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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寧軍,晚明鎮遼之精銳,縱橫關內外二十載,是局勢的壓艙石,是戰事的救火隊,但其留給後世的背影卻撲朔迷離,耐人尋味。經過一年多的籌備,"探秘關寧軍"系列文章正式上線,我將以《地形集》《軍制篇》《戰例考》《人物誌》四大板塊為綱,全面探尋明末遼東,深度探秘關寧遼軍。

本文《探秘關寧軍·軍制篇之十一——遼人世代守遼土,遼土卻難養遼人》是我"探秘關寧軍"系列的第十七篇文章。

遼東是明帝國東北端的一塊飛地,歷史上,中原王朝得之失之,反覆易手,最關鍵的不是胃口,而是氣候

明朝開國時,正值一個氣候溫和的視窗期,東亞大陸上適宜農耕的片區擴大,由此導致的兩個結果,幫助明軍成功進駐遼東:

1.草原生存環境好轉,北元沒有死守遼東的剛需

2.遼河平原農作物增產,關外駐軍成本降低

但是,這段溫和期並未持續多久,在洪武后期,遼東就已經出現"屯荒"的徵候了。

明朝是個農業帝國,土地收成直接影響國勢興衰

按照明廷洪武35年所定科則,每五十畝土地至少要產出正、餘糧24石,而在生產雜糧的地區,每名屯軍必須生產雜糧48石、60石乃至72石。

在明代的遼東,大部分時間中,這個生產指標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這裡要解釋一下正糧和餘糧的概念。

遼東衛所正軍分兩種:守軍和屯軍,定期輪換。在極衝地區,三分守城七分屯種,次衝地區則是二守八屯。

解釋一下,即:10個人裡有2~3個負責備戰, 7~8個負責種地——從這個比例,你也能看出遼東的田有多難種。

書歸正傳,繼續解釋正餘糧。

屯軍的任務是產糧,所產糧食分正、餘兩部分,正糧養活自己,餘糧一半供給守軍,一半上交軍儲。

明朝衛所正軍70~80%的兵力要負責屯田

軍屯通常以50畝為單位,要求每個單位每季產出24石,其中正、餘糧各12石,以"一軍之田供一軍之用"。

永樂以後,遼東軍屯頻頻告急,明廷不得不放下國初定都江南時的那份心氣,重新審視遼東——這塊孤懸關外的苦寒之地。

既然精米不好種,那就開發粗糧吧。

於是,永樂二十年(1422年),明朝調整科則:

餘糧免其一半,止納六石",且"凡(小米)、(同穄)、(黃米)、大麥(同糜)二石,稻穀(高粱)二石五斗,參稗三石,皆準米一石,小麥、芝麻、豆與米等

但事實證明,明廷還是高估了遼土的肥力。

即使按照永樂的科則,五十畝屯地納餘糧6石,平攤到每畝也有1鬥2升,這是個什麼概念?

明初田賦的普遍科額(每畝)是:民田3升3合、官田5升3合、重租田8升5合、沒官田1鬥2升

這麼一比,我們發現,軍田的科額竟然是最高的!如果再考慮到明中後期軍田被權豪瘋狂侵佔的因素,屯軍的任務就更難如數完成了。

難怪當時有人吐槽:"軍人受田如廣東二十畝,乃使輸二十四石之稅,其能堪乎?……況以二十畝之田而輸六石之稅,比之民田,終然過重。"

明代遼東地處農牧過渡地帶,靠雨養農業很難完成“24石/50畝”的科則

大概意思就是:別說遼東了,就是廣東那樣的良田,一人分他二十畝,再讓他交稅24石,你看他受得了嗎?

這種情況不只發生在遼東,整條九邊防線都飽受其苦。諸如甘肅"臨洮、蘭河等衛,每軍給地一份(50~100畝),計所入多不過十石"。

明代九邊,大致沿著當時的400mm等降雨線排布,那裡已是農耕帝國向北拓殖的極限,屯田本就不易,屯軍還要承受明廷的沉重剝削,除上交餘糧外,還需交納屯草修渠等繁雜稅費,美其名曰:無地之租

所謂無地之租,又叫"包賠屯田籽粒",在明廷奴役軍戶的那些手段中,這算是比較荒唐的一項了。

在遼東,僅有的一點優質的土地也輪不到屯軍來種,那些都是皇親國戚和鎮守內臣的蛋糕,只有土質瘠薄或地處偏遠的次田才分給屯軍。

《明經世文編》有載,很多屯軍 "其田匹散:一軍之田,或垮數圩一圩之田,又分數處。屯田旗甲不知事體,或鋤種一二畝者,便率全糧"。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勤軍難為無土之屯,因此大量土地被拋荒,就算是與遼東毗鄰的京畿門戶——宣府,也好不到哪去:"山川棼錯,地多不毛,求其可施鋤犁者,僅十之三四,而砂礫半之"。

這種情況下,明廷就發明了"無地之租":只要土地分給你了,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能拋荒,荒了就是你的責任,糧食必須照交——交不起?不好意思,那就用終身徭役抵償。

時人所繪明朝流民圖

大家可能聽過朱元璋的名言:朕養兵百萬不廢百姓粒米。但事實上,明朝軍屯的急速崩潰,是老朱家皇帝們始料未及的,更諷刺的是,他們想到的第一條補救措施,就是當初標榜不會去做的那件事——勞民

民運是明朝腹裡各省向北邊地區輸血的舉措,民運稅糧一少部分解往京師,大部分輸往九邊,用來養活邊軍。洪武二十三年二月,還實行過"對撥官軍俸糧"的辦法:

"諭戶部校理各衛官軍歲支俸糧實數,以內外有司民戶該輸正糧對數撥給",以"一縣之糧以對一衛一戶之糧以對一軍"。

正統時,于謙曾出任山西巡撫,他說:"山西每年運往大同、宣府、偏頭關三鎮稅糧,道途之費率六七石而至一石。"

因此,明朝民運儘量短途供給,也就是由北方諸省就近供應九邊軍餉:"山東東給遼陽,北給北平;河南北供山西,西入關中……"

即使這樣,民戶的負擔還是太重,以致民運開始出現拖欠。洪熙元年正月,陝西都司提到“鳳翔等府民運臨洮諸衛稅糧”拖欠40餘萬石至早劃撥於洪武時期

也就是說,當地欠下的稅糧,一直拖了近30年,累積已達40萬石。

民運也難解北邊之急,只好京運出馬了。

羊毛出在羊身上,京運的本質仍是“民”運

京運,又稱京運年例九邊年例,起初主要是運糧,永樂十八年以前,由南京運送,永樂十八年以後改由北京運送。宣德時期,北京還曾向邊方運送當地短缺的物資,就地變賣,換取高價,再買成糧食。

年例所運之物出自太倉,即京師國庫,分為糧庫銀庫兩大類,糧庫多建於永樂時期,銀庫則始建於正統七年——正統八年,年例開始直接運銀。

史料記載,是年(1443年)"令廣東、福建折銀解發各邊備"。

(dí),指"買入米",與"(tiào,賣出米)"相對。

正統、景泰年間,年例數額10來萬兩,還算過得去;到弘治、正德時期,已然增至40萬兩,嘉靖十八年已近60萬兩,至嘉靖末、隆慶初,猛增至230萬兩。

為了籌糧,明朝還利用朝廷的兩項壟斷權玩過花活,蠻有趣的,我們下期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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