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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土耳其,一般我們認為起源於“突厥”。

其實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準確,土耳其指的是曼開創的奧斯曼帝國,他和中亞的突厥世界有著緊密的聯絡。

而突厥,並非是一個種族概念,而是一種文化概念。

它包含著許多突厥語系文化系統內的中亞部落,但並非和中亞有直接聯絡。

後來被納入突厥世界的許多中東大帝國,像是我們本篇講的奧斯曼帝國,都是突厥系的,而並非是直接起源於突厥。

突厥

最早的突厥部落之間是這樣一種關係:

他們沒有直接的種族或是文化聯絡,但是他們之間有一個政治制度互相傳播的過程,這個過程從崛起一直伴隨至衰落。

最早的突厥來自阿爾泰山附近,和日耳曼部落一樣,是一個不斷遷徙的部落聯盟。

之後突厥人來到了中亞河中地區,接觸到伊朗人之後,這些部落逐漸產生了類似封建的體制。

隨著突厥人征服範圍不斷擴大,封建體制與伊斯蘭相結合後,形成了專制主義模式。

伊朗世界衰落後,突厥漸漸融合了原先在不在種族和文化範圍內的地區,尤其是伊朗核心地區的各個族群。

所以,如今被視為突厥系的大部分政治勢力,在最開始產生的時候,並不是講突厥語,而是講伊朗語的。

他們的種群變化不大,主要是文化和政治組織方式突厥化了。

而“突厥化”的意思在各個時期也是不一樣的。

早期的突厥就是部落,中期的突厥化指的封建,而晚期突厥指的是帝國。

這就是突厥文明演化的一個過程。

奧斯曼帝國並不是一個單獨的單位,因為他和日耳曼人不一樣,他不是從起點,而是從中間狀態開始的。

奧斯曼帝國在剛開始建立的時候,就已經是一個半封建、半帝國的狀態了。

突厥部落在伊朗黃金時代建立東西方貿易的時候,以合作者的身份,加入了這個聯盟。

之後是伊斯蘭化的時代,阿拉伯人和伊朗圍繞著中亞河中地區展開了異常激烈的鬥爭,突厥人是伊朗的主要武力。

當時的伊朗城邦已經發展到類似希臘城邦末期的那種狀態,雖然經濟十分繁榮,但城邦的公民德性已經嚴重衰退,僭主輩出,因此他們十分依賴突厥部落的武力。

在阿拉伯人逐步控制了中亞河中地區以後,也開始招募突厥人的僱傭兵。

結果,阿拉伯人變得像他們的伊朗敵人一樣,也非常依賴突厥人的僱傭兵了。

突厥人在長期文武兩面的訓練之下,就逐漸篡奪了波斯薩曼王朝的權力。

而阿富汗和印度的哥疾寧王朝同樣依賴突厥人,最後也變成了突厥人的王朝。

這些王朝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塞爾柱土耳其王朝。

塞爾柱打敗了東羅馬帝國,使突厥人的勢力進入了小亞細亞半島。

那麼塞爾柱土耳其對於突厥世界意味著什麼呢?

首先,代表著突厥封建主義的形成,同時代表了突厥軍事兄弟會體制的開始。

對中亞河中地區,軍事兄弟會體制的產生,代表的是突厥世界的民主化。

塞爾柱

突厥和所有蠻族一樣,都是由部落聯盟開始的。

各部落首領之間,關係是不穩定,也不是絕對的,大首領可能會因為喪失威望而被小首領取代,小首領也會被自己部落的普通武士取代。

而且,部落的流動性太強,不太容易建立起復雜的封建體制。

封建體制是什麼?

