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英宗嘉祐元年(1056年),蘇洵父子三人來到了汴梁,父子仨是四川人第一次到開封,先把開封的美食特色、旅遊景點好好逛了一圈。好好玩了兩個月以後,隨後開始準備科舉“高考”。哪一年,蘇軾21歲,蘇轍19歲。嘉祐二年元月,科舉大考開始了!今年的“教育部欽定主考主任”是歐陽修。這一年的“高考”不同凡響,因為據統計,當年科考共錄取進士388人,不僅有蘇軾、蘇轍、曾鞏等文學巨匠,還選拔了張載、程顥、呂大鈞等曠世大儒,真可謂是體制內的“宋朝第一HR”。
畫面一轉,過了一週,教育部組織老師開始評卷。在評卷過程中,常務副主任、第一閱卷官梅堯臣發現其中一篇特別精彩,大讚此生有“孟軻之風”,可以直接錄用,出任開封某小學校長。其他人閱後也紛紛稱讚其佳,隨後呈與歐陽修閱。歐陽修閱後,大讚!認為這篇文章必須地列為第一。(個人覺得因為這個階段,歐陽修正銳意詩文革新,而剛好蘇軾那清新灑脫的文風又恰到心裡,不可否認蘇軾的文章的確好,但他的風格這時候給他也多了附加分。)但是這時候文章的問題也隨之而來: 蘇軾在文中寫道:“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yòu,寬恕)之三。”歐陽修既讚賞其文,卻不知這幾句話的出處。問遍群臣竟無一人知曉。這個典故他的意思是講:堯是上古賢帝,皋陶嚴格執法,主張強調要殺觸法律的人,而堯卻一而再,再而三的說要仁慈寬恕。歐陽修博覽群書,可謂當代司馬遷,他竟然也不知道。這其實是一個較為嚴重的問題,因為那時侯,“言必有出處”乃是風氣,蘇軾說出這麼一個所有人都不知道的典故,來作為自己論點的佐證。這種行為,令後世及當代大家難以接受。於是歐陽修責此卷評為全國第二。就這樣,蘇軾同學失去了以全國狀元身份上清華的機會。
其實是歐陽修認為,如此佳作肯定是我辦的那個輔導班班長曾鞏寫的,擔心把自己的班長列為全國第一會惹來別人的妒忌,畢竟歐陽修知道他自己太過於優秀。便與副主任梅堯臣商量將這個學生的列為第二。後來才知道,這篇文章竟然出自一個四川的天才少年之手,這個少年就是蘇軾。
後來高考成績出來了,蘇軾考了全國第二,蘇軾便帶著老爹給準備的四川臘肉、火鍋底料等等這些去拜訪歐陽修、梅堯臣,當天歐陽修便問:“蘇同學,堯和皋陶的典故,是哪本書上的?”蘇同學老老實實回答:“東漢末年,曹操的兒子曹丕在鄴城之戰後,進入都城見到了袁尚的夫人甄姬生的十分美麗便要納其入房。當時孔融說:“周武王討伐紂王,把妲己賜給周公了。”其父曹操不懂,疑為孔融學識淵博,便請教語出何典,孔融則不懷好意地說:“從當前的事情想當然推測的。故我也是想當然。”師生相視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