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上世紀熱播電視連續劇《雍正王朝》裡看見,康熙帝的第二子(二阿哥)胤礽(réng)當太子達30餘年之久。而他的哥哥、大阿哥胤禔(tí)卻同康熙帝的其他兒子一樣,地位長期居於二阿哥之下。這情況讓不少觀眾十分不解。
皇帝的大兒子不一定就是太子的現象,在封建社會並不少見。之所以會形成這種看似奇怪的現象,是因為這裡面有一個嫡長子(正妻所生長子)繼承製在發揮作用。而嫡長子繼承製的主要內容,就是對嫡、庶即大宗、小宗的嚴格區分。至於嫡長子繼承製的淵源,則可追溯至“鬱郁乎文哉”的周代。
公元前11世紀中葉周滅商和東征勝利後,就面臨著向殷商繼承來的廣袤的國土和不甘失敗、蠢蠢欲動的商遺民(包括大批戰俘)而去維持一個一統天下且要求社會繼續進步、經濟更加發展的局面。在這種尷尬的政治情勢下,周公即輔佐周成王將國都以外的土地連同其上的居民以及戰俘等,分賞給王室子弟和功臣,讓他們作諸侯,形成封國。諸侯在封國內為周天子管理國民,對天子有服從命令、定期朝貢和提供軍賦、力役等責任;其統治權則為世襲。這就是唐人柳宗元在《封建論》中所說的“封建”諸侯的制度——分封制。
為了保證封國的世代相傳和社會的長期穩定,周天子採取了一種以區分嫡、庶,劃分大、小宗為主要內容的嫡長子繼承製——這在《禮記》中被記載得十分明白。
《禮記·大傳》說: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nǐ)者為小宗。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義也。
《禮記·喪服》也有類似記載: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五世而遷之宗,其繼高祖者也。是故,祖遷於上,宗易於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禰也。
因為王位和爵邑,只能由一個人來繼承。在當時,年長者相對比較成熟;另一方面,嫡貴庶賤的觀念已普遍形成,所以周天子的王位就必須由嫡長子來繼承。而周天子、嫡長子以及嫡長子以下世世代代的嫡長子的血脈體系,則被視為天子的“大宗”。鄭玄註上引《禮記》“繼別為宗”說:“別子之世適(適通嫡)也,族人尊之,謂之大宗,是宗子也。”班固《白虎通·宗族》也說:“宗者,尊也。為先祖主者,為宗人之所尊。”大宗是同姓貴族的最高家長,也是政治上的共主,掌握國家的軍權和政權。而天子的庶子地位卑於嫡長子,“自卑別於尊”,所以稱為別子。這種別子往往受封為卿大夫,領有封邑采地,他的後世即奉之為始祖。這就是“別子為祖”。鄭玄注說:“別子謂公子若始來在此國者,後世以為祖也。”這個分出去的別子又會有嫡子、庶子,同樣也是世世代代以嫡長子為繼承人。這樣的嫡長子相對庶子而言顯然又是一個直系大宗。別子的其餘諸子,不能繼別,應尊奉繼別者為宗,相對而言即為小宗。所有小宗又都一起宗奉大宗,“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白虎通·宗族》)。
按陰法魯、許樹安《中國古代文化史》第二冊(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的理解,在這樣的嫡長子繼承製(也可稱宗法制)下,隨著王室或諸侯、貴族子孫不斷增多,許多代以後互相之間血緣和感情上的聯絡會越來越疏遠,一個人不可能宗奉許許多多小宗,於是就生出五世親盡的原則,即規定連同本身,只向上推到第五世高祖;也就是一個人只要宗奉繼禰(指已故父親在宗廟中的神主)、繼祖、繼曾祖、繼高祖四個小宗,高祖以上可以不管。所以說:“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也。”
上面講的是家族內部的宗法關係。此外,還須明白一點,就是諸侯對於天子為小宗,在本封建國即為大宗;卿大夫對於諸侯為小宗,在采地亦為大宗。這是就家族外部的宗法關係而言的。
綜上所述,所謂嫡長子繼承製,就是在分封制度下,由嫡長子繼承父位、其弟及異母兄弟分封的制度。本文起首部分提到的清康熙朝的大阿哥胤禔,雖然是聖祖玄燁的第一子,但因為不是正妻所生,而是“副妻”惠妃納喇氏所生,所以未得儲位,僅封為郡王(多羅直郡王),而胤礽雖僅是二阿哥,卻是玄燁正妻孝誠仁皇后(赫舍里氏)所生,所以在不足兩歲時即被立為皇太子,直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終因“秉性兇殘,與惡劣小人結黨”,不能委以君臨天下的重任而被康熙帝廢黜。
在歷史上,嫡長子繼承製自西周以來一直延續至清。它對維護奴隸制與封建制皇權統治秩序,穩定政局,安定社會發揮了重要作用,避免了許多可能因王位爭奪而帶來的分裂和混亂。但是,在歷史上,也屢有像清康熙朝胤礽一類“扶不起的阿斗”的情況發生。因此,帝王們從其統治根本利益出發,也常從非嫡長子中選擇太子或王位繼承人。康熙朝在廢黜胤礽以後的“九王奪嫡”,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的。“九王奪嫡”的結果,便是一代威名赫赫的雍正王朝了。它的主持人,乃是康熙帝的第四子——四阿哥胤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