建領主和成吉思汗一樣,引用這些武士,就是蒙古人口中的“把都”,滿洲人稱“巴圖魯”。
湘軍、淮軍有很多戰士都獲得過“巴圖魯”的稱號,這個稱號意味著什麼呢?
就是說你雖然不是我們滿洲貴族,但你能力的確十分出眾,那你就是我的勇士了,我收你為義兒。
像是毛文龍也用這個方式,後來袁崇煥殺毛文龍,有一條罪狀就是收義子,讓他手下將領改姓毛。
《明史·列傳第一百四十七》:崇煥曰:‘爾有十二斬罪,知之乎?……部將數千人悉冒己姓,副將以下濫給札付千,走卒、輿夫盡金緋,六當斬。
歐陽修在修史的時候,專門有一個《義兒傳》,不用說,從儒家視角下,給人當兒子肯定是件恥辱的事。
《新五代史·義兒傳第二十四》:“嗚呼!世道衰,人倫壞,而親疏之理反其常,干戈起於骨肉,異類合為父子。
儒家士大夫是十分看重宗法等級的,你給別人當兒子,真的是沒氣節啊,你自己沒有爸爸嗎?真的是不孝如何如何。
其實對於這些武士來說,這就是草原部落武士的軍事體制,是內亞封建領主的普遍做法。
就像學徒到師傅那裡,徒弟通過當“兒徒”,學習師傅的技能,最後成為師傅一樣。
收義子並不是件恥辱的事,相反是一件很光榮的事。
人家覺得你能力出眾,值得栽培才會收你為義子。成為義子,就意味著把你納入了封建體系,比那些一般的臨時工更有成為編制的希望。
下一步就會成為正式家臣了。
但是,封建體系下容不下這麼多家臣,大多數武士獲得不了這樣的榮譽,我又不甘心當一輩子臨時工,那我怎麼辦呢?
於是就加入一個伊斯蘭教團,他們加入教團後,真切感受到了真主安拉的護佑。
天下穆斯林都是兄弟,我們兄弟會之間更是兄弟之中的兄弟,兄弟會之間沒有你我的區別,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死了沒關係,我的兄弟還活著,我的兄弟死了,我還活著。
別人就是獨立的個人,他們死了就是死了,所以他們上戰場會怕死,但我們是不怕的。
我們兄弟會其實就是一個人,只要我們兄弟會有一個人活著,就等於我們所有人都活著。
這樣的兄弟會上戰場自然是不怕死的,你必須透過斬盡殺絕來消滅他們,否則這種體制無法結束。
別人看到這樣不怕死的軍團,你遇上這種人只能罵。
但無論你如何氣急敗壞,他們打仗就是不怕死。
所謂軟的怕硬點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你罵也打不過,自然會有更多的人加入他們。
我們下次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