是一種軍事殖民體制,是部落和定居文明相結合的產物。

伊朗薩曼王朝的封建體制,和日耳曼人的封建體制有很多不同之處。

日耳曼人的封建體制,是羅馬滅亡之後,在原本羅馬帝國的土地上形成的。

而薩曼王朝的封建體制,是因為腐朽的伊朗帝國為了解決帝國本身的財政問題,把帝國的土地封給了來投靠的蠻族,從而建立的準封建的結構。

因此他和西歐的徹底封建是不太一樣的,而和蒙古保留了原帝國特點的封建有很多相似之處。

相比較而言,西歐的封建制度是一種比較絕對的封建制度,蒙古帝國的封建是一種低程度的帝國封建。

而塞爾柱突厥則介於兩者之間,他和西歐封建比起來是專制的,而和蒙古帝國比起來又是非常自由和封建的。

蒙古帝國忽必烈的元朝和明清帝國相比又是非常自由的。

這就是封建-專制的一個比較鏈。

所以如果在歐洲視角下,一般說突厥人是“東方專制主義”。

而明清儒生如果談論蒙古或是中亞體制,就會認為是非常封建自由的。

這取決於你站在誰的視角下。

塞爾柱突厥是在伊朗沒有滅亡之前,引進蠻族的封建制度。

為什麼要分封土地,就是因為帝國財政崩潰,只能分封土地,把土地上的收入當成賞賜給僱傭兵蠻族將士,這就類似於中國商周時期的采邑。

這個采邑權和日耳曼征服羅馬帝國後形成的封建制度不一樣,從理論上帝國是可以收回這個權力的。

儘管帝國並不能隨時收回土地,事實上帝國大多數時間不敢也不能收回這個權力,但是從理論上講,采邑只是代替蠻族僱傭兵的工資。

如果蠻族將士死後,他的兒子不再為帝國服務,那麼帝國就可以收回采邑。

而日耳曼人的封建,屬於對帝國的征服者,他征服下的土地,當然就不用考慮歸還的問題了,所有權力都可以世襲。

這個土地的所有權,就是屬於國王的,再由國王分給他的各層級附庸,而且國王所謂的權力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是象徵性的,國王永遠不可能從領主手裡收回土地。

而塞爾柱突厥的封建制度,是融合了舊伊朗世界的官僚系統,僱傭兵和財政體制,這些制度是並行的。

也就是說,突厥封建領主,在一定情況下有可能被帝國收回土地,同時還要和帝國分享土地的稅收。

他不像是西歐封建領主那樣,土地上的收入完全是自己的,而且可以在自己的領地實行自己的習慣法。

所以,儘管突厥的封建領主大多數時間不會被真的收回土地,但是權利仍不如西歐封建領主於附庸之間的關係。

突厥領主可以從領地的屬民身上徵收一定的錢,但是帝國在讓渡了領主在領地上取得收入的同時,仍可以從領主管轄下的居民身上,透過例如鹽稅、消費稅等方式,而取得一筆收入。

而這種收益的方式是西歐封建領主沒有的。

就像《文獻通考》上說:“古分土而無分民,自漢始分民。”

這句話的意思是,先秦時期的食邑制度,封爵和封邑是分開的,分土和分民是分開的。

西漢的分封是將分土,分爵和分民相結合,帝國可以繞過封建領主透過金融手段,從屬民獲得收益,等於是帝國和領主分享了屬民的權利。

奧斯曼帝國等封建領主,從法統上講,都是塞爾柱土耳其帝國解體後,分裂出來的領主。

在帝國瓦解之後,這些次級封建主就把這種體制繼承了下來。

軍事兄弟會

塞爾柱土耳其時代的第二個重要體制就是軍事兄弟會體制。

這個兄弟會就是我們熟悉的唐朝節度使體制的起源。

那麼它究竟是什麼呢?

就是普通武士建立的聯盟,安祿山把這些人稱之為“義兒”。

這種體制是如何形成的?

封建領主下,有很多依附領主的家臣。

領主自然會希望自己的勢力更大一些,那麼如何才能擴大政治勢力呢?

那就是像李世民說的“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

除了我手下的這批家臣外,如果還有別的英雄豪傑,不一定是非常能打,只要是有各種才能,他們願意投靠我,我也養得起他們,為什麼不把他們招聘過來呢?

我讓他們為我效力,那我和他們是什麼關係呢?

如果我把他們收為家臣,可能會引起我原先家臣的不滿,因為這些人可能是我爺爺留下的,往往是世襲的職位。

比如我有一個家臣是端盤子的長官,你別以為他就是端盤子的,另外還有揹包的長官,你別以為他就是隻給我揹包的。

我去打仗時他們多半是要隨我出征的。

總而言之,這些人都是我世襲的家臣,是非常尊貴的職位。

那我把外面的武士招進來,把他們封為家臣,一方面會引起原有家臣們爭風吃醋的問題,另一方面這些人的忠誠度也是一個問題。

所以你就把這些人當成類似臨時工這麼一個職位去理解就行了。

臨時工也會成為正式工,乾的時間長了,的確能力出眾,忠心盡職,那麼就會被收為家臣。

但是有一批臨時工,甚至大批臨時工都混不進家臣,他們會怎麼辦?

他們當然也不傻,自然懂得地維護自己的利益,於是在伊斯蘭教的影響下產生了自己的意識形態和理論。

他們皈依了伊斯蘭教後,從中發現了民主和平等的理論。

這些理論與我們本篇的主題關係不大,我們到伊斯蘭篇時再講。

不過政治理論雖然不是絕對的,但也是不可或缺的。

比如你除了政治理論以外什麼都沒有,無論你理論講得多麼天花亂墜,但是沒有武力支援,只有筆桿子沒有槍桿子,你還是白費。

如果你只有槍桿子沒有筆桿子,只憑自己的武力,沒有自己的意識形態,名不正言不順,你的勢力同樣做不大。

只有筆桿子和槍桿子結合,能夠用高階理論增加你的團體的凝聚力,那你就天下無敵了。

伊斯蘭理論就提是供了這個作用。

那些原先地位不高,由“臨時工”武士組成的團體,根據伊斯蘭教理論,結成了生死與共的兄弟會。

於是兄弟會就同時具有了封建和宗教的特點,儘管他最初身份比較卑微,是臨時工這麼一種身份,但是因為有了宗教的力量,最後變得異常強大。

伊斯蘭教義說,兄弟之間要團結,友愛,真主會保佑你的。

就像先知穆罕穆德在吳侯德戰役的時候,就在他快輸的時候,他高聲向真主祈禱,那些四散逃走的穆斯林感到非常羞愧。

想起了天國的樂園比起塵世的一切財富都要寶貴,地獄的烈火比戰爭還要可怕,於是又重新凝聚起來,打敗了當時還是異教徒的伍麥葉家族和麥加城邦的混合軍。

軍事兄弟會就是用這種方式實現了民主化,並且同時還能維持團結。

因為民主化最大的問題,就是一旦民主化,內部的凝聚力和動員力就大受損失。

本來,誰是領袖誰是部屬是很清楚的,指揮作戰都沒什麼問題。

但在民主制下,大家理論上都是平等的,那麼應該聽誰的呢?

於是這樣很容易變成一盤散沙的烏合之眾,原有的戰鬥力自然就喪失了。

那麼怎麼樣才能團結統一起來,什麼東西比金錢榮譽更強大呢?

正如《人類簡史》所說,

除了金錢和帝國之外,宗教正是第三種讓人類統一的力量。

我去打仗,不是為了什麼金錢榮譽,我是為了上帝和天國打仗的,於是他們自然會與同樣信仰的信徒們共同祈禱,共同戰鬥。

突厥的軍事兄弟會就是這樣的,兼有軍事團體和宗教團體的雙重性,宗教所造成的凝聚力極大地增加了軍事團體的戰鬥力。

這也解決了平等武士之間無法團結的弱點。

這樣一來,軍事兄弟會也就不必依附於封建領主了。

早期的突厥封建領主和成吉思汗一樣,引用這些武士,就是蒙古人口中的“把都”,滿洲人稱“巴圖魯”。

湘軍、淮軍有很多戰士都獲得過“巴圖魯”的稱號,這個稱號意味著什麼呢?

就是說你雖然不是我們滿洲貴族,但你能力的確十分出眾,那你就是我的勇士了,我收你為義兒。

像是毛文龍也用這個方式,後來袁崇煥殺毛文龍,有一條罪狀就是收義子,讓他手下將領改姓毛。

《明史·列傳第一百四十七》:崇煥曰:‘爾有十二斬罪,知之乎?……部將數千人悉冒己姓,副將以下濫給札付千,走卒、輿夫盡金緋,六當斬。

歐陽修在修史的時候,專門有一個《義兒傳》,不用說,從儒家視角下,給人當兒子肯定是件恥辱的事。

《新五代史·義兒傳第二十四》:“嗚呼!世道衰,人倫壞,而親疏之理反其常,干戈起於骨肉,異類合為父子。

儒家士大夫是十分看重宗法等級的,你給別人當兒子,真的是沒氣節啊,你自己沒有爸爸嗎?真的是不孝如何如何。

其實對於這些武士來說,這就是草原部落武士的軍事體制,是內亞封建領主的普遍做法。

就像學徒到師傅那裡,徒弟通過當“兒徒”,學習師傅的技能,最後成為師傅一樣。

收義子並不是件恥辱的事,相反是一件很光榮的事。

人家覺得你能力出眾,值得栽培才會收你為義子。成為義子,就意味著把你納入了封建體系,比那些一般的臨時工更有成為編制的希望。

下一步就會成為正式家臣了。

但是,封建體系下容不下這麼多家臣,大多數武士獲得不了這樣的榮譽,我又不甘心當一輩子臨時工,那我怎麼辦呢?

於是就加入一個伊斯蘭教團,他們加入教團後,真切感受到了真主安拉的護佑。

天下穆斯林都是兄弟,我們兄弟會之間更是兄弟之中的兄弟,兄弟會之間沒有你我的區別,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死了沒關係,我的兄弟還活著,我的兄弟死了,我還活著。

別人就是獨立的個人,他們死了就是死了,所以他們上戰場會怕死,但我們是不怕的。

我們兄弟會其實就是一個人,只要我們兄弟會有一個人活著,就等於我們所有人都活著。

這樣的兄弟會上戰場自然是不怕死的,你必須透過斬盡殺絕來消滅他們,否則這種體制無法結束。

別人看到這樣不怕死的軍團,你遇上這種人只能罵。

但無論你如何氣急敗壞,他們打仗就是不怕死。

所謂軟的怕硬點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你罵也打不過,自然會有更多的人加入他們。

我們下次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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